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西南州2015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招聘工作实施细则
2015-05-01 10:06:52   来源:   评论:0 点击:

导读:黔西南州“特岗计划”招聘指标1042名。第一阶段招聘(免笔试人员的招聘)“网上注册报名”时间:2015年5月4-6日。第二阶段招聘“网上注册报名”时间:2015年5月28-30日。

    各县(市)、义龙试验区教育局: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印发贵州省2015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招聘办法的通知》(黔教师发﹝2015﹞99号)要求,为做好我州2015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以下简称“特岗计划”)招聘工作,结合我州教育实际,特制定《黔西南州2015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招聘工作实施细则》,现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黔西南州2015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招聘工作实施细则
  黔西南州教育局
  2015年4月29日
  附件:
    黔西南州2015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招聘工作实施细则
  根据《省教育厅 省财政厅 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贵州省2015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黔教师发〔2015〕97号)和《省教育厅关于印发贵州省2015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招聘办法的通知》(黔教师发﹝2015﹞99号)精神,为做好我州2015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招聘工作,特制定本细则。
  一、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国家“特岗计划”招聘对象和条件
  1.以高等师范院校和其他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为主,可招部分应届师范类专业专科毕业生。
  2.取得相应学科类别教师资格(即报考小学岗位须取得小学及以上与报考学科一致的教师资格;报考初中岗位须取得初中及以上与报考学科一致的教师资格。下同)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往届本科毕业生。
  3.对已取得2015年“硕师计划”研究生免推资格的2名贵州大学和1名贵州师范大学应届本科毕业生,由省教育厅统筹考虑,根据研究生入学面试成绩、本人自愿及生源地等因素,推荐到兴仁县和贞丰县(详见附表1),“硕师计划”指标含在实施县的国家“特岗计划”初中岗位指标中。
  (二)县“特岗计划”招聘对象和条件
  以高等师范院校和其他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往届本科和师范类专业专科毕业生为主,可招少量取得相应学科类别教师资格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往届非师范类专业专科毕业生。
  以上国家、县“特岗计划”报考人员(不含“硕师计划”研究生)所学专业与报考学科必须一致或相近(相近专业的考生其在校学习的课程至少有一半以上与报考学科相关),年龄均要求在30岁以下(1985年5月1日后出生)。报名者应同时符合教师资格条件要求和招聘岗位要求。国家“特岗计划”面向全国招聘;县级“特岗计划”招聘生源地范围:兴仁县、安龙县、册亨县面向全国;义龙试验区(含在兴仁指标内)面  向贵州省;兴义市、贞丰县、普安县面向本县户籍;晴隆县面向本县户籍或父母双方中有一方属于本县常住户籍的毕业生;望谟县面向本县户籍或在本县服务且服务期满1年以上的以下人员:由省统一选派的“西部计划志愿者”、“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一村一名大学生工程”选聘生、“到村任职”高校毕业生。在编教师(含2012、2013、2014年的特设岗位教师)不能报考。
  二、招聘指标
  黔西南州“特岗计划”招聘指标1042名(国家“特岗计划”指标828名、县“特岗计划”指标214名),其中兴义市100名、兴仁县140名、贞丰县62名、安龙县50名、普安县120名、晴隆县170名、册亨140名、望谟县200名、义龙试验区60名(具体指标分配详见附表1)。
  三、招聘原则
  (一)教师招聘坚持“公开、公平、自愿、择优”和“三定”(定县、定校、定岗)的原则。
  (二)优先招聘报考学科与所学专业一致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毕业生。
  (三)招聘的教师安排为何种计划类别(指国家、县“特岗计划”)的特设岗位教师,由实施“特岗计划”的县(市)、义龙试验区(以下简称“特岗计划县”)教育局根据报考者条件和岗位需求确定。在国家“特岗计划”指标招聘范围内,原则上优先安排招聘的本科生为国家“特岗计划”教师。
  (四)为加强我州双语教育,各“特岗计划”县要根据当地农村学校对双语教学师资的需要,在县级“特岗计划”小学岗位招聘面试内容中,可加试民族语言,并计入面试总成绩,具体分值由各“特岗计划”县自行确定。
  (五)招聘的教师安排在县以下(不含县城所在地)农村中小学校(含村小、教学点)。“硕师计划”研究生安排在农村乡(镇)初中。
  四、招聘程序
  特设岗位教师招聘按照公布招聘岗位、报名、资格审查、考试、录取、签订合同、培训等程序进行。
  招聘分为两个阶段。第一阶段招聘符合报考条件(含国家“特岗计划”和县级“特岗计划”)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毕业生(报考学科须与所学专业一致)。第二阶段招聘其他符合条件的人员。第一阶段招聘结束后,公布第二阶段招聘岗位,进入第二阶段招聘。
  招聘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第一阶段的考试免笔试,只设面试;第二阶段的考试设笔试和面试。笔试由省统一组织。笔试的考务、阅卷、成绩统计工作由州教育局负责组织,面试、体检和录取等工作由“特岗计划”县教育局负责组织。
  第一、二阶段报名均采用先网上注册报名,然后现场审核确认的方式进行。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在阶段报名时间内登录“特岗计划教师招聘网”(<http://tg.ncss.org.cn/>),点击“我要报名”→“马上注册”→“选岗报名”→提交报名表成功后,下载《特岗教师报名表》并打印(不需等待“审核通过”)。同时,在“贵州教育网”下载、打印《贵州省2015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招聘报名表》(见附表2)并填写。
  (一)第一阶段招聘(免笔试人员的招聘)
  1.报名
  “网上注册报名”时间:2015年5月4-6日。
  “现场审核确认”时间:2015年5月7-8日。
  “现场审核确认”地点:考生第一自愿报考县教育局
  “特岗计划”县教育局分管领导、政工股负责人、特岗招聘网管员负责对报考本县特岗教师人员进行现场审核确认工作。
  符合本阶段报名条件的人员,完成“网上注册报名”(“硕师计划”研究生须在本阶段报名时间内进行网上注册报名)后,在“现场审核确认”时间内,携以下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由报名点留存)到现场审核地点报名。
  (1)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报考县有户籍要求的,须提供户籍证明材料)。
  (2)应届毕业生的学生证和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往届毕业生的毕业证书。
  (3)填写好的《贵州省2015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招聘报名表》和本人近期同底1寸免冠照片3张。
  (4)“网上注册报名”成功后打印出的《特岗教师报名表》。
  2.资格审查
  报考者经资格审查合格后,进入面试程序。对资格审查合格者,“特岗计划”县须建立报考档案。
  3.面试及体检
  面试时间:2015年5月11日。每个“特岗计划”县均设1个考点,全州共9个考点。2015年5月11日上午8:00全州9个考点准时同步进行。
  面试地点:考生第一自愿报考县
  面试总分为100分,60分为合格。面试的具体办法、评分标准及面试具体安排由“特岗计划”县教育局拟定,并于5月7日前报州教育局审核备案。
  州教育局将于5月8日15点后在黔西南州教育局网站(http://www.qxn.gov.cn/Org/QxnGov.JYJ.html)或黔西南州教育网(http://www.gzqxnzedu.cn/)公布各“特岗计划”县面试具体安排。
  所有进入面试人员须根据各“特岗计划”县面试和体检具体安排,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按时指定点进行面试,面试时间开始后未到人员,视为自动放弃本次面试资格。
  各“特岗计划”县教育局须于5月12日前将面试成绩(按附表3的格式)、体检入围人员名单及体检具体安排报州教育局汇总,州教育局将在5月13日下午15点前在网上公布(网站同上)。
  体检地点:考生第一自愿报考县县级人民医院(由各“特岗计划”县教育局负责对接体检相关工作)
  体检时间:2014年5月14-15日(具体是时间由各“特岗计划”县教育局定)。
  按考生所报考县国家、县级“特岗计划”的类别,以招聘数的1:2比例,分学科在面试成绩合格者中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员。
  4.录取、签约
  面试及体检均合格者方可进入录取程序。录取原则按照填报志愿及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符合免笔试条件的本科毕业生在报考县落选的,可根据其报考专业及州内其他“特岗计划”县岗位缺额情况由州教育局协调后,及时进行调剂。并在省的协调下,可对符合国家“特岗计划”招聘条件的落选考生,根据其调剂志愿进行跨市(州)调剂。
  被录取者(含“硕师计划”研究生)须在第一自愿报考的“特岗计划”县规定的时间内到指定地点(同面试体检安排一起公布)与“特岗计划”县签订聘任合同,逾期不到者视为放弃签订聘任合同资格。“硕师计划”研究生在签订聘任合同时,须提交“现场审核确认”时需提交的所有材料。凡未在规定时间内签订聘任合同的“硕师计划”研究生,视为放弃“特岗计划”和“硕师计划”录取资格。应届毕业生在开学报到时仍未取得毕业证的,其签订的聘任合同自然解除。
  5.上报和公布第一阶段招聘录取签约名单
  各“特岗计划”县须于5月17前完成本县内签协议工作,并将第一阶段录取签约名单(见附表3)、本县“特岗计划”未招聘岗位数(按附表1格式)和可调剂到县外人员名单(按附表3格式)报州教育局,州教育局于5月18日上午10点公布(公布网站同上)州内调剂岗位情况,各特岗县可根据本县需求及落选考生情况与考生按照双向选择的原则签订聘任合同。各“特岗计划”县教育局须于5月20日前完成第一阶段招聘的录取签约工作,并将本县第一阶段录取签约名单(见附表3)和本县“特岗计划”第二阶段招聘岗位数(按附表1格式)以电子邮件形式报州教育局,经州审核后于5月23日报省,经省审核后于5月26日后在贵州教育网公布。
  (二)第二阶段招聘
  1.报名
  “网上注册报名”时间:2015年5月28-30日。
  “现场审核确认”时间:2015年6月2-3日。
  符合本阶段报名条件的人员,完成“网上注册报名”后,在“现场审核确认”时间内,携以下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由报名点留存)到第一自愿报考“特岗计划”县教育局报名。
  报名须提交的材料:
  (1)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报考县有户籍要求的,须提供户籍证明材料)。
  (2)应届毕业生的毕业证和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往届毕业生的毕业证书。
  (3)报考县级“特岗计划”的应往届非师范类专业专科毕业生的教师资格证。
  (4)填写好的《贵州省2015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招聘报名表》和本人近期同底1寸免冠照片3张。
  (5)“网上注册报名”成功后打印出的《特岗教师报名表》。
  2.资格初审
  报考者经“特岗计划”县教育局资格审查合格后,取得考试资格。
  “特岗计划”县进行资格审查并签署意见后,须建立报考档案(录用后,此档案将进入“特岗计划”教师个人档案),并将初审合格人员名单(含加盖公章的文本、Excel电子表格,样式见附表3)于6月5日前报州教育局。州教育局汇总审核后,将初审合格人员名单连同本州考务安排于6月6日前以电子邮件形式报省教育厅教师工作处,省教育厅于6月7日在贵州教育网公布初审合格人员名单及本州考务安排。
  3.获取准考证和查询考务安排
  6月9日后,资格初审合格人员可在“贵州教育网”查询具体考务安排,并在“贵州教育网”下载、打印准考证。
  4.考试分笔试和面试。笔试和面试总分均以100分计,并按笔试成绩占80%、面试成绩占20%计算考试总成绩;考试总成绩按100分计算,即“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80%+面试成绩×20%”。
  (1)笔试
  笔试内容:笔试试题不分初中和小学,按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地理、音乐、美术、体育、政史类、生化类命题。报考政治、历史、思品、心理健康、特殊教育学科的考生考政史类试题;报考生物、化学、科学、劳动技术、综合实践学科的考生考生化类试题;报考信息技术、通用技术的考生考数学试题;报考舞蹈学科的考生考音乐试题。每套题总分100分,其中专业知识70分,教师综合素质30分。专业知识含高中(中师)至大学阶段专业基础知识,以大学阶段知识为主。教师综合素质包括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修养基本要求,大专阶段教育学和教育心理学基础知识、2014年9月至2015年5月的国内时事政治。
  笔试时间:6月14日上午9:00-11:30。
  笔试地点:兴义市第六中学,报考者必须同时持准考证、身份证参加考试。
  笔试成绩与面试人员名单公布:笔试成绩由州教育局统计汇总,并按国家、县“特岗计划”的类别,以招聘数的1:2比例,分报考学段、学科,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员。
  州教育局将于6月20日前将所有报考人员笔试成绩及面试人员名单以电子邮件形式(样式见附表3)报省教育厅教师工作处,考生可凭准考证号和身份证号于6月23日后在“贵州教育网”查询。
  凡未被确定为面试人员的报考人员,应随时关注网上有关面试人员的增补信息,以便及时递补面试。
  (2)面试
  进入面试范围的报考者须在“特岗计划”县规定的时间、地点进行面试。面试前须接受资格复审,复审合格后方可参加面试。复审须提供报名时所交材料的原件。面试的具体办法和评分标准与第一阶段招聘相同。面试的具体安排可在贵州教育网查询。
  各“特岗计划”县面试工作须于6月27日前完成。未进入面试名单的人员按规定程序候补。
  5.体检
  参加体检人员按“特岗计划” 县分报考学段、学科,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以招聘数的1:1.5比例确定(当考试人数低于招聘数时,则全部进入体检)。体检须于6月30日前完成(具体时间由“特岗计划” 县定)。
  6.录取、签约
  录取须在面试和体检均合格的人员中,按“特岗计划”县分类别(指国家“特岗计划”和县级“特岗计划”)、报考学段、学科,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报考者被录取后须与“特岗计划”县签订聘任合同书。凡未签约的,视为放弃录取资格。
  录取和签约工作由各“特岗计划” 县教育局自行安排,须于7月5日前完成。
  7.上报和公布录取签约人员名单
  各“特岗计划”县教育局须于7月6日前将第一阶段和第二阶段汇总审核后的录取签约人员名单(含加盖公章的文本、Excel电子表格,样式见附表3)报州教育局师训科,州汇总审核后于7月8日报省教育厅教师工作处,经省审核后于7月10日在贵州教育网进行公示。
  五、岗前培训和报到
  已签订聘任合同书的人员(含“硕师计划”研究生),须于秋季开学前参加由省、州统一组织,“特岗计划”县教育局具体实施的岗前培训。具体培训时间由“特岗计划”县教育局确定。培训合格后,由“特岗计划”县教育局发给《2015年特岗教师报到证》,被录取人员须持《2015年特岗教师报到证》,按“特岗计划”县的规定时间报到,逾期不到者视为自动放弃,“特岗计划”县可依据聘用合同追究其有关责任。
  六、有关要求
  (一)各“特岗计划” 县教育局必须确保完成今年的招聘任务,招聘过程中,如有签约后不到岗的,须按本招聘细则及时补录。
  (二)报考人员必须对提供的证件、证明材料及个人有关信息的真实性负责。招聘过程中,如发现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招聘单位可以取消其报考资格、直至解除合同。
  1.有犯罪前科、被司法机关确定为犯罪嫌疑人或有其他严重违法违纪行为的。
  2.伪造有关证件、证明材料或有其他弄虚作假行为的。
  3.有其他不符合报考条件的。
  (三)特设岗位教师招聘的各项信息将及时公布在贵州教育网和黔西南州教育局网,报考者应随时关注网上相关信息,同时须保持通讯畅通。
  (四)有关咨询电话
  省教育厅教师工作处:0851-85280465
  贵州教育网:0851-85941950
  黔西南州教育局师训科:0851-3223554
  兴义市教育局政工股:0859-3223676
  兴仁县教育局政工股:0859-6212375
  安龙县教育局政工股:0859-5214950
  贞丰县教育局政工股:0859-6612781
  普安县教育局政工股:0859-7236355
  晴隆县教育局政工股:0859-7612089
  册亨县教育局政工股:0859-4211713
  望谟县教育局政工股:0859-4616228
  义龙新区教育局人事办公室:0859-3521940
  七、监督投诉
  省教育厅、州教育局、“特岗计划” 县教育局纪检监察部门负责对招聘工作进行全程监督。应聘者如发现招聘过程中有违规违纪现象,可向省教育厅、州教育局或有关“特岗计划” 县教育局纪检监察部门投诉。
  省教育厅纪检监察室投诉电话:0851-85282945。
  州教育局纪检监察室投诉电话:0859-3223274
  兴义市教育局纪检监察室投诉电话:0859-3223266
  兴仁县教育局纪检监察室投诉电话:0859-6210165
  安龙县教育局纪检监察室投诉电话:0859-5216850
  贞丰县教育局纪检监察室投诉电话:0859-6611900
  普安县教育局纪检监察室投诉电话:0859-7235225
  晴隆县教育局纪检监察室投诉电话:0859-7616302
  册亨县教育局纪检监察室投诉电话:0859-4214278
  望谟县教育局纪检监察室投诉电话:0859-4617539
  义龙新区教育局投诉电话:0859-3521940
  附表:1.贵州省黔西南州2015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学科教师指标分配表.xls

        2.贵州省黔西南州2015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学科教师指标分配表.xls

        3.贵州省2015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招聘统计.docx

  点此下载附件.zip

 

 

 

相关热词搜索:贵州公务员事业单位笔试面试培训 贵州华政教育

上一篇:黔东南州2015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招聘办法
下一篇:绥阳县2015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招聘实施细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