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东南州新农城乡消费合作社台江县分社招聘方案
2015-08-02 15:47:36   来源:   评论:0 点击:

    一、报考的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二)身体健康,能适应岗位工作要求;
    (三)品行端正,爱岗敬业,敢于担当,服从组织安排;
    (四)具备较强的团队协作精神,沟通能力良好;
    (五)能熟练使用计算机和其他电子办公设备;
    (六)1980年1月1日至1995年1月1日期间出生;
    (七)金融、会计类大专以上文化程度并符合我社要求的工作能力;
    (八)应聘人员原则上工作地点在黔东南州台江县。
    二、招聘岗位、人数
    1、金融类管理人员3人:负责分社日常业务接洽及办理。
    2、柜台业务2人:负责办理社员入社及退社等相关手续。
    三、招聘程序及试题内容
    应聘者经报名、初审、笔试、面试、体检、政审后择优录用。录用报名人数与拟录用人数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3:1。不足3:1的,按实际招考人数确定录用人数。
    笔试成绩满分100分,占总成绩的40%,考题范围主要涉及金融信贷、风险防控、合作社理念等。
    面试将从笔试的成绩中取前15名进入面试,面试满分100分、占总成绩的60%。
    五、报名时间
    2015年7月20日至2015年8月5日(笔试和面试时间由我社另行通知)
    五、报名方式及地点
    应聘人员可到黔东南州新农城乡消费合作社办公室领取应聘报名表填报,或者在黔东南信息港、黔东南人才网下载填报,并将报名表或自荐材料(含相关学历、资格证书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反映工作业绩和工作能力的相关材料、免冠1寸标准照2张)报送至:黔东南州新农城乡消费合作社(凯里市迎宾大道39号)。联系人:张应钊,联系电话15208552721邮箱2361745703@qq.com
    六、公示及录用
    择优确定的拟录用人员将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试用期6个月,试用期间内我社将组织岗前培训。试用期满后进行综合考察,合格的正式签订劳动合同,不合格的由用人单位提出取消录用的意见,并报上级主管部门备案。试用期间及试用期满后的工资福利待遇,按黔东南州新农城乡消费合作社台江分社有关规定执行,待遇属企业职工。
    七、其它事项
    (1)有突出工作业绩、较强市场拓展能力的应聘人员,年龄和学历条件可适当放宽。
    (2)应聘者对个人填报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并要如实注明以往受到过的奖罚记录,如与事实不符,本社有权取消其录用资格。
    (3)本社对所有应聘者信息予以保密,应聘资料恕不退还。
    黔东南州新农城乡消费合作社
 

相关热词搜索:华政教育 贵州省笔试培训 贵州省面试培训

上一篇:贵州省科技信息中心2015年招聘工作人员方案
下一篇:三穗县2015年事业单位招聘笔试成绩和资格复审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