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定县2015年思源实验学校、县实验学校选拔教师工作简章
2015-08-03 16:42:10   来源:   评论:0 点击:

导读:招聘人数:63人 报名时间:2015年8月5日-8月7日,上午9:00至下午17:00 报名地点:普定县教育和科技局 领取准考证时间:2015年8月10日下午14:00—18:00 笔试时间:2015年8月11日(星期二)上午9:00-11:30 试教时间:2015年8月18日(星期二)上午9:00开始试

    今年9月,因普定县思源实验学校小学部即将建成使用,县实验学校开办初中部,决定在我县在职在编教师中公开选拔专任教师63名,制订选拔工作简章如下:
    一、基本原则和要求
    选拔工作按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公开选拔条件、公开考试程序、公开考试结果“三公开”制度。按照发布公告、报名、考试、公示、聘用的程序进行。
    二、工作任务
    本次选拔共63名,分别是:县思源实验学校小学部44名,县实验学校初中部19名。
    三、选拔对象及报考条件
    (一)我县在职在编教师(含2015年8月即将接转的特岗教师)。
    (二)学历、教师资格

单  

学历

教师资格

其它条件

县思源实验学校小学部

本科及以上

小学、初中、高中

所学专业,或教师资格证学科,或职称资格证学科与报考岗位学科一致。近三年在事业单位年度考核中曾被确定为基本合格及不合格人员不得报名;受党、政纪处分期未满的教师不能报名。

县实验学校初中部

大专及以上

初中、高


    (三)具体岗位及要求见《普定县2015年思源实验学校、县实验学校选拔教师岗位一览表》(以下简称《岗位一览表》见附件一);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
    报名由县教育和科技局组织,每位考生只能报考一个岗位。
    报名时间:2015年8月5日-8月7日,上午9:00至下午17:00。
    报名地点:普定县教育和科技局
    联系电话:0851-38221075
    报名上交资料:《普定县2015年思源实验学校、县实验学校选拔教师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毕业证、有效居民身份证、教师资格证、职称资格证等证件审查原件,交复印件,一式一份。近期同底免冠一寸证件照片4张。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贯穿整个公开选拔工作的始终,在选拔过程任一环节发现报考人员资格条件不符合要求的,考试成绩无效,取消其选拔资格。
    (三)报名确认
    报名审查通过的报考人员,按每人100元人民币缴纳报名费。
    考生凭有效《居民身份证》于2015年8月10日下午14:00—18:00点到报名点领取《笔试准考证》。
    五、考试
    本次选拔教师方式为考试,考试分笔试、试教。
    本次考试不设开考比例。岗位招聘计划数与报名人数达到1:3比例的,按1:3比例从笔试成绩高分到低分的顺序进入试教环节;岗位招聘计划数与报名人数达不到1:3比例的岗位,笔试成绩须达到参加笔试实考考生成绩平均分及以上,方能进入试教。如遇进入试教人员末位考生笔试成绩并列的,同时参加试教。
    (一)笔试
    笔试为闭卷考试,满分为100分。
    笔试科目为《综合知识》。
    笔试时间:2015年8月11日(星期二)上午9:00-11:30。
    笔试地点见《笔试准考证》,考生凭有效《居民身份证》和《笔试准考证》参加笔试。
    (二)试教
    试教满分为100分。试教方式为讲课,每位竞聘教师自行备课30分钟,试教15分钟。
    试教时间:2015年8月18日(星期二)上午9:00开始。
    试教地点:见试教准考证
    1.招聘计划数与进入试教人数达到1:3比例的岗位,按招聘岗位笔试和试教成绩折算后的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顺序,按1:1的比例确定聘用人员;
    2.招聘计划数与进入试教人数达不到1:3比例岗位的考生,其试教成绩须达到本考场当日试教实考考生平均分及以上,按招聘岗位笔试和试教成绩折算后的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顺序,按1:1的比例确定聘用人员。
    未参加试教的考生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考生凭《试教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试教。
    (三)总成绩计算
    总成绩=笔试成绩×40% +试教成绩×60%。
    笔试、试教成绩和总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同一岗位考生总成绩名次出现末位并列的,按试教成绩高的考生进入下一环节。
    六、公示和聘用审批
    经报名、考试、公示等环节均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进行3天公示,公示期满,对没有举报或者虽有举报不影响聘用的,由县教科局行文聘用,报县编办、县人社局、县财政局办理编制更改、工资审批等手续。
    已下文聘用的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到相应学校报到;不按时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
    七、组织领导
    本次招聘工作在普定县教育系统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进行,具体工作由县教育系统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
    八、纪律监督
    招聘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进行,实行公开招聘条件、公开考试程序、公开考试结果“三公开”制度,广泛接受监督。
    招聘咨询电话:0851-38221075
    举报监督电话:0851-38221622
    对违反纪律的报考者,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批评教育,取消考试、取消聘用等处理,其中,有严重违纪行为的考生,今后三年内不能参加县内教育系统组织的各类报考。
    九、在选拔过程中,发布的各项相关信息都将在县人民政府网公布,请参加选拔人员密切注意。对发生因参加选拔人员联系电话变更、关机、停机、呼叫转移或不接电话等造成教育系统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与其联系不上的情形,引起的后果由其本人自负。
    十、本次招聘工作未尽事宜,由县教育系统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

附件:普定县2015年思源实验学校、县实验学校选拔教师报名表.xls  

选拔教师岗位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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