龙里县遴选5名县委党校理论教员
2014-01-08 23:05:32   来源:   评论:0 点击:

为强化中共龙里县委党校师资队伍建设,进一步发挥好党校在干部教育培训中的主渠道、主阵地作用,按照《龙里县党政群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调配管理暂行规定》的要求,
    为强化中共龙里县委党校师资队伍建设,进一步发挥好党校在干部教育培训中的主渠道、主阵地作用,按照《龙里县党政群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调配管理暂行规定》的要求,经研究,拟公开遴选县委党校理论教员5名。为确保遴选工作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遴选范围
  面向全县在编在岗初级中学教师进行公开遴选。
  二、资格条件
  1.坚决拥护和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2.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政治理论功底扎实,热爱党的干部教育培训事业,作风正派,有一定的教学实践经验;
  3.年龄一般在40周岁以下,1974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研究生以上学历、或2011年12月31日后在省(部)级以上刊物发表与所学专业有关理论文章3篇以上的,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即1969年1月1日之后出生;
  4.具有本科以上学历,所学专业为文科(英语专业除外);
  5.具有中教一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研究生以上学历或2011年12月31日之后在省(部)级以上刊物发表与所学专业有关理论文章2篇以上的,不受技术职称限制;
  6.参加工作以来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合格)及以上等次,身体健康。
  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受处分期间或未满影响期限的;
  2.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涉嫌违法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3.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4.不符合遴选职(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三、遴选原则和办法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具体方法如下:
  (一)报名
  1.报名时间:
  2014年1月13日--1月15日(8:30--18:00)
  2.报名地点:
  县委党校(政府办公楼10楼1012办公室)
  联系电话:5630640
  3.符合遴选条件的报名人员须填写《龙里县2014年公开遴选县委党校理论教员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经所在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并提交本人最高学历毕业证、有效居民身份证、专业技术任职资格证、所发表文章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本人近期同底免冠1寸彩色照片3张。
  (二)资格审查。由县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严格按照遴选条件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公开遴选工作全过程,报考人员凡弄虚作假或在公开遴选过程中进行非组织活动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参选资格。资格审查通过后,符合报名条件的人数与公开遴选名额达不到2︰1比例的,将减少公开遴选的名额或取消此次公开遴选。
  (三)加分。2011年12月31日之后发表与所学专业相关的理论文章分别加分。其中,在市(州)级刊物发表1篇加0.5分,在省(部)级刊物发表1篇加1分,在国家级刊物发表1篇加3分。同一篇文章在不同级别、不同刊物上发表的,按最高级别计分。且以上加分总计不超过5分。
  具备加分条件的报考人员持相关印证材料经所在单位和主管部门确认后,在报名时送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进行审查。经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后,对符合加分条件的,在面试前向社会公示,公示结果无异议的,予以加分确认。
  (四)试教。面试主要采取现场试教的方式进行。备课时间和授课时间分别为20分钟。试教总成绩按100分计算。
  时间:2014年1月21日(具体时间见试教证)
  地点:龙里县中等职业学校
  应试人员于2014年1月20日下午到龙里县中等职业学校领取试教证,并抽取试教顺序号。
  (五)考察。组成遴选工作考察组到人选所在单位进行考察。考察对象按总成绩(总成绩=试教成绩+个人加分)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实行差额考察,差额比例按遴选职位40%确定,差额人数不足1人的按1人确定。考察方案另行制定。
  (六)确定遴选名单。县公开遴选工作领导小组根据考察情况研究确定遴选人员名单并进行公示。
  四、试用及办理调动手续
  经研究确定并经公示无异议的遴选人员实行试用期六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按有关规定办理正式调动手续,考核不合格的不予遴选,退回原单位工作。遴选调入人员原事业身份不变,职称待遇不变。
  五、组织领导
  为保证公开遴选工作的顺利进行,成立县公开遴选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龙里县委党校,负责承担具体日常工作。
  六、纪律监督
  遴选工作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及社会监督。按照规定的条件标准、工作程序严格把关,严守组织人事工作纪律,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良现象。如在报名和资格审查、加分、面试、考察等过程中有违纪情况发生,将取消遴选对象调动资格,对违纪的相关人员给予纪律处分和组织处理。
  七、未尽事宜,由县遴选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
 
                          中共龙里县委组织部
       龙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中共龙里县委党校
         2014年1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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