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仁市2016年招录公务员和人民警察少数民族考生加分公告
2016-04-13 17:21:02   来源:   评论:0 点击:

根据《贵州省2016年省、市、县、乡四级机关统一面向社会公开招录公务员工作简章》和《贵州省2016年法院、检察院、公安(森林公安)、司法机关统一面向社会公开招录人民警察工作简章》(以下简称《招录简章》)以

根据《贵州省2016年省、市、县、乡四级机关统一面向社会公开招录公务员工作简章》和《贵州省2016年法院、检察院、公安(森林公安)、司法机关统一面向社会公开招录人民警察工作简章》(以下简称《招录简章》)以及《贵州省民政厅  贵州省民委关于做好民族乡撤乡建镇有关工作的通知》(黔民发〔201335号)的规定,结合我市实际,现将报考铜仁市市、县、乡三级机关公务员和人民警察职位少数民族考生加分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加分对象

符合2016年《招录简章》规定的加分政策的少数民族考生(具体加分职位见附表12)。

二、审核方式、时间和地点

审核方式:采取现场加分审核的形式进行。

审核时间:2016424日至25日(8:30—17:40)。

424日审核报考单位属万山区、思南县、德江县、沿河县的职位;

425日审核报考单位属碧江区、松桃县、玉屏县、江口县、印江县的职位。

审核地点:铜仁体育馆(铜仁市万山区梵净山大道203号附近)(距万山区公安分局谢桥派出所约200米)。

三、有关事宜

1.符合加分条件的考生需在上述规定时间持《报名信息表暨加分表》(须从网上报名系统打印)一式两份及考生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本人不能到现场办理的,可由他人代办,但必须提供上述材料)到指定地点办理加分手续,逾期未办理的,视为自动放弃加分。

2.经审核符合加分条件的考生名单,将在笔试成绩公布前在《铜仁网》、《铜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进行公示,公示结果无异议的,按程序确认加分。

3.市公务员招考办对招考各环节的实施时间、地点等信息内容,都将在《铜仁网》和《铜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进行公布,请考生密切注意。网站公布的招考信息,因考生未阅而引起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咨询电话:

0856-5221574  中共铜仁市委组织部干部一科

0856-5223368  铜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务员管理科

0856-5939262  铜仁市公安局政治部干部科

附件:

1铜仁市2016年公开招录公务员少数民族考生加分职位表.xls

2铜仁市2016年公开招录人民警察少数民族考生加分职位.xls

  

铜仁市公务员招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64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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