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山县2014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初中教师简章(12月15日至18日报名)
2015-01-25 09:23:16   来源:   评论:0 点击:

报名时间:2014年 12 月15 日至2014年12 月18日 报名地点:独山县教育局人事科(独山大学城内)。联系电话:0854-3221399

 为解决我县专业技术人员紧缺问题,根据《黔南州事业单位新增人员公开招聘实施意见(试行)》(黔南委办字〔2007〕24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初中教师专业结构现状,经独山县委、  县政府研究同意,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5名初中教师,为确保招聘工作顺利完成,特制定本简章。
  一、组织领导
  本次招聘工作在县事业单位招聘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由县招聘办公室组织实施,并接受社会监督。
  二、招聘原则
  公开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办法,实行招聘条件、考试程序、考试结果“三公开”制度。招聘工作按照编制招聘计划、发布招聘公告  、报名、资格审查、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审批的程序进行。
  三、招聘计划及职位
      独山县2014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初中教师15名。具体招聘职位详见《独山县2014年面向社会招聘初中教师职位一览表》
  四、招聘对象及招考条件
  (一)招聘对象
  此次公开招聘对象为取得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证书的毕业生。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政治权利,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
  2.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工作能力和资格条件或技能条件;
  3.年龄在18周岁以上(1996年11月30日及以前出生)、35周岁以下(1978年12月19日及以后出生)。对具有报考岗位所需专业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1973  年12月19日及以后出生)。
  4.身体条件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  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和《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号)及我省的有关规定;
  5.必须持有相应专业的教师资格证。
  (三)以下人员不得报考:
  1.截止2014年12月31日仍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工作人员;
  2.截止2014年12月31日仍未满服务期限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人员;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4.曾被开除公职或在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事业单位被辞退未满5年的;
  5.在各级公务员招录或事业单位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试聘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6.受到党纪、政纪处分尚未解除处分的人员;
  7.涉嫌违法违纪被调查尚未结束(结案)的人员;
  8.不符合招聘对象、报考条件或职位所需资格条件的;
  9.违反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的;
  10.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在事业单位工作的人员。
  五、报名、资格审查
  (一)报名方式
  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职位进行报名,报名时提交近期同底正面免冠一寸彩色照片5张。
  报名时间:2014年 12 月15 日至2014年12 月18日
  报名地点:独山县教育局人事科(独山大学城内)。联系电话:0854-3221399。报名期间,每日17:00后,将在报名现场公布报名人数与招聘计划数达不到3:1比例的职位(以交费人数为准  ),供报考人员参考。报名结束后,将在笔试前公布报名总人数和每个职位报名人数。
  (二)资格审查
  报名的同时现场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审查结果由审查人员签名确认,资格审。查不合格的人员不允许报考。
  报考人员须认真阅读《简章》和《独山县2014年面向公开招聘初中教师报名信息表》,如实并完整填写和提交本人相关信息和材料。委托他人报名,视同报考人员本人填写。报考人员凡出  现填报报名信息错误或在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时提交的证件与报名信息不一致等情况而影响考试和聘用的,责任自负。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报考申请资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进入  下一个环节的资格。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工作始终,在任一工作环节发现应聘人员资格条件不符合《简章》要求的,随时取消其应聘资格。资格审查需提供的材料:考生本人有效《居民  身份证》、毕业证(含学信网学历证明)、相应专业教师资格证、各种荣誉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在职人员须提供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
  资格审查通过的人员每人交报名费100元。
  报名及资格审查工作结束后,招聘职位计划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达不到1:3比例的,该职位招聘计划原则上应予以减少或取消。确属急需紧缺专业的,由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提出,县招  聘领导小组研究确定是否减少或取消职位招聘计划,但比例不能低于1:2。职位招聘计划减少的,报考该职位的考生所报职位不再进行调整。职位招聘计划取消的,给予退返报名费。报名  结束后对减少、取消的职位在网上进行公示。
  六、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在县招聘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由教育局具体组织实施。
  (一)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考试,考试不指定参考用书。笔试科目为《教育基础知识》一科(分值100分)。
  考试时间: 2014年12 月27日上午9:00—11:00。笔试地点见《笔试准考证》。
  考生须同时持有效《居民身份证》(含有效临时身份证)和《笔试准考证》方能进入考场参加笔试。其他证件不能替代。以上证件不齐全不能参考。准考证领取时间:2014年12月25日(上  班时间报名点领取)。
  (二)资格复审
  笔试结束后,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拟进入面试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凡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取消进入面试资格,并在同一职位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专  业招聘计划数与进入面试人数1:3比例以内(含1:3)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同一职位考生笔试成绩出现末位并列的,同时进入面试。
(三)面试
  面试人员为资格复审合格人员。面试人员名单在花灯之乡•独山网(网址:http://www.dushan.gov.cn)上发布,面试人员名单公布后不再进行递补。
  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面试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采取说课的方式进行(分值100分),内容由招聘领导小组研究确定。
  面试设最低合格分数线,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未达合格分数线者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空缺职位不予递补。
  (四)总成绩计算及其他事宜
  考生总成绩按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计算。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
  报考人员须参加本职位类别简章规定所有科目及项目的考试,如未参加其中任一个科目或项目考试的考生,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七、体检
  体检在县招聘领导小组指定的县及县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并在规定时间内由体检医院出具体检结论。其他结论、鉴定一律不予认可。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  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  2010〕19号)有关规定执行。体检结束后,考生对体检结果有疑义的,考生应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7日内书面提出复检申请,经招聘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后组织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  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体检根据职位招聘计划数按总成绩由高到低等额确定体检对象,同一职位考生总成绩名次出现末位并列的,笔试成绩高的考生进入体检环节。体检人员名单在花灯之乡•独山网上发布。放弃  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的,空缺职位不再进行递补。
  体检医院在体检中不得擅自提供乙肝项目检测服务。因职业特殊需要在体检时作乙肝项目检测的,按有关规定执行。
  体检在纪检监察机关全程监督下进行,体检费用由考生本人承担。体检的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八、考察
  体检合格考生确定为考察对象。考察内容主要包括考生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考察时还须进一步核实考生是否符合  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
  考察工作由县招聘领导小组统一部署,具体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负责。考察工作须组成考察组,考察组由二人及以上组成。在考察中应当广泛听取意见,做到全面、客观、公正,并据  实写出考察材料、做出考察结论、提出聘用建议意见。考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机关的监督。
  在考察中发现下列情况之一的考生,考察不合格,取消该考生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空缺职位不予递补。
  1.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
  党中央保持一致的人员;
  2.符合本简章第四条“(三)以下人员不得报考”所列任何一项的人员。
  九、公示和聘用审批
  (一)公示
  经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由用人单位与其签订意向聘用协议。县招聘办在花灯之乡•独山网上进行为期七个工作日的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公示期间有举报并经查实有严重问题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一时尚难查实的,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空缺职位不予递补。
  (二)聘用审批
  按照《贵州省事业单位新增人员公开招聘暂行办法》(黔人发〔2006〕4号)和《黔南州事业单位新增人员公开招聘实施意见(试行)》(黔南委办字〔2007〕24号)有关规定,对公示期间  无异议的,由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行文,并按规定办理聘用审批手续。被聘用人员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聘用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  合格的取消聘用。本次聘用人员在独山县服务年限不得低于五周年(含试用期), 因个人原因,要求辞职或调出县外工作的,须按协议须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拟聘用人员与原工作单位有劳动合同关系的,在新单位正式聘用前,须与原单位解除合同关系。
  被聘用人员应按聘用单位要求按时报到。除不可抗力的因素外,超过规定报到时间20天仍未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对不予聘用、被取消聘用及放弃聘用所空缺的职位,不予递补。
  十、纪律要求
  本次招聘工作严格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政策规定的条件标准和工作程序进行,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行为,招聘工作全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及社会各界  监督。对违反工作纪律的参考人员、工作人员和其他相关人员,按照相关规定严格追究责任。
  十一、在招聘过程中,请考生密切关注在花灯之乡·独山网(http://www.dushan.gov.cn)上公布的相关招聘信息。网站公布的招聘信息,因考生未阅读而引起的后果由考生自负。对发生  因考生联系电话变更、关机、停机、呼叫转移或不接电话等造成招聘单位或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不上考生的情形,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负。
  十二、本简章未尽事宜,由招聘领导小组研究确定。
  十三、本简章由独山县事业单位招聘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854--3221399
      监督电话:0854—3226136 3221160
  附件:《独山县2014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初中教师职位一览表》<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


 
 
                               独山县事业单位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4年12月8 日 

 

 

 

相关热词搜索:贵州华政教育 贵州华政教育事业单位笔试面试培训

上一篇:黔西南州机电职业技术学校教师招聘
下一篇:兴华中学教师招聘简章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