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媒体报道,我国职业病目录即将“扩容”。对此你怎么看?
【参考解析】
我国职业病目录即将“扩容”充分体现了我国法制的进一步完善以及立法对劳动者的人文关怀。有助于给广大劳动者带来切实有效的法律保障,而且这还有利于全社会一起预防新型职业病。
一方面,对于用人机构而言,明确将一些疾病定义为职业病,有利于用人机构意识到自身的责任所在,提高预防疾病的意识,减少风险因素,降低发病可能;另一方面,对于劳动者而言,有利于其维护自身权益,要求受雇单位提供更加人性化的工作制度和更好的工作环境,并为已经产生的职业病医疗费用买单。
当然,职业病目录即将“扩容”也可能将带来企业不履行自身职责、鉴定程序非常复杂、赔偿问题很难兑现等现实中的诸多难题。对此,我认为应对职业病目录“扩容”进行严谨的设计,具体而言要注意以下问题:
第一,要注意“扩容”的职业病的认定。我国现行《职业病防治法》中明确规定了用人单位有配合举证的义务,在利益攸关之下,“鼠标手”等新职业病的鉴定依然会面临诸如“开胸验肺”的困难。即使是经鉴定确定了某职工患有“鼠标手”等新职业病,如何证明其病来源于“职业”也比较棘手。这点在立法上要充分给予考虑,必须要有配套的鉴定程序,例如可以规定用人单位举证倒置制度,凡无法证明疾病与工作无关者,即可认定为职业病。
第二,在职业病目录“扩容”的同时必须要规定有威慑力的法律责任。从以往经验看,用人单位出于自身经济利益考量,常常拒不履行职业病防治的责任,因此应进一步加大用人单位的违法成本,并通过降低维权成本和畅通维权路径,让劳动者敢于站出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促使用人单位敬畏员工权益,改善工作环境,从源头上防止职业病的发生。
第三,在职业病目录“扩容”的同时设立部分开放式条款。鼠标手、电脑椎纳入职业病目录并不是终点,随着社会不断发展以及工作环境不断改变,还会出现新的职业病,这就需要在立法时未雨绸缪、提前应对,为新型职业病预留空间。例如日本职业病名单中有九大类病症,每一类中均有一条开放性条款,实践中只要符合有关规定,属于该大类但未明确入列名单的疾病,也可按职业病对待。这一做法值得当前中国修订职业病目录借鉴,以便更好地保障劳动者权益。
总之,我国职业病目录即将“扩容”值得肯定,但是,职业病的防止惩办不仅仅在于立法,使修订工作更具科学性与可行性,更在于立法部门在修改法律的同时,应从监管、执行、处罚等各个环节进行全盘考虑,增加相应投入,为健康的促进和保护方面提供更有力的支持。
贵州华政官方微博
华政2012贵州公考面试交流群:256940082 190671728 101085958
贵州华政官网http://gz.hzgwyw.com/
贵州公务员招警面试培训课表http://gz.hzgwyw.com/kktz/22607.html
报名地址:紫林庵红华家电大厦9楼(人才市场旁,云岩区医院对面)
报名电话:0851-5840938 18615786713 18685167560
公务员考试面试模拟试题:职业病目录即将“扩容”
2012-11-11 09:47:22 来源: 评论:0 点击:
据媒体报道,我国职业病目录即将扩容。对此你怎么看? 【参考解析】 我国职业病目录即将扩容充分体现了我国法制的进一步完善以及立法对劳动者的人文关怀。有助于给广大
相关热词搜索:贵州政法干警面试培训 公安招警面试培训
上一篇:
公务员面试模拟试题:社保基金
下一篇:
公务员考试面试模拟试题:维权比较困难,维权成本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