赤水市公安局公开招聘刑事技术助理简章
2018-05-22 14:31:23   来源:   评论:0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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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加强我局刑事技术队伍建设,夯实壮大刑事技术力量,根据工作需要,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刑事技术助理,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聘用岗位、性质及人数

  1.聘用岗位:刑事技术中队勘验组、官渡片区勘验组。

  2.用人性质:临聘人员,一年一聘。

  3.聘用人数:12名(男性),其中刑事技术中队勘验组8人,官渡片区勘验组4人。

  二、聘用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要的政治理论素养,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能够自觉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方针政策,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2.具有胜任本职岗位工作的身体素质、文化水平和专业知识。

  3.自愿从事刑事技术助理工作,具有忠诚、奉献、吃苦耐劳的精神和工作责任感,服从组织分配,纪律观念强,能够保守工作秘密。

  4.无吸毒史,未受过治安处罚和刑事处罚。

  5.年龄在18周岁以上(2000年5月20日及以前出生),35周岁以下(1983年5月20日及以后出生)。

  6.赤水市户籍或为赤水市常住人口。

  7.身高不低于165CM,双侧单眼裸眼视力或矫正视力4.8以上。

  8.体能达到《公安机关人民警察体育锻炼达标标准》合格以上标准。

  (二)岗位条件

  1.具有高中及以上文化程度。

  2.能熟练掌握各类办公软件、计算机应用。

  3.警察院校毕业生、以及具备驾驶资格的优先录用。

  4.录用后,服务年限至少为1年。

  5.官渡片区勘验组原则上为东部五乡镇户籍。

  三、聘用程序

  1.信息发布。采取在互联网、各乡镇街道张贴的方式,对外公开发布信息。

  2.报名。符合聘用条件的人员持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原件和复印件)、1张1寸彩色照,本人于2018年5月21日9时至5月25日17时前到赤水市公安局新大楼(文化大道)508号办公室报名。

  3.资格审查。市公安局负责按照聘用条件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审查。

  4.综合测试。包括笔试、计算机操作、面试和体能。前三项结果分别占总成绩的30%、30%、40%。体能达到合格即可,不计入综合测试成绩。

  (1)笔试内容:公安基础知识、常用法律法规、赤水“双提升”知识等。

  (2)计算机操作:主要测试打字速度、办公软件基本应用、邮件发送等。

  (3)面试内容:主要采取现场答辨或情景模拟方式进行。

  (4)体能测试内容:1000米、10米*4往返跑、立定跳远

  5.体检。经体能合格后,按三项考核总成绩由高到低排名,通知拟录用者体检,体检不合格者依次递补,体检费自理。

  6.政审。由市公安局负责对报考人员进行政治审查。

  7.拟聘人员确定。经体检、政审合格者,按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拟聘人员并公示,公示期为3天。

  8.试用期考核。公示期无异议的,进入为期1个月的试用考核,享受基本工资。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不享受工资待遇。试用期考核合格后,办理聘用手续。试用考核由岗位聘用部门刑侦大队负责制定试用期考核方案并组织考核。

  9.聘用。试用期考核合格后,由赤水市公安局与其签订聘用合同(聘期一年),期满后视国家政策及考核情况等确定是否续聘。被聘者必须遵守各项规章制度,一旦违反规章制度或出现其它不适合岗位要求情形的,市公安局有权解除聘用合同。

  四、报酬

  聘用人员试用期为1个月。试用期内基本工资为1680元/月。试用期满后,根据月考核结果增加绩效工资(300元以内)和执勤津贴(320元以内)。养老、医疗、失业和工伤保险费由用工单位和个人按现行标准缴纳。根据岗位配备个人服装及防护装备,聘用人员在工作期间,可按照规定在职工食堂就餐。

  五、管理及考核

  临聘人员由赤水市公安局刑侦大队负责日常管理和考核。

  六、纪律要求

  招聘工作接受社会监督,做到公开、公平、公正。对公招工作人员有徇私舞弊、弄虚作假行为的,按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及其他有关规定执行。

  七、未尽事宜,由市公安局解释。

  招聘工作咨询电话:0851—22821915,联系人:袁佳佳。

  招聘工作举报电话:0851—22820833

  2018年5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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