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2015年招聘工作人员方案
2015-09-12 09:18:10   来源:http://www.gzhzgwyw.com/   评论:0 点击:

导读:招聘人数:16名 报名时间:2015年9月21日9:00 —9月23日17:00 网上打印准考证时间:2015年10月26日9:00—10月29日17:00 笔试时间:2015年10月31日(星期六)

    贵州省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简称贵州省地矿局),是省政府直属的从事全省地质矿产勘查工作,承担全省基础性、公益性、战略性地质矿产勘查任务,以及地质环境监测、地质灾害勘察治理等工作的正厅级事业单位。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和《贵州省事业单位新增人员公开招聘暂行办法》(黔人发〔2006〕4号)精神,结合实际,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同意,特制定本方案。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按需设岗、按岗招聘的原则;
  (二)坚持德才兼备、任人唯贤的原则;
  (三)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单位、职位及人数
  根据工作需要,贵州省地矿局2015年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6名,其中:专业技术人员14名,管理人员2名。具体招聘岗位及要求见《2015年贵州省地矿局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职位信息表》(附件1)。可通过贵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贵州省人事考试信息网、贵州省地矿局网站查询。
  三、招聘条件
  报名参加公开招聘的人员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
  (二)热爱地质事业,安心应聘岗位工作,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三)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品行端正,责任心强,能吃苦耐劳,有敬业精神。
  (四)具有胜任应聘岗位需要的相关专业知识和工作能力。
  (五)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硕士研究生年龄放宽到40周岁,具有博士学位或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年龄放宽到45周岁。
  (六)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招聘职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七)符合招聘职位其他条件。
  2、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曾因贪污、行贿受贿、违反单位规定等原因受到过党纪、政纪处分或近三年单位年度考核中曾被确定为不称职的人员。
  (6)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新增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贵州省地矿局2015年公开招聘所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进行,不设现场报名。
  单个职位的报名人数与该职位计划招聘人数达不到3:1比例的,经请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同意后,该岗位招聘计划减少或取消。
  1.提交报名申请
  报考人员于2015年9月21日9:00 —9月23日17:00登录“贵州人事考试信息网”提交报名申请,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彩色证件照片(jpg格式,20KB以下)。每位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职位进行报名,根据所报职位要求,填写《报名表》。报名申请被接受后,系统会向报考者反馈一个报名序号。报名序号作为报考者查询报考资格审查结果、报名确认、下载打印准考证和成绩查询等事项的重要依据,请妥善保管。
  2、网上资格初审
  报考人员提交报名申请后,招考单位将在24小时内对照《招聘方案》和职位所需的资格条件完成初审并对初审合格人员进行确认。对符合资格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审查不合格的应说明理由。因资格审查失误导致不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进入考试环节的,该报考人员的考试成绩作无效处理。报考人员可于2015年9月21日9:00— 9月24日17:00登录“贵州人事考试信息网”查询是否通过报名资格初审,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不得再报考其他职位。
  3、报名确认及缴费。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应于2015年9月21日9:00—2015年9月25日17:00期间登录“贵州人事考试信息网”进行报名确认,并按每人100元缴纳报名费。未按期确认并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考试。
  4、网上打印准考证。报考人员报名确认并缴费成功后,请于2015年10月26日9:00—10月29日17:00期间登录“贵州人事考试信息网”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网上报名技术咨询电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考试院0851—86831733、86810676。
  5、报名要求:原则上要求本人亲自报名和填写相关信息,如因特殊情况请他人代为填写报名信息的,视为应聘人员本人填写,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相关责任。报考人员须如实填写本人有关信息和材料,所提交的有关信息、证件与笔试、面试时使用的证件必须一致。《报名表》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6、《报名表》中“考试类别”、“报考职位代码”须按《职位表》中相应栏目填写。
  (二)考试及材料审核
  考试由贵州省地矿局组织实施。
  1.笔试
  初审符合应聘条件的人员,参加统一组织的笔试,笔试采取闭卷考试。
  笔试时间:2015年10月31日(星期六)

考试时间

科目名称

分  值

考试时长

9:30-11:30

综合应用能力

150

120分钟

14:00-15:30

职业能力倾向测验

150

90分钟

 

    所有考生均须参加相应类别的综合应用能力和职业能力倾向测验两科考试。
  考试地点:贵阳市(考场详见《准考证》)。
  报考人员须同时持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和笔试《准考证》方能进入考场参加笔试。
  笔试为闭卷考试,单科满分为150分。未参加笔试或未取得有效成绩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两科成绩之和折合成百分制,即为笔试成绩。
  笔试成绩在贵州人事考试信息网、贵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贵州省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网站上公布。
  2、资格复审
  笔试结束后,根据应聘人员的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按单个职位招聘计划数与该职位参加面试人员数1:3比例确定拟进入面试对象,进行资格复审。同一职位应聘人员笔试成绩末位并列的,同时进行资格复审。省地矿局各招聘单位按照《招聘方案》和报考人员网上打印的《报名表》,对拟进入面试人员是否符合报考职位所需资格条件进行复审,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进入面试资格。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审查该职位拟进入面试人员,合格者方能进入面试。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如在招聘过程中发现有违纪违规、材料不齐、提供虚假信息或应聘人员条件不符合招聘职位条件要求等情况的,随时取消应聘资格。
  资格复审时间另行通知。
  资格复审所需材料:
  (1)报名表(2份)。
  (2)毕业证(学位证)、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职位要求的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
  (4)应届毕业或毕业两年内未就业的应聘人员须提供未签订过的《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原件。毕业后从未就业人员须提供人事档案托管部门出具的档案托管证明原件。
  (5)在职人员须提供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原件,其中,中小学及幼儿园在职在编人员须经当地县级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医疗卫生系统在职在编人员须经当地县级以上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同意。
  (6)待业人员须提供最近一次与工作单位解除劳动关系证明原件、人事档案托管部门出具的档案托管证明原件。
  (7)本人近期正面1寸免冠彩色证件照3张。
  对复审合格的考生,复审单位在报名登记表上签署意见。
  3、面试
  通过资格复审的人员确定为参加面试对象。面试由省地矿局统一组织实施。面试主要考察考生适应职位要求的综合素质与工作能力等。
  同一职位应聘人员笔试成绩末位并列的,同时进入面试。参加面试人员名单在贵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和贵州省地矿局网站上公布。
  面试时间和地点在贵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贵州省地矿局网站上进行公告。参加面试必须同时持有效《居民身份证》和笔试《准考证》方能进入面试考场。
  面试按照百分制评分。面试成绩按60% 计入总成绩。
  面试成绩在贵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和贵州省地矿局网站上公布。
  4.总成绩计算
  总成绩=笔试成绩(折合成百分制)×40%+面试成绩×60%。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总成绩未达60分不能进入下一环节。同一岗位应聘人员总成绩末位并列的,面试成绩高的进入下一环节;未参加面试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的资格。
  总成绩在贵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和贵州省地矿局网站上公布。
  (三)体检
  面试结束后,根据应聘人员总成绩由高到低按单个岗位招聘计划人数与该岗位参加体检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未按要求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等原因造成缺额的,空缺岗位不予递补。
  体检在县级及以上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体检标准参照贵州省公务员录用通用体检标准执行。
  体检具体时间另行通知,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弃权。
  (四)考察
  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由招聘单位对其进行考察。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应聘人员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考察时还须进一步核实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应聘资格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
  在考察中发现下列情况之一者,考察不合格,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定后,取消其进入下一环节的资格,空缺岗位不予递补:
  1、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的人员;
  2、定向到具体行业或单位的应届毕业生;
  3、在读的非2015年应届大中专及以上毕业生;
  4、现役军人;
  5、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受过劳动教养的人员;
  6、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7、曾因贪污、行贿受贿、泄露国家机密等原因受到过党纪、政纪处分或近三年在机关、事业单位年度考核中曾被确定为“不称职”、“不合格”的人员;
  8、未能按时提交招聘岗位所需资格条件的相关证明材料的人员;
  9、不符合招聘岗位所需资格或条件的人员;
  10、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聘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11、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人员。
  (五)拟聘用人员公示
  经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合格的应聘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贵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和贵州省地矿局网站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公示期间查实有严重问题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进行递补工作。
  (六)办理聘用手续
  经公示无异议者,报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查批准后,由用人单位通知(可采取公告、电话、短信等方式)被聘用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到单位报到,并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被聘用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未到单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五、有关说明
  贵州省地矿局及各招聘单位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公开招聘工作,加强对公开招聘工作的监督;应聘人员和相关工作人员应自觉遵守回避制度,确保招聘工作公正、公平。如出现违纪违规情况,一经发现,将严肃处理。
  联系电话:0851-86810501 86817560 86830717
  监督电话:0851-86813624 86820245
  未定事宜,由贵州省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商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研究确定。
  本方案由贵州省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负责解释。

附件:

1、2015年贵州省地矿局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职位信息表.xls

2、2015年贵州省地矿局公开招聘所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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