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强化人员结构调整,优化农业园区管理办公室队伍建设,根据工作需要,经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面向全县范围内公开遴选2名工作人员到县农业园区管理办公室事业单位工作。为确保遴选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本方案:
一、遴选工作原则
遴选工作坚持德才兼备、人岗相适、以用为先的选人标准,按照“公开、民主、竞争、择优”的原则,切实把政治素质好、工作实绩突出、具有一定工作经历的工作人员遴选出来。
二、遴选单位及人员
雷山县农业园区管理办公室工作人员2名,均为事业编制管理岗位工作人员。
三、遴选对象和条件
(一)遴选对象
截止报名时,仍在编、在职(岗)且具有3年及以上工作经历的雷山县内行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教育系统、计生系统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工勤人员除外)。报考人员应具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职员、专业技术人员正式干部身份)或公务员身份(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身份)。通过公开遴选调入事业单位后,需按新单位岗位及职务执行事业单位工资福利等相关待遇,原有公务员身份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身份不再保留。
(二)遴选条件
1、政治素质好,坚决拥护和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2、勤奋敬业,品行端正,工作能力强;
3、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1979年7月1日以后出生);
4、报考人员须在行政事业单位正式工作满3年及以上(不含基层服务期间);
5、近3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合格)及以上(试用、见习期除外);
6、大专及以上学历;
7、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8、符合遴选岗位所要求的其他条件;
9、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遴选:
①受处分期间或未满影响期限的;
②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③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行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④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工作程序
遴选工作按照发布信息、报名、资格审查和笔试、面试、考察、公示、办理调动的程序进行。
(一)发布信息
由县农业园区管理办公室在雷山人民政府网(网址:www.leishan.gov.cn)上公开发布遴选工作信息。本次公开遴选信息发布唯一官方网站为雷山县人民政府网。
(二)报名、资格审查
1、报名和资格审查时间:2015年7月17日至7月21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
2、报名地点:县农业园区管理办公室。
3、报名须提交以下材料:
(1)《雷山县农业园区管理办公室公开遴选部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见附件2)
(2)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有效《临时居民身份证》)、毕业证书等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
(3)所在单位及其行政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原件;
(4)报考人员参加工作的文件复印件(须经本部门确认盖章)
(5)近3年年度考核表复印件(须经组织人事部门确认盖章)。
(6)近期同底1寸免冠彩色照片4张;
(7)系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的,还需提交本人自愿从行政机关(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调入事业单位并放弃原有身份的承诺书。
5、资格审查
由县农业园区管理办公室负责对报名人员的资格条件、相关材料进行审查。资格审查合格人员与遴选岗位的比例应达到3:1及以上方可组织进行笔试,达不到3:1,该职位予以减少或取消。
资格审查贯穿整个遴选工作过程,如报考者隐瞒信息或提供虚假信息通过资格审查的,一经查实,取消报考者遴选资格。
(三)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面试两项。考试总成绩按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计算,即: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笔试、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考试的具体工作由县农业园区管理办公室负责组织实施。
1、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形式进行,成绩按百分制计,由县农业园区管理办公室命题、制卷、阅卷,并负责考务工作。
笔试时间:8月1日上午。
领取准考证时间:7月29日到7月31日
笔试地点:见准考证。
报考人员须同时持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有效《临时居民身份证》)和《笔试准考证》方能进入考场参加笔试。
2、面试
面试由县农业园区管理办公室负责组织实施,采取面试考官组集中面试、综合评分的方式进行,成绩按百分制计。
面试人员按照各遴选岗位计划人数与报考人数1∶3及以内的比例限额,从笔试成绩高分到低分确定。如遇某岗位进入面试人员末位考生笔试成绩并列的,同时参加面试。
若遇某岗位计划遴选人数如因笔试出现缺考、违纪、弃权等原因致使进入面试人员达不到1∶3比例的,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进入面试。
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四)体检
(1)体检人员的确定
考试结束后,按笔试、面试成绩的比例计算考生的总成绩,根据各招聘岗位计划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考生考试总成绩高分到低分确定入闱体检对象(同一岗位入闱体检考生总成绩出现末名并列的,以面试成绩高的考生列为体检对象,如出现面试成绩也相同的,则对其重新进行面试,以再次面试成绩高的列入体检对象)。
报名时招聘岗位计划招聘人数与报考人数达到1:3及以上,因面试缺考、违纪、弃权等原因致使面试考生达不到1:3(不含1:3)(含“可进入面试”的考生)的岗位,考生面试(专业测试)成绩或考试总成绩分数达60分及以上的可具备体检资格,但在按规定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名单时,仍由具备体检资格考生的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确定。
(2)体检
本次体检参照公务员招录体检标准进行,体检项目和标准按《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和《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号)以及我省的有关规定执行。
体检工作由雷山县农业园区管理办公室统一安排在指定的县级及以上医院进行,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体检并做出体检结论,其他结论、鉴定一律不予认可。
体检时间、地点及注意事项等由雷山县农业园区管理办公室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不按时参加体检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
(五)考察对象确定
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各岗位计划遴选数等额确定考察对象。考察工作由县农业园区管理办公室负责组织实施。如遇考察不合格或放弃考察的,从参加面试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递补。
(六)公示
县农业园区管理办公室根据报考者考试总成绩和考察情况,确定拟遴选的人员,并在雷山政府网上进行为期一周的公示。
(七)办理调动
经公示期满无反映或反映问题不影响遴选的,由县农业园区管理办公室按照规定程序和权限,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直接审批办理调动手续。
五、纪律要求
遴选工作严格遵守公开、民主、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政策规定、条件标准和工作程序,严格把关,严守纪律,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良现象,并主动接受纪检监察、有关部门及社会公众监督。对违反工作纪律的参考人员、工作人员和其他相关人员,按照相关规定严格追究责任。
未尽事宜由县农业园区管理办公室负责解释和确定。
咨询电话:0855-3332830 县农业园区管理办公室
咨询联系人:李雪飞、杨文刚、岑婵
监督电话:0855-3331103 (县第二纪工委、第二监察局)
附件:
1、雷山县农业园区管理办公室事业单位公开遴选部分工作人员岗位表.xls
2、雷山县农业园区管理办公室事业单位公开遴选部分工作人员报名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