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关于各县设立农村片区交通警察中队的意见的通知〉》(黔东南府办发〔2013〕74号)、州政法委、州委组织部、州编委办、州人社局、州财政局、州安监局、州公安局《关于各县设立农村片区交通警察中队的指导意见》(黔东南政法〔2013〕13号)、台江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设立台江县农村片区交通警察一中队(施洞)和台江县农村片区交通警察二中队(南宫)的通知》台编办发(2013)49号和参照省人事厅《关于印发〈贵州省事业单位新增人员公开招聘暂行办法〉的通知》(黔人发〔2006〕4号)等文件精神,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决定,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考招聘农村片区交通警察中队机关工勤人员12名(其中:男性10名,女性2名)。为做好本次招考招聘工作,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招聘对象及报考条件 (一)招聘对象 本次招考招聘对象仅限于本县户籍(2013年9月30日及以前取得本县户籍)或本县生源的应、往届高中(含中专、中技)及以上学历未就业毕业生; (二)招聘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品行,具有为人民服务的思想,遵纪守法; 2.年龄为18周岁(1995年10月9日及以前出生)以上,30周岁(1983年10月7日及以后出生)以下;在台江县从事交警协勤(含公安协勤)两年及以上的考生年龄可放宽到35周岁(1978年10月7日及以后出生)。 3.身体健康、五官端正,裸眼视力均在4.8及以上; 4.身高条件:男,身高在1.60米及以上;女,身高在1.50米及以上; 5.具备拟报考职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三)有下列情形的不准报考 1.曾被开除公职或被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 2. 受刑事处罚并在服刑期间的;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受过劳动教养的人员; 3.机关事业单位在职人员; 4.有违法违纪嫌疑正在接受审查的; 5.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工勤人员的。 二、公开向社会发布招聘信息 通过台江县人民政网(http://www.gztaijiang.gov.cn)公告公示。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地点 1.报名时间:2013年10月7日至9日。 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2.报名地点:台江县就业局门口。 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一律不允许代报。 (二)报名要求:报考人员需提供以下材料 报名时,考生须持本人第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有效《临时居民身份证》先进行身高测量和眼力测试,合格的方能报名。 ①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②户口薄及有效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或《临时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③交警协勤(含公安协勤)须持服务两年及以上证明书原件; ④考生根据所报考职位,按要求填写《报名登记表》一份(登记表须按要求填写真实清楚,如填写错误或填报虚假信息,责任自负),交近期同底免冠一寸照片5张和报名考务费100元,并在报名时提交。 考生可预先在台江县人民政府网下载《报名登记表》,统一用A4纸打印(考生不能对下载的报名登记表格式和内容作任何更改,如有更改的,一律不接收),所填写的联系电话号码或手机号码如有变动,请及时与台江县事业单位考试指导中心联系,并告知新号码,否则造成无法联系而产生的一切后果,责任自负。 每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职位。各职位计划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须达到1:3及以上,才能开考;比例达不到1:3的,则对该职位招聘计划予以调整。 (三)报名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贯穿招考招聘工作全过程,如在招考招聘过程中发现有违纪违规、提供虚假信息或不符合报考条件等情况的,不论在哪个环节发现,一律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负责报名的工作人员根据考生填写的报名信息表,对照本《实施方案》规定的报名条件和填报职位所需的资格条件进行资格审查,经资格核准符合招聘职位所需资格条件的,签署同意报名意见,并加盖资格复审章。 四.考试 (一)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成绩按百分制计。 笔试均不指定参考用书,不组织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考试内容为:《综合知识+法律法规知识》。 笔试准考证领取时间和地点:考生本人于2013年10月16日至18日持报名收费单和有效《居民身份证》(有效《临时居民身份证》)到台江县事业单位考试指导中心领取《笔试准考证》。 笔试时间:2013年10月19日 上午9:00—11:00 考试地点设在台江县内,具体地点见《笔试准考证》。考生本人须持《笔试准考证》和有效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或有效《临时居民身份证》原件方能进入考场参加笔试。 未参加笔试者,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二)体能测试 笔试结束后,根据《关于实施<公安机关人民警察体育锻炼达标标准>的通知》(公政治〔2010〕445号)和本《实施方案》规定条件,按招考职位计划数由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1:5的比例确定参加体能测试的考生。 确定参加体能测试的考生,本人须持第二代《居民身份》(或有效《临时居民身份证》)和《笔试准考证》到台江县事业单位考试指导中心领取《体能测试准考证》。如遇某职位进入体能测试末位考生笔试成绩并列的,同时参加体能测试。 体能测试中,考生对本人或他人体能测试项目结果有异议或有举报事项的,应在该项目测评结束时向在场的纪检监察人员当场提出,对事后再提出异议或举报申请不予受理。 某职位计划招聘人数因笔试出现缺考、违纪、弃权等原因致使体能测试人员达不到1:5比例的,报考该职位的考生可参加体能测试。 体能测试内容为: 男子:①10米×4往返跑;②1000米跑;③引体向上(25岁及以下)或俯卧撑(26岁及以上);④立定跳远. 女子: ①10米×4往返跑;②800米跑; ③1分钟仰卧起坐; ④立定跳远. 领取《体能测试准考证》和体能测试时间另行通知。 (三)面试 笔试和体能测试结束后,按折算的笔试成绩+折算的体能测试成绩所得的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如遇某职位进入面试人员末位考生总成绩并列的,同时参加面试。 拟进入面试的考生,本人须持第二代有效《居民身份》(或有效《临时居民身份证》)和《体能测试准考证》到台江县事业单位考试指导中心领取《面试准考证》。 领取《面试准考证》和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考生考试总成绩按百分制计算。其中,笔试成绩占50%,体能测试成绩占20%,面试成绩占30%。笔试成绩、体能测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均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五.体检 笔试、体能测试和面试结束后,以招聘职位计划数1:1的比例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对象,同一职位考生考试总成绩末位并列的,以笔试成绩高的考生列为体检对象;如考试总成绩和笔试成绩也相同的,以面试成绩高的考生列为体检对象。 本次招考招聘体检工作,参照公务员招录体检标准进行,体检项目按黔人发〔2005〕4号、黔人社厅通〔2010〕181号、黔人社厅发〔2010〕64号等相关文件规定执行。 体检工作在纪检监察部门监督下由县招考招聘领导小组统一安排,在指定的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在规定时间内进行体检并出具体检结论。其他医疗机构的体检结论、鉴定一律不予认可。 体检考生对体检项目要求复查的,采取当场提出申请、当场复查的方式进行。复查结果由现场纪检监察人员、体检医生和体检考生本人当场签字确认;体检考生对体检和复查结果拒绝签字的,由现场纪检监察人员和复查医生注明情况,视为认可考生的复查结果。 对于不能当场得出体检结果的体检项目,如出现体检异常情况,须延伸检查的,由原体检医院商同县招考招聘领导小组确定,并在5个工作日内组织考生延伸检查。 体检结论下达后提出的复查申请不予受理。 体检时间由县招考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六.考察(政审) 对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考察(政审)对象。 考察(政审)工作由县招考招聘领导小组统一安排部署,用人单位具体负责,但必须在人社部门的指导和纪检监察机关的监督下共同完成。考察(政审)内容主要包括报考人员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考察(政审)时还须进一步核实报考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考察(政审)应当组成考察(政审)组,考察(政审)组由三人以上组成。考察(政审)组应当广泛听取意见,做到全面、客观、公正,并据实写出考察材料。 在考察(政审)中发现下列情况之一者,视为考察(政审)不合格,经县招考招聘领导小组审定,取消拟聘用资格: 1.受过党纪、行政处分尚未解除处分的;曾被开除公职或被辞退未满5年的; 2.受刑事处分并在服刑期间的;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受过劳动教养的; 3.有违法违纪嫌疑正在接受审查的;涉嫌违法违纪被立案调查尚未结案的人员; 4.不符合招聘职位所需资格条件的人员; 5.自接到考察(政审)通知之日起15日内,未能提供有效个人档案的; 6.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人员; 7.有法律、法规规定或经县招考招聘领导小组研究不得聘用为工勤人员的。 七.聘用 经笔试、体能测试、面试、体检、考察(政审)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由台江县招考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在台江县人民政府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间有举报并经查实有严重问题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一时尚难查实的,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按照相关程序办理聘用手续。 新聘用人员按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一年,最低服务年限5年,5年内不得参加任何组织形式的招考和提出工作调动。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本次招考招聘中,如遇体能测试、面试、体检、考察(政审)各环节出现放弃或不合格的,按本《实施方案》规定条件和程序,以报考该职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八.纪律监督 (一)本次招考招聘工作要严格参照《黔东南州事业单位新增人员公开招聘实施细则(暂行)》规定的纪律和要求执行,始终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对违反公开招考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和应聘人员,视其情节轻重,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为了维护招聘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客观性,凡发现并经查实考生在报名、考试、体检、政审、聘用等过程中有弄虚作假行为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并追究相关责任。 (三)本次招考招聘工作严格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主动接受人大、政协、纪检(监察)部门监督及新闻单位和社会监督,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良现象。 (四)招考招聘领导小组成员和工作人员在履行招聘工作的命题、监考、评卷、面试评分、体检等职责及办理其他聘用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应回避的亲属关系或者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主动申请回避。 (五)本次公开招考招聘工作由台江县招考招聘领导小组组织,招聘工作未尽事宜由台江县招考招聘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855-5328956(台江县事业单位考试指导中心) 监督电话:0855-5322331(县纪委举报中心) 附件:1.《台江县2013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考招聘农村片区交通警察中队机关工勤人员职位表》 2.《台江县2013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考招聘农村片区交通警察中队机关工勤报名表》 台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3年9月30日 台江县2013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考招聘农村片区交通警察中队机关工勤人员职位表
贵州华政官网http://gz.hzgwyw.com/ 贵州省各地州市人事考试网站汇总: 贵州人事考试信息网http://www.gzpta.gov.cn/ 贵州省公务员局http://www.gzrs.gov.cn/ 贵阳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gzgy.lss.gov.cn/gyldbzw/72057594037927936/ 遵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www.zyrs.gov.cn/ 安顺人民政府网http://www.anshun.gov.cn/ 六盘水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rsj.gzlps.gov.cn/ 铜仁网http://www.tongren.gov.cn/ 毕节市人民政府网http://www.bijie.gov.cn/ 黔南人事人才网http://www.qnrc.gz.cn/ 黔西南州人事人才网http://www.qxnrsj.gov.cn/ 黔东南州人民政府网http://www.qdn.gov.cn/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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