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政教育咨询热线:0851-86775837 ~ 下方点击加入QQ交流群,随时掌握考试信息!
省考查分群:【736156307】 省考面试交流群 :【661659808】
为进一步加强我县卫生人才队伍建设,改善人才队伍结构,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贵州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操作办法(试行)》以及《遵义市事业单位公开考试招聘新增人员暂行办法》、《关于全市公立医院取消行政级别和实行编制备案管理的通知》规定,计划面向社会公开招聘64名编制备案制工作人员充实到县级医院。为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余庆县2018年公开招聘县级医院编制备案制工作人员简章(以下简称《招聘简章》)。
一、工作原则及程序
招聘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办法进行,实行公开报考条件、公开招聘程序、公开招聘结果“三公开”制度。招聘工作按照发布招聘公告、现场报名(资格初审)、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选岗、考察、公示、聘用审批等程序进行。
二、招聘计划及职位
本次计划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制备案制工作人员64人,具体招聘单位及职位见《余庆县2018年公开招聘县级医院编制备案制工作人员职位表》(附件)。
三、招聘对象及报考条件
(一)招聘对象
2018年及以前毕业的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的应、往届毕业生(应届毕业生不含委培生)。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品行,具有为人民服务的思想,遵纪守法;
4.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2年5月31日-2000年5月30日出生);获得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和学位人员、或者具有职位对应的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人员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1977年5月31日及以后出生);
5.具有能够在事业单位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
6.具备拟报考职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三)以下人员不得报考
1.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的;
2.2015年度以来被贵州省内各级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招录的在任公务员、或新招聘到事业单位工作仍在试用期以内的人员;
3.截止2018年5月30日“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服务期(三年)未满的;
4.截止2018年5月30日在读的全日制非2018届毕业生;
5.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6.曾被开除公职或在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事业单位被辞退未满5年的;
7.在各级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且仍在不得报考期限内的,或2017年以来在遵义市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考试违纪成绩被记“0”分的,或在遵义市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列入不诚信人员名单且仍在不得报考期限内的;
8.曾因贪污、行贿受贿、泄露国家机密原因受到过党纪、政纪处分的;
9.不能提供职位要求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2018年应届毕业生可在资格复审环节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并书面承诺于2018年7月31日前提供毕业证书原件),其它资格条件资料等原件的(有效资格条件资料:资格证书或县级及以上行业主管部门印发的任职资格文件或县级及以上行业主管部门出具的考试成绩合格证明),或不符合招聘对象、报考条件或职位所需资格条件的;
10.余庆县机关事业单位工勤身份以外的在职在编人员;
11.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人员的。
四、报名、资格初审及咨询
(一)报名
1.报名时间:
2018年 5月30日—6月1日09:00——11:00、14:30——17:00。
2.报名地点:
余庆县人社局二楼。
3.报名方式:
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4.报名要求:
按照《招考简章》公布的各招聘职位需具备的条件和要求,报考人员须持毕业证书、资格证书、有效《居民身份证》等原件及复印件按要求填写《余庆县2018年公开招聘县级医院编制备案制工作人员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见附件)),交近期同底正面免冠一寸彩色照片6张。
5.报名注意事项
一是报考人员须仔细阅读《招聘简章》和《余庆县2018年公开招聘县级医院编制备案制工作人员职位表》要求的资格条件、《报名表》及诚信承诺书,仔细对照各项要求确认本人是否符合报名资格条件并如实提交本人有关信息和材料,个人不符合资格条件的职位不能报考,否则责任自负。在报考过程中,考生没有完全对照个人毕业证书显示专业进行填写视为提供虚假信息,查实后随时取消其应聘资格。专业目录参考教育部相关专业目录和贵州省公务员局网站“公务员招考”栏目下《贵州省公务员考试录用参考专业目录<试行>》http://www.gzrs.gov.cn/ztzl/gwyzl/2018ngwyzl/201804/t20180409_3231336.html。
在专业要求上,报考人员毕业证书上显示的专业(教育部发布的新旧专业对照表中对应的原专业可视为新专业)与学历必须和《职位表》上要求的专业与学历一致(仅是学位证书专业与《职位表》专业一致视为专业不符)。职位专业要求一般为一级学科,即该一级学科所包含的二级学科均符合要求;如注明学科门类的,即该门类所包含的专业和一级学科均符合要求(《贵州省自学考试专业目录》对照国家规范设置的标准,其一级学科应当对应招聘职位表上的学科门类,二级学科应当对应招聘职位表上的一级学科)。
二是报考人员如因学历、专业、年龄及其它应备条件等不符合《招聘简章》资格条件,或者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以无业人员身份报考,在招聘笔试、面试、体检、考察(政审)、聘用审批等各环节审查(复审)时发现均直接取消其进入下一环节或聘用资格;《报名表》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公开招聘资格。
三是报考人员报名时提交的有关证件与笔试、面试时使用的证件必须一致。报考人员一旦报名,须遵守《招聘简章》各项规定,并确保在整个招聘工作期间(报名至聘用审批)随时保持通信畅通,如因电话停机或长时间关机等原因导致无法联系,视为自动放弃。
四是委托他人报名的,视为考生本人报名。
(二)资格初审
资格初审在余庆县事业单位招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县招考办)的统一组织下,由各招聘单位负责。资格初审在现场报名时同时进行。
报名期间,考生填写完毕《报名表》后,连同将报考职位毕业证书、资格证书、有效《居民身份证》等原件及复印件送交报名处工作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工作人员初审后签署意见并签名。
经资格初审合格的考生,凭工作人员签署了“同意报考”的报名材料到报名现场收费处缴纳考务费100元,且将报名材料返回资格审核人员后,方能视为报名成功。
报名成功人员进入笔试环节。
报名截止后,如遇某职位报考人数与招聘计划不足1:1的,将对该职位进行调减或取消,并在“余庆县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zgyq.gov.cn/)公布。该职位取消招聘后,报考该职位的考生可在2018年6月2日15:00——17:00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职位,或书面申请退还考务费并取消报名。
初审合格人员缴纳考务费人民币100元。
在资格初审环节中,因考生报名时所填写的信息不真实或填报的信息与自己所报考职位的学历、专业或其他资格条件要求不符合而通过资格初审报名参加了笔试后进入下一环节的,视为考生无视《招聘简章》的有关规定和要求,该考生的考试成绩作无效处理。查实后取消其进入下一环节资格,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负责向应聘人员做好政策解释和思想工作。
五、笔试
笔试为闭卷考试(不指定考试范围和考试用书、不举办任何培训班),总分为150分。
(一)考试时间
2018年6月16日上午9:00-11:30
请考生凭本人有效身份证于2018年6月15日09:00—11:30、14:30——17:30期间到报名处领取《准考证》。
(二)考试地点
考试地点见《准考证》。
(三)考试科目:
单位代码BAZ01的09、10职位的考试内容为《综合知识》,其余职位考试内容为报考职位相关的专业知识。总分为150分。
(四)相关事项
考生必须同时持有效《居民身份证》和《笔试准考证》方能进入考场参加笔试。未参加笔试或未取得笔试有效成绩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五)成绩公布
笔试成绩在“余庆县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zgyq.gov.cn/)向社会公布,请考生注意查询并在分数公布期间确保通信畅通,如因考生电话停机或关机导致招聘单位无法联系其进行资格复审,视为自动放弃。
六、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对象范围:在笔试参考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资格复审人数与职位招聘计划数3:1比例以内(含3:1)确定资格复审人员。同一职位报考人员笔试成绩名次末位并列的同时确定为资格复审人员。如遇某职位实际参加笔试的考生人数与职位招聘计划数仅为1:1或低于1:1的,其笔试成绩必须达到60分及以上,方能进入资格复审环节。
资格复审由县招考办组织,县卫计局具体负责实施。主要再次审查考生提交的报名材料是否符合报考职位所须的资格条件。对资格复审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由资格复审工作人员在《报名表》的复审意见栏签署“符合条件,同意报考”的意见并签名,加盖单位公章。资格复审合格人员名单在“余庆县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zgyq.gov.cn/)公示。
资格复审合格人员进入面试(专业技能测试)。经复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报考人员,取消其进入面试(专业技能测试)资格,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递补复审。职位无考生通过资格复审的,该职位取消。
资格审查及复审贯穿于招聘工作的始终,在招聘各个环节如果通过接到举报等形式发现考生不符合简章规定的资格条件或证书证件等弄虚作假,随时取消其应聘资格,其责任由考生自负。
七、面试和成绩计算
(一)面试
1.进入面试人员名单、面试时间及地点在“余庆县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zgyq.gov.cn/)通知考生,不再另行通知。考生必须同时持有效《居民身份证》和《笔试准考证》按时参加面试。
2.内容:采取结构化面试、专业技能测试等方式进行。
3.面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
4.面试人员为资格复审合格人员。面试人员名单公布以后,如有通过资格复审人员申请放弃面试,在此环节不再递补人员进入面试,并且之后环节出现自动放弃及其他原因导致职位空缺的,均不作顺延递补。未参加面试的考生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建立考生诚信报考制度,面试环节及之后环节自动放弃的考生,报请市人社局将其列入遵义市公务员招录和事业单位人员招聘考试不诚信人员名单,3年内不得报名参加遵义市各级各类公务员招录和事业单位人员招聘考试。
5.同一职位实际参加面试的考生人数超过招考职位计划数已经形成竞争的,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与招考职位计划数等额确定进入下一环节人选;实际参加面试的考生人数与招考职位计划数仅为1:1或低于1:1的,其面试成绩必须达到70分及以上,方能进入下一环节。
6.面试结束5个工作日内,将考生总成绩及进入体检环节人员名在“余庆县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zgyq.gov.cn/)进行公布。
(二)成绩计算
笔试、面试(专业技能测试)结束后,按相应比例计算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占考试总成绩的50%、面试成绩占考试总成绩的50%,即总成绩=笔试成绩÷1.5×50% + 面试成绩×50%。
笔试、面试和总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笔试、面试结束后,根据招考职位计划数和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报考同一职位考生末位总成绩出现并列的,取笔试成绩高者作为体检对象。若笔试成绩也相同则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重新组织笔试或面试,以新的笔试或面试成绩高者进入体检。
八、体检
体检工作由余庆县事业单位招考办组织,体检必须在县及县以上综合医院进行并出具体检结论。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及《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执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规定执行。
体检时间另行通知,体检费用考生自理。
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九、考察(政审)
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考察(政审)对象。
考察(政审)工作由招考办组织,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具体实施。考察(政审)内容主要包括报考者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同时,复查报考资格条件(招聘单位须通过教育部学历证书网站对考生学历证书进行核实验证,网址:http://www.chsi.com.cn),确认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
在考察(政审)中发现不符合招聘条件和资格的,视为考察(政审)不合格,由招考领导小组审定,取消拟聘用资格。
十、公示
经笔试、面试、体检、考察(政审)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余庆县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zgyq.gov.cn/)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对拟聘人员在公示期间有异议的,由招考办或授权主管部门按规定进行调查。查实有严重问题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十一、聘用审批
对拟聘人员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报遵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审批手续完成以后招聘单位要及时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明确相关事项。
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到用人单位报到。拒不报到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十二、纪律监督
招聘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进行,主动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监督。工作人员和考生均要严格遵守有关规章制度,如有违反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将按照事业单位招聘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咨询电话:
0851-24623388,24621368(卫生系统)(政策方面:简章解释、报考条件、资格审查等)
监督电话:0851--24706018
十三、注意事项
1.公开招聘期间,各招聘环节的通知事项以及考试成绩均在“余庆县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zgyq.gov.cn/)公布,不再另行电话通知。请报考者密切注意招聘网站,因本人未及时查看或认真阅读公布事宜,而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2.考生联系电话要保持畅通,以便特殊情况下联系。
3.考生参加笔试、面试、体检的有关时间、地点等事项请关注“余庆县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zgyq.gov.cn/),不再另行通知、提示。
十四、简章未尽事宜,由余庆县事业单位招考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如出现重大争议事项,提交遵义市事业单位招考领导小组裁决。
附件:余庆县2018年公开招聘县级医院编制备案制工作人员职位表及报名表.xls
余庆县招考工作领导小组
2018年5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