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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创建于1947年,前身为大连医学院,是抗日战争胜利后中国共产党创办的第一所医学本科院校。1953年成为原卫生部直属高校,上世纪六十年代中期为服从国家“三线”建设战略和支援贵州建设,根据国务院的决定,学校整体搬迁至贵州省遵义市,更名为遵义医学院。学校占地面积2500多亩,有全日制在校生16000多人,下设28个教学院系、4所直属附属医院、9所非直属附属医院。近五年来,学校承担各级科研项目2351项,其中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资助232项。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资助数10年中有9年在贵州省高校中位居第二。连续3年获得贵州省科技进步奖一等奖共3项(全省共11项)。学校重视对外交流与合作,1999年至今与上海交通大学、上海中医药大学、重庆医科大学等高校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与美国、澳大利亚、马来西亚、中国台湾等近30个国家和地区高水平大学及科研机构建立了长期合作关系,开展深层次的科研合作。大力发展留学生教育,国际影响力不断提升。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和《贵州省事业单位新增人员公开招聘暂行办法》(黔人发〔2006〕4号)精神,结合实际,经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同意,特制定本方案。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按需设岗、按岗招聘的原则;
(二)坚持德才兼备、任人唯贤的原则;
(三)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对象及人数
根据工作需要,公开招聘工作人员33名,其中,管理人员4名,专业技术人员29名。
具体招聘岗位及要求见《遵义医学院2018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及要求一览表》(附件1)。
三、招聘条件
应聘人员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
2.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品行端正,人格健全。
3.安心应聘岗位工作,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4.具有胜任应聘岗位需要的相关专业知识和工作能力。
5.年龄在18周岁以上(2000年5月21日及以前出生),35周岁以下(1982年5月15日及以后出生)。
6.身体健康,符合应聘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7.符合应聘岗位要求的其它具体资格和条件。
四、招聘程序
(一)网上报名
1.报名要求
(1)每位应聘人员只能应聘一个岗位,应聘人员专业要求以《遵义医学院2018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及要求一览表》需求为准。
(2)岗位要求为本科学历学士学位及以上的,单个岗位的报名人数与该岗位计划招聘人数达不到3:1比例的,经请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同意后,该岗位招聘计划减少或取消。
(3)岗位要求为研究生学历硕士学位及以上的,单个岗位报名人数与该岗位计划招聘人数达不到3:1比例的,按实际报名人数开考,但应聘人员的笔试成绩须达到同类招聘岗位(详见附件1“岗位名称”栏)参加笔试人员的平均分及以上,才能进入下一环节。
(4)无人报名的岗位,经请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同意后取消该职位招聘计划。
2.报名方式和时间
(1)报名方式:报名统一在网上进行,不设现场报名点。应聘人员登录遵义医学院官方网站(http://www.zmc.edu.cn/),进入“遵义医学院公开招聘报名系统”注册并提交报名申请,上传本人近期免冠1寸正面证件照片(jpg格式,2M以下)。
(2)报名时间:2018年5月14日09:00至2018年5月21日12:00(报名通道将于2018年5月21日12:00准时关闭)。
(3)请仔细阅读报名须知,并按相关提示操作:
报名申请提交成功后,系统会自动生成查询密码,查询密码是应聘人员查询资格审查结果、网上缴费确认、打印准考证等事项的重要依据,请妥善保管(如密码不慎丢失,请到应聘人员所填报的邮箱中查询)。
3.资格初审
应聘人员提交的报名信息将在两个工作日内进行网上资格初审,经资格初审合格的予以确认,对初审不合格的说明理由。应聘人员可于2018年5月14日11:00至2018年5月21日12:30登录“遵义医学院公开招聘报名系统”查询是否通过报名资格初审,通过资格初审者即可在规定时间内缴纳报名费,并且不得再应聘其他职位。
4.缴纳报名费
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需于2018年5月21日14:00前根据“遵义医学院公开招聘报名系统”提示方法缴纳报名费100元人民币,缴费成功的系统状态会显示“已缴费,报名成功”,未缴费或缴费不足者视为自动放弃,报名不成功。
5.准考证打印
应聘人员经“遵义医学院公开招聘报名系统”确认缴费成功后,请于2018年5月24日9:00至2018年5月27日9:00登录“遵义医学院公开招聘报名系统”下载并打印准考证(打印准考证通道将于2018年5月27日9:00准时关闭,逾期未打印或打印后准考证遗失者不能进入下一环节)。
6.特别提示:
(1)应聘人员必须认真阅读本方案中所规定的招聘条件,以及《遵义医学院2018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及要求一览表》中的各项要求,确定自己是否符合招聘条件,再进行填报。应聘人员填报的专业名称必须与毕业证和学位证完全一致,如专业名称后面带括号或其他说明的也必须如实填报。错报、误报或瞒报造成的一切后果,由应聘人员本人负责,并随时取消应聘资格。
(2)报名原则上要求本人亲自填写相关信息,如因特殊情况请他人代为填写的,视为应聘人员本人填写,信息填写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
(3)应聘人员在网上报名、资格审查、准考证打印时如遇问题,请及时与遵义医学院人事处联系,咨询电话:0851-28609555。
(4)报名成功人员名单将在遵义医学院官网及遵义医学院人事处网站上公布。
(二)考试
考试由遵义医学院组织实施。
1.笔试
(1)笔试时间:2018年5月27日(周日)上午9:30~11:30
(2)笔试范围:笔试科目为《综合知识》。笔试总分为100分,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
(3)笔试地点:遵义医学院新蒲校区(具体考场见准考证)。
(4)笔试方式:笔试为闭卷考试。不指定参考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未取得有效成绩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的资格。笔试成绩将在遵义医学院官网及遵义医学院人事处网站上公布。
2.资格复审
(1)资格复审在笔试后进行,根据应聘人员笔试成绩,按照参加资格复审人数与该岗位计划招聘人数3: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同一岗位笔试成绩排名末位并列的同时确定为进入资格复审人员);按实际报名人数开考的岗位,应聘人员的笔试成绩须达到同类招聘岗位(详见附件1“岗位名称”栏)参加笔试人员的平均分及以上者才能进入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公告及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在遵义医学院官网及遵义医学院人事处网站上公布。
(2)资格复审需提交以下材料(复印件统一使用A4纸):
a.个人简历;
b.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附本人照片的户籍、身份证明)、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但在办理聘用审批手续时,必须按要求提供相应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1份。国外学历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原件及复印件1份;
c.具有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应聘人员,须分别提供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聘任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d.在职人员需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名的证明, 其中,中小学及幼儿园在职在编人员须经当地县级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医疗卫生系统在职在编人员须经当地县级以上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同意;
e.应聘岗位所需的其他相关材料按备注要求提供。
(3)特别提示: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如在招聘过程中任何环节发现有违纪违规、材料不齐、提供虚假信息或应聘人员条件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等情况的,随时取消应聘资格。
应聘人员应关注资格复审相关公告,如因应聘人员未阅读公告或错填联系电话、关闭电话、更改电话号码等原因导致无法联系而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复审的,一律视为自动放弃,后果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凡属自动放弃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人员,将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以电话方式通知)。递补人员需在接到电话通知后24小时内完成资格复审,否则视为自动放弃资格复审。如个人原因错填联系电话、关闭电话、更改电话号码等原因导致无法联系,视为自动放弃资格复审递补资格。
3.面试
通过资格复审的人员进入面试,面试由遵义医学院组织实施。
(1)面试时间:面试人员名单及面试时间在遵义医学院官网及遵义医学院人事处网站上进行公布,由应聘人员自行浏览查询。
(2)面试地点:遵义医学院新蒲校区(具体考场见后续通知)
(3)面试方式及内容
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分为综合能力考核和实践能力考核两个环节:
a.综合能力考核:占面试成绩的50%,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包含应变能力、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组织协调能力、服务意识、举止仪表及对应聘职位的匹配性等。
b.实践能力考核:占面试成绩的50%,由应聘职位相关专家组成考核小组,负责实践能力考核工作的具体实施。
面试总成绩须达到70分以上(百分制),才能按规定进入体检。
未参加面试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的资格。
面试成绩在遵义医学院官网及遵义医学院人事处网站上公示。
4.总成绩计算
总成绩按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计算。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同一岗位应聘人员总成绩末位并列的,按实际成绩计算,如仍并列的,面试成绩高的进入下一环节。
总成绩在遵义医学院官网及遵义医学院人事处网站上公示。
(三)体检
面试结束后即进入体检环节。
面试结束后,根据应聘人员总成绩由高到低按单个岗位招聘计划人数与该岗位参加体检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的资格,空缺岗位不予递补。
体检在县级及以上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体检标准参照贵州省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体检的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考察
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对其进行考察。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应聘人员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考察时还须进一步核实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应聘资格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
在考察中发现下列情况之一者,考察不合格,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定后,取消其进入下一环节的资格,空缺岗位不予递补:
1、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的人员;
2、定向到具体行业或单位的应届毕业生;
3、在读的非2018年应届大中专及以上毕业生;
4、现役军人;
5、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受过劳动教养的人员;
6、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7、曾因贪污、行贿受贿、泄露国家机密等原因受到过党纪、政纪处分或近三年在机关、事业单位年度考核中曾被确定为“不称职”、“不合格”的人员;
8、截止2018年7月30日未能提交应聘岗位所需资格条件的相关证明材料的人员;
9、不符合应聘岗位所需资格或条件的人员;
10、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聘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11、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人员。
(五)公示招聘结果
经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合格的应聘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由招聘单位在贵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http://gzrst.gov.cn)、遵义医学院官网及遵义医学院人事处网站公示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时间不少于七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
公示期间查实有严重问题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进行递补工作。
(六)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审批及聘用手续。
被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到招聘单位报到。未按要求在规定时间内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五、有关说明
(一)公开招聘工作在贵州省教育厅和遵义医学院党委的统一领导下,成立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
(二)遵义医学院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公开招聘工作,加强对公开招聘工作的监督;应聘人员和相关工作人员应自觉遵守回避制度,确保招聘工作公正、公平。如出现违纪违规情况,一经发现,将严肃处理。
(三)联系电话:0851-28609555 监督电话:0851-28643386
六、未定事宜,由遵义医学院商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研究确定。
本方案由遵义医学院负责解释。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