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2012年政法干警定向招录体检公告
2012-12-14 16:03:20   来源:   评论:0 点击:

贵州省2012年政法干警定向招录面试和体能测评工作已结束。根据《贵州省2012年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工作招录实施方案的公告》的有关规定,为做好我省2012年政法干警
贵州省2012年政法干警定向招录面试和体能测评工作已结束。根据《贵州省2012年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工作招录实施方案的公告》的有关规定,为做好我省2012年政法干警定向招录的体检工作,现将体检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组织领导
本次体检工作在贵州省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由省政法干警招录办具体组织实施。
二、体检对象
体检人员名单详见《贵州省2012年政法干警定向招录体检人员名单》(附件)。
三、体检时间
(1)2012年12月21日,报考法院系统、检察系统和司法系统的体检人员。
(2)2012年12月22日,报考公安系统和监狱系统的体检人员。
四、有关事宜
1、体检人员请在体检当日上午6:50前到贵州省人民医院干部体检中心门口前(贵阳市中山东路83号)集中。未按时到达者,视为自动放弃,责任自负。
2、体检人员须凭面试准考证、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参加体检。证件与本人不符或考生所持证件不全的,不得参加体检。面试准考证遗失者须同时持本人《居民身份证》和笔试准考证于2012年12月17日-20日到省公务员局考试录用处1310室办理补打手续。
3、体检过程实行封闭式管理。考生自体检当日集中报到起至离开体检区域,一律禁止以任何理由使用手机及其他具有通信、上网功能的电子设备,一经发现,暂停其后续体检项目并取消该考生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4、体检人员体检前一天晚22:00后须空腹,禁食、禁水。
5、体检费用:公务员职位450元/人、人民警察职位500元/人,由考生自理并现场交体检医院。
6、未参加体检的人员,取消其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五、纪律监督
本次体检工作须接受同级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监督,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良现象。
咨询电话:
省政法干警招录办0851-6826549  
监督电话:
中共贵州省纪委派驻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监察室0851-5837249
 
附件:贵州省2012年政法干警定向招录体检人员名单
 
 
贵州省政法干警定向招录
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〇一二年十二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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