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岭自治县综合性高级中学2015年公开引进(遴选)教师方案
2015-07-28 10:18:59   来源:   评论:0 点击:

导读:招聘人数:30名 报名时间:2015年7月30日至8月3日

    为加强关岭自治县教师队伍建设,优化教师队伍结构,促关岭教育事业健康可持续发展,加快推进“9+3”教育步伐,按照“公开、公平、公正、择优”原则,关岭自治县综合性高级中学面向社会公开引进(遴选)优秀教师 30人。为确保本次引进(遴选)教师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本方案。
    一、引进(遴选)教师工作领导小组
    为确保本次引进(遴选)教师工作顺利进行,特成立关岭自治县公开引进(遴选)教师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韦  锋(县委常委、县委组织部部长)
    常务副组长:张祥云(县委常委、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邹德美(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副  组  长:熊明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余俊林(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主任)
    胡志顺(县委组织部常务副部长)
    左正霞(县教育和科技局党委书记、局长)
    成      员:罗东旭(县委组织部部务委员)
    罗鸿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
    成开玉(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副主任)
    方  跃(综合性高级中学校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教育和科技局,左正霞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二、引进(遴选)对象及条件
    (一)引进(遴选)对象
    1、全日制普通高校大学本科学士学位及以上应往届毕业生,不含定向生和委培生;
    2、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且具有中学一级以上教师任职资格;
    3、持有高级中学教师资格证。
    (二)引进(遴选)条件
    1.具有中国公民身份,且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2.拥护中国共产党、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职业道德;
    4.身体健康;
    5.年龄年龄在18周岁以上(1997年8月1日前出生)至45周岁以下(1970年7月31日以后出生),在编在岗的公办学校教师以干部人事档案认定年龄为准;
    6、参加引进(遴选)人员所持有教师资格证学科必须与引进(遴选)的学科一致,所学专业与岗位学科要求见附件1。
    7、省、市级名师根据个人自愿报名,直接调入。
    8、参加引进(遴选)人员须经单位和单位所在地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同意,方可报名参加引进(遴选)。
    9.符合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予引进(遴选)
    1、受党纪、政纪处分期未满或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曾被开除公职人员或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3、有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
    4、伪造、涂改证件等弄虚作假行为,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
    5、不能坚持正常教育教学工作的。
    6、在职人员弄虚作假,取得引进(遴选)资格和聘用的。
    7、服务期未满的特岗教师和2015年已经录用签约的特岗教师。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情形。
    三、引进(遴选)教师岗位及专业要求
    具体岗位及专业要求见《关岭自治县综合性高级中学2015年面向社会公开引进(遴选)教师岗位一览表》(附件1)。
    四、引进(遴选)教师的原则及程序
    引进(遴选)教师工作坚持德才兼备的标准,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笔试、面试和考察政审相结合的办法,按照编制引进(遴选)教师计划、发布引进(遴选)教师信息、报名、笔试、面试、体检、考察政审、聘用的程序进行。
    (一)信息发布
    2015年7月底通过关岭自治县人民政府网站面向社会发布引才(遴选)教师简章。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
    报名时间:2015年7月30日至8月3日(上午8:30至12:00,下午2:30至5:30。
    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报名地点:县教育和科技局 
    2、资格审查
    报考人员须仔细阅读本简章,提交本人有关信息和材料,根据所报岗位要求,如实填写《关岭自治县综合性高级中学2015年面向社会公开引进(遴选)教师报名表》(简称《报名表》见附件2),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委托他人报名,若报名信息出现上述情况,视同报考人员本人填写,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责任。按照公布的引进(遴选)教师条件和要求,报考人员须持毕业证、学士学位原件及复印件、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户口簿、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同时交本人近期免冠一寸同底正面彩色照片4张、在职教师由单位和单位所在地县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参加工作时间、出生年月及同意参加引进(遴选)的相关材料(本县教师由所在学校出具)、省市名师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所提供的复印件一律用A4纸单面复印)。
    每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报考人员报名时提交的有关证件与考试、体检、考察时使用的证件必须一致。岗位所需报名材料不完整的不予报名。
    报名工作组现场报名及资格审查。根据报考人员填写的个人信息,对照本简章及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进行资格审查,经审查合格的予以确认。对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不得拒绝报名;对审查不合格的,应说明理由。
    对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其报名资料供资格审查和考察政审时使用。资格审查贯穿于引进(遴选)工作的全过程,凡弄虚作假或有不符合引进(遴选)条件的报考人员进入各个引进(遴选)环节的,该报考人员考试成绩无效,取消其聘用资格,考生责任自负。
    报名确认。资格审查通过的报考人员,缴纳100元报名考试费,进入笔试环节。
    考生凭有效《居民身份证》、报名缴费发票于2015年  月 日至  日到县教育和科技局(报名点)领取《笔试准考证》。
    (三)在报考过程中,报考人员对资格审查的有关问题咨询,由县公开引进(遴选)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五、笔试
    笔试为闭卷考试。分值100分。
    (一) 笔试时间:见笔试准考证。
    (二) 笔试地点:见笔试准考证。
  考生进入笔试考场,须同时持有效《居民身份证》和《笔试准考证》方能进入考场参加笔试。未完成笔试并未取得有效成绩的考生,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六、面试  
    (一)面试采取试教方式进行,分值100分。
    面试按引进(遴选)计划数与进入面试的考生人数达到1:3比例的岗位,从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进入面试;同一岗位考生笔试成绩名次出现末位并列的同时进入面试。引进(遴选)计划数与进入面试的考生人数达不到1:3比例的岗位全部进入面试。
    (二)面试时间:见面试准考证。
    (三)面试地点:见面试准考证。
    成绩计算方法。笔试成绩只作为进入面试条件,不记入总成绩。面试分数达70分及以上的方能进入下一环节。未参加面试的考生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七、体检
  体检必须在县及县以上综合性医院、在规定时间内进行并出具体检结论,其他结论、鉴定一律不予认可。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及《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的有关规定执行。对主检医生认为需要做进一步检查的,由县公开引进(遴选)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依据职责权限经研究后可进行复查。
  体检根据岗位引进(遴选)计划数按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对象。体检不合格的考生,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空缺岗位不予递补。自动放弃体检的空缺岗位(该岗位自动放弃体检考生应在发布体检公告3日内提交书面承诺书,逾期不交,视为自动放弃)根据岗位引进(遴选)计划数按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体检结果由现场工作人员、体检医生和体检考生本人当场签字确认;体检考生对体检有关项目要求复查的,采取当场提出申请、当场复查的方式进行。体检结束,考生对体检结果有疑义的,在国家体检标准规定允许复检的项目内,考生应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7日内书面提出复检申请,经县公开引进(遴选)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同意后组织复检,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各级医疗卫生机构在事业单位引进(遴选)体检中不得擅自提供乙肝项目检测。因职业特殊需要在体检时作乙肝项目检测的,由县公开引进(遴选)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确定。
  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时间由县公开引进(遴选)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在“关岭自治县人民政府网”另行通知。
  八、考察考察政审
  考察考察政审工作由县公开引进(遴选)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负责实施。考察政审组应当广泛听取意见,做到全面、客观、公正,并据实写出考察政审材料、做出考察政审结论、提出聘用建议意见。
  体检合格考生确定为考察政审对象。考察考察政审内容主要包括考生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考察考察政审时还须进一步核实考生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
  在考察政审中发现下列情况之一的人员,考察政审不合格,报县公开引进(遴选)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1、受党纪、政纪处分期未满或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曾被开除公职人员或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3、有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
    4、伪造、涂改证件等弄虚作假行为,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
    5、不能坚持正常教育教学工作的。
    6、在职人员弄虚作假,取得引进(遴选)资格和聘用的。
    7、服务期未满的特岗教师和2015年已经录用签约的特岗教师。
   8、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引进(遴选)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
    考察考察政审不合格的考生,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空缺岗位不予递补。自动放弃考察考察政审的空缺岗位(该岗位自动放弃考察考生应在发布考察公告3日内提交书面承诺书,逾期不交,视为自动放弃),可按本岗位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进入体检、考察政审。
  九、公示和聘用审批
  (一)公示
  经报名、考试、体检、考察考察政审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由县公开引进(遴选)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在引进(遴选)信息发布的网上向社会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公示期间查实有严重问题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二)聘用审批
    按照贵州省人事厅《关于印发〈贵州省事业单位新增人员公开招聘暂行办法〉的通知》(黔人发[2006]4号)和安顺市人事局《关于印发〈安顺市事业单位新增人员公开招聘实施意见〉的通知》(安市人通[2007]30号)以及《关于对〈安顺市事业单位新增人员公开招聘实施意见〉进行修改和调整的通知》(安市人通[2008]29号),根据管理权限办理聘用手续。对公示期满无问题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关岭自治县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照管理权限办理审批手续。被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到单位报到,拒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空缺岗位位可再递补。
    岗位聘用:按相关政策和学校规定执行。
    十、工作要求及注意事项
  (一)纪律监督
  引进(遴选)工作要主动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监督。工作人员和考生要严格遵守有关的规章制度,如有违反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将按照《贵州省人事考试违规违纪行为处理暂行规定》等严肃处理。
  (二)引进(遴选)教师考试不指定考试范围和考试用书,也不举办任何培训班。
  (三)在引进(遴选)教师各环节中,国家主管部门出台新规定时,按新规定执行。
    (四)本《引进(遴选)教师简章》解释权属县公开引进(遴选)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考生查询《引进(遴选)教师简章》请登陆关岭自治县人民政府网站,在引进(遴选)教师过程中,县公开引进(遴选)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布的各项引进(遴选)信息(如报名、考试、体检、考察政审等有关内容)都将在关岭自治县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公布,请考生密切注意“关岭自治县人民政府网”公布的引进(遴选)教师信息,因考生未阅而引起的后果由考生自负。
  (五)本次招考聘用工作未尽事宜,由市引进(遴选)办研究确定。
    (六)联系电话和监督电话
    联系电话:
    0851-37229284(关岭自治县公开引进(遴选)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监督电话:
    0851-37220502(中共关岭自治县委组织部干部监督科)
    本方案未尽事宜由县引进(遴选)教师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附件:1.关岭自治县综合性高级中学2015年面向社会公开引进(遴选)教师岗位一览表.doc 

      2.关岭自治县综合性高级中学2015年面向社会公开引进(遴选)教师报名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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