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我县2014年县直单位面向乡镇公开遴选37名工作人员;报名和资格审查时间2月19日-23日;地点:县委组织部公务员管理股;笔试时间为2014年2月下旬内进行;重点测试报考者的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文字表达能力、业务能力等综合素质。
根据工作需要,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决定开展2014年县直单位面向乡镇公开遴选工作人员工作,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遴选职位及数量
本次全县遴选机关行政岗位9个;事业单位管理岗位12个,专技岗位11个;工勤岗位5个。详细岗位见《务川自治县2014年县直行政(参照管理)单位面向乡镇公开遴选公务员职位表》(附件1)、《务川自治县2014年县直事业单位面向乡镇公开遴选工作人员职位表》(附件2)和《务川自治县2014年县直单位面向乡镇公开遴选工勤人员职位表》(附件3)。
二、遴选范围和条件
(一)遴选范围。
1、县直行政(参照管理)单位遴选范围:本县辖区内乡镇在编在岗的公务员。
2、县直事业单位遴选范围:本县辖区内乡镇事业单位在编在岗的正式干部。
3、县直单位工勤人员遴选范围:本县辖区内乡镇在编在岗工勤人员。
垂直管理单位、派出单位等符合上述条件的也可报考。
(二)遴选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
2、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其中工勤人员可放宽到中专或高中以上);
3、年龄在18至45周岁(1969年2月28日至1996年2月28日出生);
4、具有2年以上在乡镇工作的经历;
5、年度考核等次均为称职(合格)以上(试用期除外);
6、身体健康;
7、符合拟遴选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具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报考:
1、尚在试用期内的;
2、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3、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4、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5、所在单位不同意报考的;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遴选方式和程序
遴选工作采取综合能力测试与考察相结合的方式,按照编制遴选岗位计划、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审核、笔试、面试、考察、公示、调动审批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和资格初审。
报名统一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报考者登录《中国·务川》门户网站、务川自治县远教网及务川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下载填写《务川自治县2014年县直单位面向乡镇公开遴选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4,以下简称《报名表》),经所在单位签署意见后,报县公选办(设在县委组织部)审核。报名具体步骤如下:
1、报名和资格审查时间:2014年2月19日至2月23日(上午9:00—11:00,下午14:00—17:00)。
2、报名地点:县委组织部公务员管理股。
3、报名须提交以下材料
(1)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附本人照片的户籍证明)、毕业证书(第一学历和最高学历)、学位证书等相关材料原件及1份复印件;
(2)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原件(教育、卫生、计生系统人员,须经相关主管部门同意);
(3)近期同底1寸免冠彩色照片4张;
(4)所报考职位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资格证等相关材料)。
报考者须如实填写《务川自治县2014年县直单位面向乡镇公开遴选工作人员报名表》(见附件4)。
4、资格审查
由县公选办牵头,纪检监察、组织、编办、人事等部门参与负责对报名人员的资格条件、相关材料进行审查。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及工勤人员资格审查合格人员与遴选职位的比例达到3∶1及以上方可开考;公务员(含参公)岗位资格审查合格人员与遴选职位的比例达到2:1及以上方可开考。凡达不到比例的,取消或调减遴选计划。
资格审查贯穿整个遴选工作过程,如报考者隐瞒信息或提供虚假信息通过资格审查的,一经查实,取消报考者遴选资格。
(二)加分
1、加分政策
报考者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获得加分。同时具备以下几种加分条件的,可以按规定累计加分,但总分不超过5分。加分计入笔试总成绩。
(1)自2006年以来,凡年度考核获得优秀等次者,每获得一次优秀等次加1分,以此类推进行累计。
(2)自2006年以来,获得表彰奖励的,可加分,其中:获县委、县政府表彰,或市级主管部门表彰的,每次加0.5分;获市委、市政府或省级主管部门表彰的,每次加1分;获省委、省政府表彰,或国家主管部委表彰的,每次加1.5分;获国家级表彰的,每次加2分。因同一事项获多次表彰的,按高等次表彰计算加分,不再累计加分。
2、加分确认
加分确认的审查工作由县公选办统一组织实施。符合加分的报考者须在报名时同时填写《务川自治县2014年县直单位面向乡镇公开遴选工作人员加分申请表》(附件5),并提供能证明符合加分政策的材料(复印件须加盖复印件提供单位的印章)。未在规定时间办理加分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加分。
对符合加分条件的,由县公选办向社会公示,公示结果无异议的,予以加分。
(三)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考试,满分为100分,笔试采取闭卷形式进行,成绩按百分制计。重点测试报考者的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文字表达能力、业务能力等综合素质。
笔试时间为2014年2月下旬内进行,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准考证发放时间和地点:考生于考试前一天,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附本人照片的户籍证明)到县公选办领取《笔试准考证》。
笔试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通过有关网站公示笔试成绩。
(四)面试
面试人选从参加笔试的报考者中根据笔试总成绩(含加分)从高到低按比例确定。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及工勤人员按3:1确定,公务员(含参公)岗位按2:1确定。同一遴选岗位笔试成绩名次末位并列的,一并参加面试。
面试由县公选办统一组织实施,主要测试报考者的基本素质及适应遴选职位要求的专业水平和能力。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原则上采取结构化面试的形式进行。工勤人员(驾驶岗位)的面试,主要测试基本技能,具体测试方式另行确定。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面试结束后2日内确定考察人选并及时公示。
(五)成绩计算
笔试成绩加上加分为笔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的60%和面试成绩的40%之和为综合成绩。笔试总成绩、面试成绩和综合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两位小数。
(六)体检
报考县人民法院司法警察职位人员,对进入面试环节的统一组织体检,体检标准按录用人民警察的相关标准执行。
(七)考察
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按考察人数与遴选计划数2:1比例确定考察人选。考察合格人数少于遴选计划的,调减或取消岗位计划数,空缺岗位不予递补。
考察工作由县公选办统筹,各用人单位负责组织实施,在面试结束后3日内完成。
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报考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工作实绩、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群众公认度、与公开遴选职位的适应程度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重点考察道德品质、工作实绩和群众公认度。
在考察中发现下列情况之一的人员,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1、散布有损国家声誉的言论,组织或者参加旨在反对国家的集会、游行、示威等活动的;
2、组织或者参加非法组织,组织或者参加罢工的;
3、玩忽职守,贻误工作的;
4、贪污、行贿、受贿,利用职务之便为自己或者他人谋取私利的;
5、违反财经纪律,浪费国家或集体资财的;
6、滥用职权,侵害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的;
7、泄露国家秘密或者工作秘密的;
8、参与或者支持色情、吸毒、赌博、迷信等活动的;
9、因政治、经济和其它问题正在接受审查且尚未有结论的;
10、触犯刑律被免予刑事处罚的;
11、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的;
12、违反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的;
13、在国家法定考试及县级以上组织人事部门组织的各类考试中有严重舞弊行为的;
14、自2006年以来,曾受记大过、降级、撤职、留用(留党、留校)察看处分的;
15、自2006年以来,被党政机关、事业单位辞退的;
16、严重违反职业道德、社会公德、家庭美德的;
17、不愿意接受选调单位按规定进行职称聘任或管理岗位聘任的专业技术人员;
18、有法律法规规定不适宜选调到县直单位工作的。
(八)确定遴选人员
综合报考者综合成绩、考察情况,按照人岗相适的原则和岗位需求,择优确定拟遴选人员。
(九)公示
确定拟遴选人员后,由县公选办分别在《中国·务川》门户网站、务川自治县远教网及务川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3天。
公示期间查实有影响遴选的问题的,取消遴选资格。对反映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办理相关手续,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遴选。
(十)办理调动
公示期满后,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遴选的,由遴选单位按规定程序和权限报组织人事部门办理调动审批手续。原则上于公示期满后1周内完成。
四、其他事项
本次公开遴选未尽事宜,由县公开遴选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
咨询电话:0852-5590409(务川自治县委组织部公务员管理股)
监督电话:0852-5621141(务川自治县纪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