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根据《毕节地区事业单位新增人员公开考聘实施办法》(毕署人字〔2006〕131号)有关规定及我局所属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编制空缺情况,经局党组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毕节市林业局所属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工作人员9名,为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招聘原则及程序
(一)招聘原则
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通过考试与考核相结合择优招聘的原则;坚持公开报考条件、公开考试程序、公开考试结果的“三公开”原则;严格实行编内招聘的原则;按照岗位设置管理的原则。
(二)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按照制定招考计划、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确定聘用人员等必经程序进行。招聘工作在毕节市第四纪工委监察分局和毕节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指导下进行。
二、招聘单位及人数
1、毕节市林业局所属全额拨款事业单位9名。其中:毕节市城市绿化管理办公室1名;毕节市林政资源管理站1名;毕节市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管理办公室(公益林管理中心)3名;毕节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2名;毕节市林业技术推广站1名;毕节市森林病虫防治检疫站1名。
2、招聘所使用的专业代码为贵州省公务员局网站所公布的《博士硕士本科代码》和《普通高等学校高职高专教育指导性专业目录(试行)》。
三、招聘方式
采用笔试和面试方式进行。其中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报名人数与计划招聘人数比例必须达到3:1才能进行招聘,达不到这一要求的,根据报名者意愿进行调整,调整后仍达不到开考比例要求的,将调减或者取消该岗位的招聘计划。
四、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政治思想表现好,品行端正;
3、年龄在18周岁以上(1994年9月30日及以前出生),35周岁以下(1977年9月30日及以后出生)。获得硕士研究生(非在职)人员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1972年9月30日及以后出生);
4、身体健康,能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5、具备拟报考职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见附件1《毕节市林业局所属全额拨款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一览表》);
6、下列人员不得报考:服务期未满的“特岗教师”和“特岗计生工作人员”;违法违纪未解除处分的人员;被开除、辞退公职未满5年的人员;有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不得招聘的人员。
五、招聘的程序和方法
(一)制定方案。按照事业单位招聘相关规定,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毕节市林业局所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方案,经局党组研究后,报市编委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后实施。
(二)招聘公告发布。本次公开招聘相关信息将在毕节日报、毕节市人民政府网站(/)、毕节市林业局网站(http://www.bjdqlyj.gov.cn/)、毕节市党建网(http://www.bjzz.gov.cn/)和毕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http://gzbj.lss.gov.cn/)等媒体上发布。考生咨询请到毕节市七星关区学院路市林业局办公楼405室;咨询电话:0857-7119645。
(三)个人报名。凡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参加,每人限报一个职位。
1、报名时间
2012年9月21日—30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逾期不再办理报名手续。
2、报名方式
现场报名(不设网上报名)。
3、报名地点
毕节市林业局三楼小会议室(七星关区学院路);联系人:张成义、刘文;联系电话:0857—7119686、7119645。
4、报名需提供以下资料
(1)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还没有取得毕业证书的应届毕业生持《就业推荐表》原件及复印件);
(2)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在职人员需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中、小学教师需持县级或县级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的证明);
(4)本人近期同底正面免冠1寸彩色照片6张;
(5)已婚人员持当地计生部门出具的无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证明;
(6)报考人员根据所报职位,按要求填写附件2《毕节市林业局所属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以下简称《报名登记表》)。
(四)资格审查
1、报考人员须如实提交本人有关信息和材料,所提交的有关证件与笔试、面试时使用的证件必须一致。报考人员根据招聘职位,本人应如实填写《报名登记表》,对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由他人代报名的,若报名信息出现上述情况,视同招聘本人填写,由考生本人承担责任。凡弄虚作假的或资格不符合报告条件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
2、负责报名的工作人员根据招聘对象填写的个人信息,对照本方案规定的报名条件进行审查。经审查合格、符合条件的考生每人缴纳100元考试考务费。
3、报名确认并缴费后,报名人数与计划招聘人数达不到3:1比例的职位,该职位招聘计划予以调整或取消,对取消报考职位的报考人员办理退费手续。
4、经资格审查合格后,按程序参加笔试和面试。如未按时参加者视为自动放弃招聘。毕节市林业局负责制作并发放笔试准考证。领取笔试准考证时间见毕节市人民政府网和毕节市林业局网,领取笔试准考证地点:毕节市林业局人事科。
(五)笔试
笔试成绩100分,占总成绩的60%。笔试内容为《申论》和《职业能力测试》,各占笔试成绩50%。笔试采用闭卷方式(不指定用书)进行。考试地点设在毕节市七星关区,具体详见准考证。考试时间:2012年10月21日上午9:00—11:00《职业能力测试》,下午14:30—17:00《申论》。考试须同时持有效《居民身份证》和《笔试准考证》方能参加笔试。笔试成绩将在毕节市人民政府网站和毕节市林业局网站发布。取消笔试缺考或笔试成绩为零分考生面试资格。
(六)面试
面试成绩100分,占总成绩的40%。根据各职位招聘计划数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面试考场设在毕节市七星关区,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详见毕节市人民政府网站和毕节市林业局网站)。面试采用结构化方式进行。职位招聘计划数与面试考生人数达不到1:3比例职位的考生,其面试成绩须达到本考场当日面试实考考生平均分以上的,方能进入下一环节;未按规定时间及地点参加面试的报考人员取消进入下一个环节资格。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字。同一职位考生总成绩名次出现末位并列的,以笔试成绩高者进入到下一环节。
(七)体检
根据招聘对象的总成绩与计划招聘人数由高到低按1:1比例确定。体检地点采用现场抽签的办法在县级以上的综合性医院进行并出具体检结论,其他体检结论、鉴定一律不予认可。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相关规定执行。体检不合格者不列入考察对象,并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在该职位面试考生中依次递补体检人员。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八)组织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列入考察对象。由毕节市林业局成立考察组具体组织实施。主要考察招聘对象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情况。考察时还须进一步核实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应聘资格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考察组人员应做到公道正派,严守组织人事工作纪律,对竞争者进行客观公正的考察和评价。
在考察中发现下列情况之一者,确定为考察不合格,报毕节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定后,取消其进入下一环节的资格并按程序依次递补。一是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的人员;二是服务期未满的“特岗教师”、“特岗计生人员”;三是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受过劳动教养的人员;四是被开除公职或被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五是曾因贪污、行贿受贿、泄露国家机密等原因受到过党纪、政纪处分或近三年在机关、事业单位年度考核中曾被确定为不称职的人员;六是在各级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试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七是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人员;八是不符合招聘职位所需资格条件的人员。
(九)确定招聘人员
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将在毕节市人民政府网站和毕节市林业局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对公示无异议,或反映的问题经调查核实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程序报请毕节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后,办理
有关聘用手续;经公示有举报违反报考条件及其他违规违纪行为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聘用资格,同时按名次进行递补。
五、有关要求
招聘工作邀请纪检监察部门和人事部门全程监督指导,并接受新闻媒体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严格遵守有关规定,扎实做好各个环节和相关保密工作,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现象的发生。监督电话:0857-7119648。对在招聘工作中出现的违纪行为,一经查实,对责任人严肃查处,追究责任。
附件:1、毕节市林业局所属全额拨款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职位一览表
2、毕节市林业局所属全额拨款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
一、招聘原则及程序
(一)招聘原则
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通过考试与考核相结合择优招聘的原则;坚持公开报考条件、公开考试程序、公开考试结果的“三公开”原则;严格实行编内招聘的原则;按照岗位设置管理的原则。
(二)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按照制定招考计划、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确定聘用人员等必经程序进行。招聘工作在毕节市第四纪工委监察分局和毕节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指导下进行。
二、招聘单位及人数
1、毕节市林业局所属全额拨款事业单位9名。其中:毕节市城市绿化管理办公室1名;毕节市林政资源管理站1名;毕节市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管理办公室(公益林管理中心)3名;毕节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2名;毕节市林业技术推广站1名;毕节市森林病虫防治检疫站1名。
2、招聘所使用的专业代码为贵州省公务员局网站所公布的《博士硕士本科代码》和《普通高等学校高职高专教育指导性专业目录(试行)》。
三、招聘方式
采用笔试和面试方式进行。其中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报名人数与计划招聘人数比例必须达到3:1才能进行招聘,达不到这一要求的,根据报名者意愿进行调整,调整后仍达不到开考比例要求的,将调减或者取消该岗位的招聘计划。
四、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政治思想表现好,品行端正;
3、年龄在18周岁以上(1994年9月30日及以前出生),35周岁以下(1977年9月30日及以后出生)。获得硕士研究生(非在职)人员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1972年9月30日及以后出生);
4、身体健康,能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5、具备拟报考职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见附件1《毕节市林业局所属全额拨款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一览表》);
6、下列人员不得报考:服务期未满的“特岗教师”和“特岗计生工作人员”;违法违纪未解除处分的人员;被开除、辞退公职未满5年的人员;有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不得招聘的人员。
五、招聘的程序和方法
(一)制定方案。按照事业单位招聘相关规定,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毕节市林业局所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方案,经局党组研究后,报市编委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后实施。
(二)招聘公告发布。本次公开招聘相关信息将在毕节日报、毕节市人民政府网站(/)、毕节市林业局网站(http://www.bjdqlyj.gov.cn/)、毕节市党建网(http://www.bjzz.gov.cn/)和毕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http://gzbj.lss.gov.cn/)等媒体上发布。考生咨询请到毕节市七星关区学院路市林业局办公楼405室;咨询电话:0857-7119645。
(三)个人报名。凡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参加,每人限报一个职位。
1、报名时间
2012年9月21日—30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逾期不再办理报名手续。
2、报名方式
现场报名(不设网上报名)。
3、报名地点
毕节市林业局三楼小会议室(七星关区学院路);联系人:张成义、刘文;联系电话:0857—7119686、7119645。
4、报名需提供以下资料
(1)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还没有取得毕业证书的应届毕业生持《就业推荐表》原件及复印件);
(2)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在职人员需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中、小学教师需持县级或县级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的证明);
(4)本人近期同底正面免冠1寸彩色照片6张;
(5)已婚人员持当地计生部门出具的无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证明;
(6)报考人员根据所报职位,按要求填写附件2《毕节市林业局所属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以下简称《报名登记表》)。
(四)资格审查
1、报考人员须如实提交本人有关信息和材料,所提交的有关证件与笔试、面试时使用的证件必须一致。报考人员根据招聘职位,本人应如实填写《报名登记表》,对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由他人代报名的,若报名信息出现上述情况,视同招聘本人填写,由考生本人承担责任。凡弄虚作假的或资格不符合报告条件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
2、负责报名的工作人员根据招聘对象填写的个人信息,对照本方案规定的报名条件进行审查。经审查合格、符合条件的考生每人缴纳100元考试考务费。
3、报名确认并缴费后,报名人数与计划招聘人数达不到3:1比例的职位,该职位招聘计划予以调整或取消,对取消报考职位的报考人员办理退费手续。
4、经资格审查合格后,按程序参加笔试和面试。如未按时参加者视为自动放弃招聘。毕节市林业局负责制作并发放笔试准考证。领取笔试准考证时间见毕节市人民政府网和毕节市林业局网,领取笔试准考证地点:毕节市林业局人事科。
(五)笔试
笔试成绩100分,占总成绩的60%。笔试内容为《申论》和《职业能力测试》,各占笔试成绩50%。笔试采用闭卷方式(不指定用书)进行。考试地点设在毕节市七星关区,具体详见准考证。考试时间:2012年10月21日上午9:00—11:00《职业能力测试》,下午14:30—17:00《申论》。考试须同时持有效《居民身份证》和《笔试准考证》方能参加笔试。笔试成绩将在毕节市人民政府网站和毕节市林业局网站发布。取消笔试缺考或笔试成绩为零分考生面试资格。
(六)面试
面试成绩100分,占总成绩的40%。根据各职位招聘计划数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面试考场设在毕节市七星关区,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详见毕节市人民政府网站和毕节市林业局网站)。面试采用结构化方式进行。职位招聘计划数与面试考生人数达不到1:3比例职位的考生,其面试成绩须达到本考场当日面试实考考生平均分以上的,方能进入下一环节;未按规定时间及地点参加面试的报考人员取消进入下一个环节资格。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字。同一职位考生总成绩名次出现末位并列的,以笔试成绩高者进入到下一环节。
(七)体检
根据招聘对象的总成绩与计划招聘人数由高到低按1:1比例确定。体检地点采用现场抽签的办法在县级以上的综合性医院进行并出具体检结论,其他体检结论、鉴定一律不予认可。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相关规定执行。体检不合格者不列入考察对象,并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在该职位面试考生中依次递补体检人员。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八)组织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列入考察对象。由毕节市林业局成立考察组具体组织实施。主要考察招聘对象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情况。考察时还须进一步核实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应聘资格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考察组人员应做到公道正派,严守组织人事工作纪律,对竞争者进行客观公正的考察和评价。
在考察中发现下列情况之一者,确定为考察不合格,报毕节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定后,取消其进入下一环节的资格并按程序依次递补。一是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的人员;二是服务期未满的“特岗教师”、“特岗计生人员”;三是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受过劳动教养的人员;四是被开除公职或被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五是曾因贪污、行贿受贿、泄露国家机密等原因受到过党纪、政纪处分或近三年在机关、事业单位年度考核中曾被确定为不称职的人员;六是在各级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试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七是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人员;八是不符合招聘职位所需资格条件的人员。
(九)确定招聘人员
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将在毕节市人民政府网站和毕节市林业局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对公示无异议,或反映的问题经调查核实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程序报请毕节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后,办理
有关聘用手续;经公示有举报违反报考条件及其他违规违纪行为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聘用资格,同时按名次进行递补。
五、有关要求
招聘工作邀请纪检监察部门和人事部门全程监督指导,并接受新闻媒体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严格遵守有关规定,扎实做好各个环节和相关保密工作,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现象的发生。监督电话:0857-7119648。对在招聘工作中出现的违纪行为,一经查实,对责任人严肃查处,追究责任。
附件:1、毕节市林业局所属全额拨款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职位一览表
2、毕节市林业局所属全额拨款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
附件1 毕节市林业局所属全额拨款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职位一览表 | |||||||||||||||
招聘单位 | 职位名称 | 职位简介 | 职位代码 | 招聘人数 | 职位资格条件 | 是否需要工作经验 | 其他报考条件 | ||||||||
专业 | 学历 | 年龄 | 政治面貌 | ||||||||||||
毕节市城市绿化管理办公室 | 工作员 | 从事城市园林绿化设计管理和技术指导等工作,具有一定的语言文字表达能力和组织协调能力,熟悉计算机基础操作,熟悉CAD、PS等制图软件的操作运用 | 01 | 1 | 园林、风景园林、城市园林设计与管理、 园林工程、城市绿化与管理、城市园林规划、园林与环境保护 | 本科及以上 | 35周岁及以下 | 否 | |||||||
毕节市林政资源管理站 | 工作员 | 从事林政资源管理工作,具有一定的语言文字表达能力和组织协调能力,熟悉计算机基础操作。 | 02 | 1 | 森林资源类 环境生态类 林业工程类 | 本科及以上 | 35周岁及以下 | 否 | |||||||
毕节市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管理办公室(公益林管理中心) | 工作员 | 从事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组织实施管理及公益林建设管理等工作,具有一定的语言文字表达能力和组织协调能力,熟悉计算机基础操作。 | 03 | 3 | 森林资源类 环境生态类 林业工程类 | 本科及以上 | 35周岁及以下 | 否 | |||||||
毕节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 | 工作员 | 从事森林防火管理工作,具有一定的语言文字表达能力和组织协调能力,熟悉计算机基础操作。 | 04 | 1 | 不限 | 大专及以上 | 35周岁及以下 | 否 | |||||||
毕节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 | 工作员 | 从事森林防火管理工作,具有一定的语言文字表达能力和组织协调能力,熟悉计算机基础操作。 | 05 | 1 | 电气信息类 | 大专及以上 | 35周岁及以下 | 否 | |||||||
毕节市林业技术推广站 | 工作员 | 从事林业技术推广、林业技术培训等工作,具有一定的语言文字表达能力和组织协调能力,熟悉计算机基础操作。 | 06 | 1 | 森林资源类 环境生态类 | 本科及以上 | 35周岁及以下 | 否 | |||||||
毕节市森林病虫防治检疫站 | 工作员 | 从事森林病虫防治检疫工作,具有一定的语言文字表达能力和组织协调能力,熟悉计算机基础操作。 | 07 | 1 | 森林资源类 森林资源保护 | 大专及以上 | 35周岁及以下 | 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