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定县2015年县直部门公开遴选工作人员(第二批次)公告
2015-08-14 14:10:21   来源:http://www.gzhzgwyw.com/   评论:0 点击:

导读:遴选人数:56名 报名时间:2015年8月13日—8月18日(正常上班时间) 教育类报名地点:贵定县教育局政工股(二楼) 其他类报名地点:贵定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事人才科(三楼)

    为建立培养选拔机制,从基层选拔优秀干部充实党政机关及事业单位,根据《公务员公开遴选办法(试行)》(中组发〔2013〕3号)、《贵定县县直部门公开遴选工作人员办法(试行)》等文件精神,决定面向全县开展公开遴选工作。为使遴选工作有序进行,特制定本公告。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坚持注重工作实绩、群众公认,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采取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选拔方式,建立来自基层干部培养选拔机制,优化县直部门干部队伍结构,进一步提高县直部门密切联系群众、服务基层的能力和水平。
  二、组织领导
  根据《贵定县县直部门公开遴选工作人员办法(试行)》规定,成立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县委常委、组织部部长任领导小组组长,县人民政府分管副县长任副组长,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县编委办、县督查督办局、县财政局、县保密局主要负责人为领导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承担具体日常工作,遴选工作受纪检监察部门和广大干部群众监督。
  三、遴选计划和职位
    本次计划遴选56名人员,其中公务员职位3名,参公管理事业人员6名,行政工勤人员1名,事业管理人员7名,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39名。具体遴选职位详见公开遴选职位表(以下简称遴选职位表)。
  四、遴选范围和条件
  (一)遴选范围
  全县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
  (二)遴选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
  2、截止2015年8月18日,在我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满2年(教育类为5年)以上。其中,教育类职位报考者需近2年统考科目成绩平均分为县平均分以上,非统考科目综合评定为良好以上。报名时由报考教师提供相关材料,学校、教育指导站、县教研室逐级审核,加盖公章。
  3、近2年(教育类为5年)年度考核为称职(合格)及以上等次,试用期按规定确定为不定等次可视为称职(合格),被延长试用期的情形除外。
  4、具有符合各公开遴选职位要求的具体条件和要求。
  5、遴选对象身份必须符合遴选单位的单位性质。遴选对象身份与报考单位性质不符的只能顺向报考。教育、卫计系统专业技术人员只得报考相对应的专业技术岗位。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遴选:
  1、机关、事业单位新招录(聘)在试用期内的人员。
  2、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曾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
  4、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5、不符合遴选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的。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五、报名程序
  (一)发布公告
  由贵定县人民政府网等相关媒体对遴选公告进行公布。
  (二)报名
  公开遴选坚持个人意愿与组织推荐相结合的原则,由本人申请报名,教育类的需由所在学校签字同意。也可由组织推荐报名。
  报考人员应按回避相关规定,不得报考有回避关系的遴选职位。
  报名时间:2015年8月13日—8月18日(正常上班时间)。
  教育类报名地点:贵定县教育局政工股(二楼)。
  其他类报名地点:贵定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事人才科(三楼)。
  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报名时考生需提供以下材料: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及拟报考职位所需的其它证件原件和复印件一份(详见《遴选岗位一览表》),本人近期蓝色同底免冠一寸彩色照片4张。每个考生只能报考一个职位。
  县遴选领导小组办公室须严格资格审查程序,实行“谁审查,谁负责”的责任制。审查内容包括:考生资格条件、学历条件、是否符合遴选职位要求的专业及其他条件。审查结果由遴选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人员签名认可。资格审查不合格人员不得参加遴选。
  资格审查贯穿整个遴选过程,发现资格不符的立即取消遴选资格。
  报考人员须认真阅读简章,如实并完整填写和提交本人相关信息和材料。委托他人报名,视同报考人员本人填写,凡出现报名信息填报错误或在面试等环节提交的证件与报名时的不一致而影响遴选的,责任自负。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遴选资格。
  六、考试
  考试方式、时间、地点、领取准考证时间另行通知。
  七、考察
  依据总成绩从高到低按考察人数与职位遴选计划数2:1比例(含1:1)确定考察对象;同一职位报考人员总成绩名次末位并列的同时列为考察对象。并对考察对象进行3个工作日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进入考察。考察工作由遴选单位及其主管部门组织实施。考察一般采取民主测评、个别谈话、与考察对象面谈等方法进行,对在基层一线单位或在窗口服务单位工作的考察对象,可进行实地走访考察,注重听取服务对象的意见。同一职位的考察对象,应当由同一考察组考察。
  考察组由2人以上组成,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情况,以及政治业务素质与遴选职位的适应程度进行全面考察,重点考察德的情况、工作实绩和群众公认程度,突出考察政治品质和道德品行。考察时必须查阅干部档案,核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聘用审批表、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录用审批表、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登记表。
  如岗位有特殊需求,遴选单位将在考察时对考生文字表达能力及其他专业知识进行考核。
  考察结束后,考察组形成考察情况报告,向遴选单位党委(党工委、党组)汇报。
  八、决定与调动
  公开遴选单位根据考察情况和职位要求,集体讨论提出拟遴选人员报县公开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县公开遴选领导小组集体研究确定拟遴选人员名单并进行公示,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对反映有问题并查实影响遴选的,取消公开遴选资格。
  遴选人员实行3个月试用期,试用期满后,若拟遴选人员能适应新岗位的工作要求,经县公开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研究,办理调动手续。试用期内不适应岗位工作的,退回原单位工作。
  其中,专业技术人员参加遴选,应在报名前咨询所遴选单位的设岗及空岗情况再决定是否参加遴选,若参加遴选试用期满,办理调动手续后,须服从遴选单位岗位竞聘、工资福利待遇等的管理,要及时与原单位终止聘用合同,在遴选单位未开展岗位竞聘(空岗竞聘)前暂作缓聘处理,福利工资待遇按照贵府办函(2014)38号文件执行。遴选单位竞聘(空岗竞聘)开展后,必须竞聘到岗(无相对应岗位的按相关政策降聘),按新岗位享受相应工资福利待遇。
  九、纪律监督
  遴选工作全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遴选单位、工作人员和考生如有违反规定的,一经查实,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本次公开遴选未尽事宜,由县公开遴选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咨询电话:0854-5233021(人社局人事人才科)
            0854-5225332(教育局政工股)
  监督电话:0854-5220484(监察局信访举报室)

附件:

附件1:贵定县2015年县直部门公开遴选工作人员职位表.xls

附件2:贵定县2015年县直部门公开遴选报名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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