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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系统功能介绍
1、职位退订功能 报考人员在报考职位后,未审查之前,可以用退订职位功能退订,原有的职位变成未报考状态;资格审查不通过,也需先退订职位,再重新填报职位。 2、职位收藏功能 考生选择适合自己的职位,又不急于填报,可以点击“职位收藏”按钮,此后可在“职位收藏”页面下快速找到该职位,并查看职位的报考人数、合格人数。当考生登录进入个人中心后,可以直接在“职位收藏”页面下查找到相关职位,按照职位填报流程完成报名过程。 3、查看资格审查结果(查询时间:2017年10月30日8:00—2017年11月10日18:00) 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由所报考的单位进行,报考人员在报名资格审查时间内,登录考录专题网站,进入“个人中心”,可以看到资格审查结果。 4、进入“个人中心”修改注册信息 报考人员登录并进入个人中心后,选择“修改姓名”,“修改邮箱”,“修改密码”,“修改个人信息”其中一项按下按钮,进入下一页面,即可更改相应的内容。 5、报名资料更改 报名资料更改有一定的条件: 更改个人信息——仅限报考人员处于未审查、审查不通过或退回补充资料时(更改个人信息含更改考试地点); 更改报考职位——在“未审查”时可浏览报名情况进行改报;或“资格审查不通过”时改报其他职位; 更改考试地点——资格审查通过后,不能再修改考试地点。 6、个人密码管理 报考人员登录并进入个人中心后,选择“修改密码”按钮,修改相应的内容之后,点击“确定”按钮。 报考人员请牢记密码,忘记密码时,可凭借注册时所填写的邮箱找回密码。 7、下载和打印准考证 报考人员登录所在考区考试机构网站,进入公务员考试首页,选择“考生考务入口”进入所选择的考试地点,在各考试中心网站上进行打印。此功能在2017年12月4日10:00至10日12:00期间方可使用。 02 报名资料提交后 成绩等栏为什么会截取部分内容? 截取部分内容是因为填写内容过长,请适当缩减。 03 报名之后可否浏览、修改报名信息? 报考人员填写的报名信息在招录机关未审查报考申请之前和资格审查不通过的情况下,可以修改。报考申请审查通过人员不允许修改个人及报考信息,所以请在报名时务必如实准确填写报名信息。 04 资格审查的三种状态及相关操作 1、退回补充资料 如资格审查状态为“退回补充资料”状态,考生需点击 “补充资料”按钮,按要求完善相关信息后,点击“重新提交”按钮,重新提交个人信息。 2、资格审查不通过 如资格审查状态为“不通过”,考生需要退订职位,然后按照职位填报流程重新完成报名过程。 3、资格审查通过 若职位已审查通过则考生不能再对个人信息和报考信息进行修改。 特别注意:考生如对当前资格审查状态(通过或不通过)有疑问,请与招考单位沟通后再在系统中进行操作,在此之前请不要改报职位或退订职位或修改任何个人信息。 05 关于资格审查 1、报名期间,资格审查工作由谁负责? 报名期间的资格审查工作由招录机关负责。 2、资格审查的时间有规定吗? 招录机关应在报考人员报名次日起2日内提出资格审查意见。 3、资格审查的主要依据是什么? 招录机关根据公务员录用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布的报考资格条件、拟任职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对报考申请进行审查,审查意见包括“通过”、“不通过”、“退回补充资料”3种情形。 4、对职位要求的资格条件有疑问的,如何咨询? 对《招考简章》中职位要求的资格条件和其他内容有疑问的,请直接与招录机关联系,招录机关的咨询电话可通过考录专题网站查询。 06 关于考试考务费用 1、考试考务费用是多少? 考试考务费用以当地财政、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为依据。具体费用标准可以向承担此次考务工作的当地考试机构咨询(各考试机构咨询电话可于2017年11月16日以后通过考录专题网站查询)。 2、哪些人员可以减免考务费用? 建档立卡贫困家庭人员和城市低保人员,可以直接与当地考试机构联系办理报名确认和减免费用的手续。建档立卡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扶贫办(部门)发放的档案卡、手册或出具的贫困证明(原件及复印件)等材料,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城镇家庭的报考人员凭低保证(原件及复印件)或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经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负责考务工作的部门审核确认后,办理减免考务费用的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