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深化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优化事业单位人员结构,保证事业单位新增人员的基本素质。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人事部令第6号、《贵州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操作办法(试行)的通知》(黔人社厅发〔2013〕10号)、《关于进一步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铜人社通〔2014〕125号)、《关于做好2015年专项招聘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作的通知》(黔人社厅通〔2015〕140号)等文件精神,经县委、县人民政府研究同意,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我县2015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继续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现将招聘方案公布如下:
一、成立招聘工作机构
为确保招聘工作的顺利开展,成立松桃苗族自治县2015年事业单位新增人员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明确专人具体办公(以下简称“县招聘办”)。
二、招聘原则和工作程序
公开招聘工作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公开条件,公开岗位,公开报名,公开考试,公开聘用,公开监督,并严格按照编制招考计划、发布公告、报名及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专业测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的程序进行。
三、招聘部门及人数
本次县乡事业单位计划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49名,其中:县直事业单位56人,乡镇事业单位93人。具体招聘单位、职位详见《松桃苗族自治县2015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职位及资格条件一览表》(以下简称“职位一览表”)。
四、招聘对象及资格条件
(一)招聘范围和对象
1、符合报考条件的应往届毕业生(应届毕业生不含委培生)。
2、本次乡镇(蓼皋镇除外)事业单位招聘职位限本县户籍或本县生源报考(详见“职位一览表”),其他职位户籍不限。
3、在我县服务的“一村一名大学生工程”、“选聘到村任职”、“西部计划志愿者”和“三支一扶”计划项目大学生(以下简称“四项目人员”)报考户籍不限。
4、定向招聘的“四项目人员”职位系在我县服务的“四项目人员”户籍不限,在外县服务的“四项目人员”需本县户籍或本县生源,且服务期均须满2年及以上(2015年5月15日为截止时间)。
5、本县户籍(2015年5月15日前在松桃登记入户)或本县生源(原为松桃户籍,现在外学习、工作的人员)下同。
6、其它资格条件见“职位一览表”。
(二)招聘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为人民服务的精神。
2、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3、年龄在18周岁以上(1997年5月15日前出生)35周岁以下(1980年5月15日及以后出生)的人员,职位另有年龄要求的详见招聘职位表。
4、具有报考职位所需其他所有资格条件。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2012年度以来曾被贵州省内各级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招录的公务员(工作人员)(以招录年度计算,如2012年招录的公务员,2013年办理录用手续的,招录年度为2012年)。
2、定向到具体行业或单位的应届毕业生和截止2015年5月15日服务年限未满3年现仍在岗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人员。
3、本县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
4、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5、曾被开除公职或被辞退的。
6、在各级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舞弊等行为且仍在不得报考期限内的。
7、聘用后的职位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8、不符合招聘职位所需学历学位及其他资格条件的。
9、曾因贪污、行贿受贿、泄露国家机密等原因受到过党纪、政纪处分的。
10、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
五、发布招聘信息
本次招聘工作相关信息均在松桃网上发布。
松桃网网址为:http://www.stw.gov.cn。
六、报名办法
(一)报名时间及地点:
1、报名时间:2015年5月15日—17日(上午8:30-12:00,下午3:00-5:30);报考县文化体育广播电视旅游局民族歌舞团演职员和广播电视台(01、02、03职位)的报名时间为:5月15—16日(上午8:30至下午5:30止)。
2、报名地点:松桃苗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就业大厅。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报考人员要根据自己的年龄、学历、专业等情况,认真对照招聘范围、对象、条件和职位及资格条件,选择符合本人报考条件的职位,认真填写《松桃苗族自治县2015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每名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职位报名。报名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对伪造虚假信息,骗取考试或聘用资格的,一经查实,取消资格。报考信息填写错漏或根据考生报名时提供的联系方式无法联系上考生本人造成后果的,责任由考生承担。
报名及资格审查均在报名期间内现场进行,具体由“县招聘办”统一组织,明确专人进行报名及资格审查,报名及资格审查通过的由审查人签名确认。招聘职位计划数与报名人数的比例不得低于1:3(带有“★”职位为我县所需紧缺人才,不受招聘计划与报名人数比例限制)。报名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该职位招聘计划予以调减或取消。调减或取消的职位情况将在上述网站上进行公布,被取消职位的考生可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职位,不愿改报的可办理退费。改报时间为2015年5月18日下午5:30前,逾期不改报的,视为自动放弃。
1、报名资格审查所需材料:报名信息表、往届毕业生持毕业证(2015年应届毕业生持就业推荐表)、有效居民身份证(第二代、下同)、户口簿(仅限限制户籍职位考生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同时提交近期同底1寸正面免冠彩色照片3张。其中:报考县民族中学、第六中学职位的师范类专业需提供相应学科高中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报考乡镇幼儿教师01、02、03、04、05职位的需提供乡镇幼儿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报考乡镇幼儿教师06职位的需到县教育局出具志愿者相关证明材料(原件)1份,并由证明人签字;仍在服务期内的“四项目人员”还须出具服务单位及县引导办(项目办)同意报考证明。
2、报考乡镇社会工作服务中心02、乡镇水务站07、乡镇幼儿教师01职位,需现场进行“本地苗族语言”测试,测试合格后方能报名。
3、资格审查合格人员需缴纳报名考试费100元。
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过程,在任何环节,如发现考生资格不符,即取消应聘资格。
(三)加分
对符合下列条件的给予加分,有两项及以上加分的考生,以最高一项加分计入笔试成绩(折算前),不累计加分。
加分与报名同时进行,加分确认由“县招聘办”负责审查,符合加分人员需在报名时填写《松桃苗族自治县2015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加分申请表》(附件3),经审查人签名,当场确认加分,并由考生保留一联备查,加分情况(人员名单、加分依据、分值)于笔试前在松桃网公示,逾期不再加分。
1、革命烈士、因公牺牲或见义勇为死亡并受县级以上表彰的公民子女和见义勇为并受县级以上表彰者加5分。报名时持相关证书(文件)、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父(母)子关系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2、农村“独生子女户”、“二女结扎户”的子女加5分。报名时持《独生子女光荣证》、《二女结扎证》、户口簿及县级计生主管部门相关证明原件复印件各1份,证明人须签字;
3、服务期满“西部志愿者”、“一村一名大学生工程”大学生、“选聘到村任职”大学生、“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凭证书加5分。报名时持相关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未满服务期的和定向招聘“四项目人员”职位的不享受该项加分政策。
(4)2012年以来经我县正式招募、服务期满一年(截止2015年5月15日)且仍在岗的“山村幼儿园”、“希望童园”幼教志愿者报考乡镇幼儿教师01、02、03、04、05职位加3分,需松桃县教育局出具的证明。
七、考试
(一)笔试
笔试由“县招聘办”统一组织。笔试为闭卷考试,实行统一管理、统一命题、统一制卷。笔试实行百分制。
1、笔试内容
①县人民医院、县民族中医院、县中等职业学校06、07、08职位、乡镇卫生院职位笔试科目为《医学基础知识》;
②县民族中学地理、第六中学数学职位笔试科目为相应学科的专业知识;
③乡镇幼儿教师职位笔试科目为幼儿教材内容;
④其他职位笔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
2、笔试时间:2015年5月30日上午8:30—11:00,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3、准考证发放时间(不另行通知):2015年5月29日(上午:8:30—12:00,下午:3:00—5:30)。
4、准考证发放地点:松桃苗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就业大厅。
考生必须持同时有效居民身份证和笔试准考证参加笔试。
(二)面试(专业测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试教、专业测试等方式进行,考生必须同时持有效居民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面试分值为100分。面试人员原则上按招聘职位计划数1:3的比例依照笔试成绩(含加分)从高分到低分确定。
(1)报考县文化体育广播电视旅游局民族歌舞团演职员及广播电视台工作人员(01、02、03职位)先进行专业测试,后笔试。按招聘职位计划数1:3的比例依照专业测试合格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笔试人员(专业测试成绩80分为合格),成绩合格人数达不到比例的需经县2015年事业单位新增人员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是否继续笔试。
专业测试时间为:2015年5月17日上午:8:30开始
专业测试地点:01、02职位在松桃苗族自治县文化馆,03职位在松桃苗族自治县电视台。
专业测试成绩将在松桃网上进行公布。
(2)报考乡镇幼儿教师职位的先进行笔试,后专业测试。按招聘职位计划数1:4的比例依照笔试成绩(含加分)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专业测试人员。达不到1:4比例的该职位所有参加笔试人员将全部进入专业测试。
专业测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报考县中等职业学校职位原则上按招聘计划人数1:3的比例按照笔试成绩(含加分)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达不到1:3比例的该职位所有参加笔试人员将全部进入专业测试。专业测试成绩60分为合格分数线,专业测试成绩达不到合格分数线(60分)的人员取消进入体检环节资格。
专业测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4)报考民族中学01、第六中学01职位先笔试,后试教。
试教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5)除上述职位外的其他职位采取结构化面试。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笔试及面试(试教)均不指定教材及组织培训。面试、专业测试方案由县2015年事业单位新增人员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另行确定。
(三)考试成绩的计算
1、报考县民族歌舞团演职员及广播电视台工作人员(01、02、03职位)的考生:综合成绩=专业测试成绩×70%+(笔试成绩+加分)×30%。
2、报考民族中学、第六中学高中教师职位的考生:综合成绩=(笔试成绩+加分)×60%+试教成绩×40%。
3、报考乡镇幼儿教师职位的考生:综合成绩=(笔试成绩+加分)×40%+专业测试成绩×60%。
4、报考县中等职业学校职位的考生:综合成绩=(笔试成绩+加分)×40%+专业测试成绩×60%。
5、报考其它职位的考生:综合成绩=(笔试成绩+加分)×60%+面试成绩×40%。
笔试、面试成绩均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有效数字(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八、体检
体检人员按各招聘职位参考人员的综合成绩依照高分到低分1:1的比例确定(报考县中等职业学校职位从专业测试成绩合格的人员中,按照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1:1的比例确定),同一职位综合成绩名次出现末位并列的一同进入体检。体检参照贵州省2015年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标准及程序进行,体检医院由“县招聘办”指定县级及以上综合性医院,体检在规定时间内进行并做出体检结论,其他结论、鉴定一律不予认可。体检时间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空缺职位不予递补。
九、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列入考察对象。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与各主管部门具体负责考察工作。考察内容包括“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及在校表现,主要侧重于在校表现和现实表现的考察。考察要做到全面、客观、公正。在考察中发现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即取消聘用资格:
1、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
2、有严重的违法违纪行为或被司法机关确定为犯罪嫌疑人。
3、没有考察依据(如个人档案)或报名时提供虚假证明和材料。
4、曾被开除公职或被辞退的。
5、报名时已被本县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录、聘用的。
6、不符合招聘范围、对象和条件。
7、考察时未能交验招聘职位所需的学历、学位证书。
8、其它经“县招聘办”研究确定不能聘用的。
十、聘用审批
1、经考察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由县事业单位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面向社会进行公示。
2、公示无影响其聘用问题者,由聘用单位填报《聘用审批表》,并附相关材料,经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合格后,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聘用审批手续。实行聘用制度,新聘用人员须与单位签定《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书》(首次聘用期为三年),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
3、报考县民族中学、第六中学及县中等职业技术学校职位的非师范类专业拟聘用人员,报考乡镇幼儿教师06职位的拟聘用人员均需在聘用一年内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否则将予以解聘。
4、新聘用人员应在行文聘用之日起15日内到聘用单位报到,无故不按时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5、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由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进行考核,不合格的予以解聘,合格者给予转正定级。
十一、招聘纪律
招聘工作严格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进行,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及社会各界的监督。从事招聘考试、考察的工作人员与报考者有回避关系的,应当实行公务回避。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良现象。如有违纪情况发生,对考生取消聘用资格,对违纪的相关人员给予纪律处分。
十二、其他
(一)本次招聘职位专业符合“贵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特色专栏(网址:http://gz.hrss.gov.cn)“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专业设置参考目录”设置要求。
(二)本《实施方案》由县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县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
招聘咨询电话(报名期间现场咨询,不接受本机电话咨询):0856—2832680(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录用调配股)
0856—2836108(县教育局人事股)
招聘监督电话:0856—2832123(县监察局)
附件:
点击下载文件:1、报名表.xls
点击下载文件:2、加分申请表.xls
点击下载文件:3、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专业分类目录.xls
点击下载文件:4、招聘职位及资格条件一览表.xls
松桃苗族自治县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5年5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