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顺市实验学校招考招调幼儿教师简章
2015-06-27 09:51:21   来源:   评论:0 点击:

导读:报名时间:2015年6月29日——6月30日 笔试时间:2015年7月3日上午9:00—11:00 面试 时间:2015年7月9日

    为解决我校幼儿教师紧缺问题,根据《安顺市实验学校章程》和《安顺市民族中学、安顺市实验学校法人治理管理办法》,结合我校幼儿园编制及岗位缺额情况,经学校理事会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考招调幼儿教师4名。为确保此次公开招聘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本简章。
    一、组织领导
    招聘工作在安顺市实验学校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进行,具体工作由学校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
    二、招聘原则和程序
    招聘工作坚持德才兼备的标准,坚持“公平、公正、公开、择优”的原则,采取试教(面试)与考察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按照招聘计划、发布招聘简章、报名及资格审查、考试、试教面试、考察、体检、公示、聘用的程序进行。
    三、招考招调岗位
    1.招考幼儿教师3名;
    2.招调幼儿教师1名。
    四、招考招调对象及基本条件
    1. 招考对象及条件(同时满足下列条件)
    (1)具有幼儿教师资格的应往届大专及以上幼教专业毕业生(含2015届毕业生);
    (2)年龄30周岁以下,身体健康,品行良好,男女不限;
    (3)在相同情况下有幼教经历的优先。
    2. 招调对象及条件(同时满足下列条件)
    (1)具有幼儿教师资格证,幼教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
    (2)有5年及以上幼教经历的优秀幼儿教师(提供相关优秀的证明材料);
    (3)获幼教一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资格;
    (4)年龄35周岁以下,身体健康,品行良好,男女不限。
    五、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5年6月29日——6月30日;
    2.报名地点:安顺市实验学校办公室(安顺市西秀区中华东路481号);
    3.报名方式:现场报名;填写《安顺市实验学校2015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幼儿教师报名表》;
    4.报名咨询电话及联系人:32235300   谢老师
    5.报考人员需提供的材料:
    身份证、最高学历证书、幼教专业学历证书、教师资格证书、普通话等级证书、其他证明自己优秀或特长的证明材料等(提供原件的同时需提交复印件各一份),本人近期免冠一寸照片2张。
    报考人员须仔细阅读简章,如实提交本人有关信息和材料。经资格审查合格后,立即核发准考证。《报名表》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委托他人报名,若报名信息出现上述情况,视为报考人员本人填写,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责任。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报考人员报名时提交的有关证件与考试时使用的证件必须一致。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的全过程,若有不符合招聘条件的报考人员进入考试环节的,该报考人员考试成绩无效。
    六、考试
    考试分笔试、试教面试。
    (一)笔试
    笔试为闭卷考试,考试科目:公共知识(幼儿教育基础知识、师德修养基本要求、党的教育方针及教育政策和法律法规基本知识),满分100分。
    笔试时间:2015年7月3日上午9:00—11:00;
    笔试地点安顺市实验学校西楼。报考人员须同时持有效《居民身份证》和《准考证》方能进入考场参加笔试。
    (二)试教(面试)
    1.时间:2015年7月9日
    2.根据招聘岗位数,招聘岗位与报名数达到1:3比例的岗位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入试教面试;招聘岗位与报名数达不到1:3比例的岗位,考生笔试成绩须达到“最低合格笔试分数线”及以上,方可进入试教。笔试末位成绩相同者同时进入试教。
    试教(面试)采取试教(说课或上课)及面试(业务技能展示、回答问题)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主要考察考生的教学和专业技术能力、口头表达能力及仪表仪态、行为举止等。
    考生凭有效《居民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试教(面试)。
    七、考察
    根据招考招调计划数按试教(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考察对象。如分数相同并涉及考察时通过加试确定分数高低,分高者进入考察。
    凡考察不合格,取消聘用资格,空缺岗位不予递补。如放弃考察(不配合考察等),空缺岗位按试教(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八、体检
    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体检对象,体检对象按照学校的安排进行体检,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空缺岗位不予递补。如放弃体检(未按规定时间参加体检),空缺岗位按试教(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九、公示
    经报名、资格审查、试教(面试)、考察、体检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人员,由学校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天。
    公示期内查实有严重问题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
    十、聘用
    对公示期满无问题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照管理权限办理聘用手续。
    十一、纪律和监督
    学校成立招考招调工作纪律监督组,对招考招调工作进行监督,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现象。对违纪违规考生取消聘用资格,对违纪违规相关工作人员给予纪律处分,确保招考招调工作的正常进行。
    监督电话:0851-32235301
 

相关热词搜索:华政教育 贵州省笔试培训 贵州省面试培训

上一篇:桐梓县直属学校2015年招聘免费师范生和研究生
下一篇:贵阳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15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