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江县2015年山村幼儿园幼教招募志愿者方案
2015-07-31 16:26:08   来源:   评论:0 点击:

导读:报名及资格审查时间:2015年8月2日至8月4日(每天上午9:00至下午18:00) 面试时间:2015年8月9日 上午9点开始

    为促进我县农村学前儿童早期发展事业,认真组织实施“铜仁市山村幼儿园计划”,引导、鼓励广大青年和社会公众参与农村学前教育志愿服务,为和谐社会建设贡献力量。共青团德江县委、德江县教育局根据《铜仁市山村幼儿园建设两年行动计划(2014—2015)》(铜府发〔2014〕12号)精神,结合本县幼教工作需要,特制定本方案。
    一、招募原则
    (一)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
    (二)坚持按需设岗、定乡镇报考的原则;
    (三)坚持统筹兼顾、宏观调控、选岗聘用原则。
    二、招募名额                       
    面向社会招募山村幼儿园幼教志愿者189名。
    三、招募对象及条件
    (一)招募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具有“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服务精神;热爱幼儿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违法违纪行为。
    2.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身体健康;
    3、具有报考职位所需其他资格条件。
    (二)招募对象
    1.年龄在18周岁以上(1997年8月2日以前出生)、35周岁以下(1980年8月2日以后出生)。
    2.2015年8月2日前属本县户籍或本县户籍生源的学前教育及幼儿教育类专业中专及以上学历人员。
    四.职责、待遇及政策优惠
    (一)职责
    本次招募的幼教志愿者在我县为农村3—5岁学前适龄儿童提供幼儿教育服务,负责农村儿童学前启蒙教育工作。              
    (二)待遇
    1.本次招募的幼教志愿者,服务期间每名幼教志愿者每月生活补助1500元,交通补贴500元(分季度发放),每年按12个月计发,并统一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2.服务期满1年以上,经教育部门考核合格的幼教志愿者,在铜仁市范围内公办幼儿教师招考录用中可享受总分加3分的待遇,在铜仁市范围内事业单位人员招聘中与西部志愿者同等对待。
    五、招募程序及时间安排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时间:2015年8月2日至8月4日(每天上午9:00至下午18:00)
    (二)报名地点:共青团德江县委办公室。
    (三)报名方式:实行现场报名(不接受网络、信函、电话等方式报名),报名时需按岗位选定乡镇进行报名。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考生应在现场报名及资格审查确认时间内,携以下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到指定报名地点现场报名及资格审查。
    1.本人身份证、毕业证、户口薄、近期一寸免冠正面彩色照片3张。往届毕业生还需提供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已婚人员还需提供无违反计划生育证明。
    2.德江县2015年“山村幼儿园”幼教志愿者招募报名表(A4纸打印)。
    3.资格审查:由德江县山村幼儿园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组织专人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结果和面试相关事宜于2015年8月6日,在德江网、德江县人民政府网、德江县教育网、共青团德江县委微信平台公布。
    (五)招募方式:实行面试。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全部进入面试,面试由县教育局与团县委统一组织(面试工作由教育局具体负责),
    (六)面试时间、地点、内容及体检人员确定
    1.面试时间:2015年8月9日 上午9点开始。
    2.面试地点:县实验中学。
    3、面试内容:学前教育专业知识及才艺展示。
    4.体检人员确定: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并于2015年8月11日予以公布。在确定体检人员时,末位并列的,按年龄大小、学历高低顺序予以优先。
    六、体检
    体检参照《贵州省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并按有关规定和程序进行。由团县委与县教育局统一组织于2015年8月13日在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于2015年8月13日在团县委领取体检表,体检费自理并由医院收取),体检不合格的依次递补。
    七、选岗
    幼教志愿者体检合格后,于2015年8月16日在德江县教育局礼堂,以报考乡镇为单位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选岗。
    八、岗前培训
    (一)培训时间、地点:2015年8月17日至8月19日在德江县教育局礼堂进行岗前培训。
    (二)培训内容:由县教育局制定培训方案。
    九、签订协议及派遣
    对培训合格的幼教志愿者,由共青团德江县委、服务单位(各乡镇、街道教办)与幼教志愿者签订三方协议(协议为一年一签制)。协议签订后,派遣到指定幼教点开展工作。经批准服务的幼教志愿者,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服务单位报到。对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者,取消服务资格。
    十、未尽事宜由德江县山村幼儿园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本方案由德江县山村幼儿园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附件:

1.德江县2015年“山村幼儿园”幼教志愿者招募报名表.doc

2.德江县2015年山村幼儿园志愿者招募岗位设置.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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