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匀市面向乡镇事业单位公开遴选19名安全监督管理站工作人员
2014-03-09 17:41:33   来源:   评论:0 点击:

根据省委组织部、省编委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公务员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干部调配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为进一步形成优秀人才良性互动的选人用人机制,
    根据省委组织部、省编委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公务员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干部调配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为进一步形成优秀人才良性互动的选人用人机制,根据工作需要,
    都匀市2014年面向都匀市乡镇事业单位公开遴选安全监督管理站工作人员19名。为确保此次遴选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本简章。
    一、遴选原则及程序
  遴选工作遵循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遴选工作按照发布信息、报名、资格初审、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办理调动手续的程序进行。此次遴选工作由都匀市公开遴选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组织实施(以下简称市遴选办)。
    二、遴选计划和职位
    遴选计划、职位及报考条件详见附件《都匀市2014年面向都匀市乡镇事业单位公开遴选安全监督管理站工作人员职位一览表》。
    三、遴选对象和条件
   (一)遴选对象
    都匀市乡镇事业单位在编在岗的工作人员(乡镇安全监督管理站人员不得报考),且符合所报考职位的其他遴选条件及要求。
   (二)遴选条件
    1、政治坚定,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决拥护和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有较强的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服务意识、纪律意识、创新意识,在思想上、政治上和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一致;
    2、思想政治素质好,公道正派,坚持原则,谦虚谨慎,勤奋敬业,品行端正,甘于奉献,保守秘密,清正廉洁;
    3、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3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4、工作二年以上,近二年的年度考核等次均为合格及以上(试用期的考核等次不算在内)。
    5、具有正常履行工作职责的身体条件;
    6、具有遴选职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和其他要求;
    7、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遴选:
    ①2012年以来我市招聘、遴选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②乡镇安全监督管理站工作人员不得报考;
    ③曾因贪污、行贿受贿、泄露国家机密等原因受到过党纪、政纪处分或2011年以来在机关、事业单位年度考核中曾被确定为不称职、不合格的人员;
    ④正在接受纪律审查或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⑤聘用后的职位即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
    ⑥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发布信息
  遴选简章确定后,通过“都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www.gzdyrs.gov.cn/)发布遴选简章。
    五、报名、资格初审
   (一)报名
    报名统一在网上进行,报考人员登陆“都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 http://www.gzdyrs.gov.cn/)报名。网上报名按以下程序进行:报考人员可在2014年3月12日9:00至3月14日18:00期间登录“都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 ( http://www.gzdyrs.gov.cn/)提交报考申请,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2寸正面彩色证件照片(jpg格式、5KB以上30KB以下)。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职位进行报名。根据所报职位要求,填写《都匀市2014年统一面向社会公开遴选乡镇安全监督管理站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信息表》(以下简称《报名信息表》)。报名申请被接受后,系统会向报考人员反馈一个报名序号。报名序号是报考人员查询报考资格审查结果、网上缴费确认等事项的重要依据,请妥善保管。
报考人员须仔细阅读《报名信息表》及诚信承诺书,如实并完整填写本人相关信息。报考人员凡出现填报报名信息错误或在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时提交的证件与报名时的不一致等情况而影响考试和聘用的,责任自负。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报考申请资料的,一经查实,一律取消考试、聘用资格。
   (二)网上资格初审
     1、资格初审在都匀市公开遴选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市遴选办”)的统一组织下,由各遴选单位负责。各遴选单位对已经提交报名申请的报考人员,必须在提交《报名信息表》后48小时内审核完毕。遴选单位根据报考人员填写的个人信息,对照《遴选简章》和职位所需的资格条件进行资格初审,经初审合格的予以确认。对符合报名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审查不合格的,应说明理由;对照片质量不符合要求的,应提示报考人员重新上传照片。对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遴选单位须下载并打印留存报考人员报名信息,供现场资格复审和考察政审等环节时使用。因资格初审不严导致不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进入报名缴费环节的,在报名期间由遴选单位(或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经市遴选办审核同意后,由考务机构给予改报;报名结束后仍未改报的,该报考人员考试成绩作无效处理并追究初审有关人员责任。各遴选单位资格初审时间为2014年3月12日9:00至3月15日18:00。
    2、截止2014年3月14日18:00,已提交报名申请但由于报名表信息不完整、错漏、照片不符合规定或本人条件不符合报考职位要求等原因导致初审未通过的人员,不得再修改任何报名信息,视为报名失败。报考人员提交报名申请成功后应及时登录查看详细信息栏目中的审核状态,通过资格审核的报考人员,不得再报考其他职位。通过资格审核的报考人员,在报名时间内,如报考信息(姓名、身份证号)有误的可自行按正确姓名、身份证号重新报名。如超过报名时间,须本人向遴选单位申请,经遴选单位同意后由考务机构修改。
    3、报名确认及缴费。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于2014年3月12日9:00至3月17日18:00在“都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 (http://www.gzdyrs.gov.cn/)进行网上报名确认并缴纳100元考务费。在规定时间内未参加报名确认并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
    报名及资格审查工作结束后,计划招录人数与报名人数达不到1:3比例的职位,该职位遴选计划应予以减少或取消。职位遴选计划减少的,报考该职位的考生所报职位不再进行调整。职位遴选计划取消的,由报考该职位的考生本人申请,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职位;无适合职位改报的,给予退返报名费。改报职位的截止时间为2014年3月18日。市遴选办在报名结束后对减少、取消的职位在网上进行公示。
    4、网上打印笔试准考证
    报名确认并缴费成功后,报考人员于2014年3月19日9:00至3月21日23:59期间,登录“都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www.gzdyrs.gov.cn/)”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
    六、笔试
    笔试科目名称:《综合知识与能力测试》(总分150分)。笔试采取闭卷考试形式,考试不指定参考用书。
    笔试时间:2014年3月22日。
  笔试时间及地点将在《笔试准考证》中注明。考生须同时持有效《居民身份证》(可持有效临时身份证)和《笔试准考证》方能进入考场参加笔试,其他证件不能替代,以上证件不齐全不能参考。未参加笔试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七、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在笔试结束后进行,采取现场审查方式进行,时间和地点由市遴选办另行通知。
    依据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按资格复审人数与职位遴选计划数3:1比例以内(含3:1)确定资格复审人员。同一职位报考人员笔试总成绩名次末位并列的同时确定为资格复审人员,资格复审合格人员进入面试。
    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根据以上规定确定并公示。按照《遴选简章》和报考人员填写的《报名信息表》及提供的相关资料,对考生是否符合报考职位所需资格条件进行复审,经复审符合类遴选职位所需资格条件的报考人员,由负责资格复审的部门和人员签署意见,并加盖审核章。经复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取消其进入面试资格。该职位按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经资格复审,通过复审人员人数与遴选计划数比例低于2:1(不含2:1)的职位减少遴选计划数;职位无考生通过资格复审的,该职位取消。
    考生应关注复审相关公告,如因考生未阅公告或错填联系电话、关闭电话、更改电话号码等导致无法联系的而未参加复审的,其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24小时内无法联系和确认复审递补人员的,视为自动放弃。
    资格复审结束后,面试人员名单和职位取消及减少情况由市遴选办向社会公示。
    资格复审人员提交的材料:
   (1)网上打印《报名信息表》一份;
   (2)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3)提交近二年年度考核表复印件一份,注明“此件与原件相符”并加盖所在单位公章;(试用期的考核等次不算在内);
   (4)提供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材料原件(加盖公章);(教师还须持县(市)级及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
   (5)本人需提供符合所报遴选职位的学历原件及复印件1份;
   (6)报考遴选职位所需要提供的其他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
    资格审查贯穿于整个遴选工作的过程,如报考者隐瞒信息或提供虚假信息通过资格审查的,一经查实,取消报考者的遴选资格。
    八、面试及总成绩
   (一)面试
    面试采用结构化方式进行,面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面试人员为公示无异议的资格复审合格人员。
    未参加面试的考生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二)总成绩计算
  考生总成绩按笔试成绩百分制折算后占50%、面试成绩占50%计算。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
   报考人员须参加完本职位类别规定所有科目及项目的考试,如未参加其中任一个科目或项目考试的,视为自动放弃报考资格。同一职位考生总成绩名次出现未位并列的,笔试成绩前列的考生进入下一环节。
  九、体检
    体检必须在市遴选办指定的市及市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并在规定时间内由体检医院出具体检结论。其他结论、鉴定一律不予认可。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有关规定执行。对主检医生认为需要做进一步检查的,市遴选办依据职责权限经研究后可进行进一步检查,并对特殊情况进行研究处理。体检结束后,考生对体检结果有疑义的,考生应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3日内书面提出复检申请,经市遴选办同意后组织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体检根据职位遴选计划数按总成绩由高到低等额确定体检对象;同一职位考生总成绩名次出现末位并列的,笔试成绩高的考生进入体检环节。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空缺职位按总成绩排名依次递补1次。
  体检医院在体检中不得擅自提供乙肝项目检测服务。因职业特殊需要在体检时作乙肝项目检测的,按有关规定执行。
  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的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十、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阶段,考察工作由遴选单位负责组织实施,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报考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方面,按照到报考人员所在单位进行个别谈话并征求意见、审查个人档案、了解廉洁自律的情况,最后撰写考察材料等程序进行。考察时还须进一步核实考生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
    十一、公示
    根据报考人员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本职位计划遴选人数1:1的比例,确定拟遴选人员,并在都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www.gzdyrs.gov.cn/)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十二、办理调动
    经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拟遴选人员确定为遴选对象,由遴选单位按照调动的规定程序,报相关部门办理调动手续。
    十三、工作要求及纪律
    遴选工作严格遵守公开、民主、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政策规定、条件标准和工作程序,严格把关,严守纪律,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良现象,并主动接受纪检监察、有关部门及社会公众监督。对违反工作纪律的参考人员、工作人员和其他相关人员,按照相关规定严格追究责任。
    请报考人员密切关注都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www.gzdyrs.gov.cn/)发布的相关考试信息,并保持手机畅通,如因报考人员个人原因造成联系电话无法接通的,视为自动放弃遴选资格。
    十四、本次遴选工作未尽事宜由都匀市公开遴选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研究后确定。
    监督电话(工作时间):0854-8255585(都匀市纪委)
    政策咨询电话(工作时间): 0854-8223164(都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考试录用培训科)
    网上报名及缴费技术咨询电话(工作时间):0854-8239351(都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信息中心) 
 
 
 
               都匀市公开遴选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4年3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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