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阳阿哈湖国家湿地公园管理处2015年招聘工作人员简章(7人)
2015-10-27 09:58:07   来源:http://www.gzhzgwyw.com/   评论:0 点击:

导读: 招聘人数:7人 报名时间:2015年11月4日 准考证发放时间:2015年11月12日 笔试时间:2015年11月15日

    贵阳阿哈湖湿地公园管理处是经贵州省编办、贵阳市编办于2014年6月批复正式挂牌成立的贵阳市生态文明建设委员会下属副县级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现因工作需要,决定公开招聘7名专业技术岗位工作人员。为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贵阳阿哈湖国家湿地公园管理处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以下简称《招聘简章》。
  一、工作原则及程序
  公开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办法进行。确保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招聘工作按照编制招聘计划、发布招聘公告、现场报名、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办理聘用手续的程序进行。
  招聘工作在贵阳市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指导、监督下,由贵阳市生态文明建设委员会2015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公开招聘领导小组”)组织实施。
  二、招聘岗位
  本次共计划招聘7名专业技术岗位工作人员,具体情况详见《贵阳阿哈湖国家湿地公园管理处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附件1)。
  三、报考资格条件
  (一)招聘对象
  符合报考资格条件和《贵阳阿哈湖国家湿地公园管理处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附件1)中招聘要求的人员。
  (二)报考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具有为人民服务的思想,遵纪守法,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
  3.年龄在18周岁及以上(1997年11月4日及以前出生)、35周岁及以下(1979年11月4日以后出生);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的人员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1974年11月4日以后出生)。年龄时间计算截止至2015年11月4日
  4.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符合体检规定的相关标准。
  5.报考岗位明确要求有相关工作经历的,报考人员必须符合要求的工作经历。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到高校毕业生见习基地参加见习或者到企事业单位参与项目研究的经历,可视为工作经历。工作经历时间计算截止至2015年11月4日。
  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和其他就业经历,不视为工作经历。
  6.具备报考岗位所需的相关学历学位、专业要求和相应资格条件(详见《附件1》)。
  (三)以下人员不得报考
  1. 2012年1月1日以来招录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
  2.事业单位新招聘在试用期内的人员。
  3.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未经单位或人事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人员。
  4.截止2015年11月4日仍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人员。
  5.截止2015年11月4日仍在岗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人员。
  6.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7.曾被开除公职或被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
  8.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
  9.不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相关条件的人员。
  10.任职(工作)或服役期间发生重大责任事件;曾因贪污、行贿受贿、泄露国家机密等原因受到过党纪、政纪处分或近三年在年度考核中曾被确定为不称职(不合格)的人员。
  11.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行为且仍在不得报考期限内的。
  12.有法律、法规等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人员。
  四、报名及资格初审
  (一)发布招聘公告
  通过贵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gzgy.lss.gov.cn)和贵阳市生态文明建设委员会官网(http://www.ghb.gov.cn)向社会发布招聘公告,公布招聘岗位、报名条件和方法等。
  (二)报名
  1.报名时间:2015年11月4日9:00至11月5日17:00。
  2.报名方式及地点: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地点为贵阳市生态文明委人事处(贵阳市青云路304号市生态文明委办公楼四楼413室)
  3.报名要求: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多报无效。报考人员根据所报考岗位的要求,填写《贵阳阿哈湖国家湿地公园管理处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信息表》(以下简称《报名信息表》)。
  报考人员应按照公布的招聘岗位、报考资格条件及要求报名。报考人员本人的学历、专业及其他条件应与招聘条件要求相符,不符者请勿报名。
  报考人员须仔细阅读《报名信息表》及诚信承诺书,如实填写、提交本人的有关信息和材料。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报考信息、材料的,任何阶段一经查实,即取消进入下一招聘环节的资格,责任由报考人员自负。
  (三)资格审核
  1.资格审核由市生态委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负责。负责资格审查的工作人员根据《招聘简章》和考生填写的《报名信息表》及提供的相关资料,对考生是否符合报考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进行审核。
  2.考生报名须提交以下资料:考生须在报名现场提交报名信息表、毕业证、学位证书及有效的《居民身份证》、报考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的资格证、工作经历证明等原件及复印件;近期同底正面免冠1寸彩色证件照片4张。此外,在职人员还须提交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县级及以下机关、事业单位在职人员还须提交组织、人事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留学回国人员须提交教育部留学人员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的相关证明材料。
  报名结束后,报名人数与岗位计划招聘人数达不到3:1比例的岗位,其招聘计划数予以减少或取消。
  招聘工作办公室在报名结束后对减少、取消招聘岗位计划数的情况,在贵阳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贵阳市生态文明建设委员会网站进行公布。
  五、准考证发放
  报考人员于2015年11月12日9:00至11月13日17:00期间到贵阳市生态文明建设委员会人事处领取《准考证》。
  《准考证》是考生参加笔试、面试、体检等招聘环节的重要凭证,考生务必妥善保管。
  六、考试及合格分数线
  (一)笔试
  笔试以闭卷形式进行,考试内容结合公共基础知识和招聘岗位所需专业知识综合进行。笔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笔试成绩在“贵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贵阳市生态文明建设委员会官网”上公布,供考生自行查询。
  笔试结束后,由招聘工作办公室确定“最低笔试合格分数线”(即考生按笔试绩可进入下一环节的最低分数线)。
  笔试时间:2015年11月15日(星期日)上午9:00至11:00。笔试地点:贵阳市第五中学(详见《笔试准考证》)。
  考生须同时持有效《居民身份证》(其他身份证明不予认可)和《准考证》方能进入考场参加笔试。
  (二)面试
  面试采用结构化方式进行,面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
  根据笔试成绩,按照岗位招聘计划数之比3: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面试人员。
  面试设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未达最低合格分数线者不能进入下一招聘环节。
  面试的时间:2015年12月5日(星期六),地点在“贵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贵阳市生态文明建设委员会官网”上另行通知。面试成绩在“贵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贵阳市生态文明建设委员会官网”上公布。
  (三)总成绩计算
  总成绩计算:考生的总成绩按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的比例以百分制计算。得分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总成绩将在“贵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贵阳市生态文明建设委员会官网”上公布。
  (四)其他事项
  1.报考人员须参加报考岗位规定所有科目的考试,如未参加其中任一个科目考试的,视为自动放弃,取消进入下一招聘环节的资格。
  2.进入面试环节后,因考生个人原因未参加相应考试,导致参加人数未达招考比例的,不再减少招聘岗位计划数。
  3.进入体检及以后环节,除不可抗力因素外,因考生本人原因放弃资格的,五年内不得参加贵阳市生态文明委委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
  4.在所有招考环节,请考生随时关注“贵阳市生态文明建设委员会官网”和“贵阳市人力资源和和社会保障局网”,并保持通讯畅通,否则,后果自负。
  5.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不符合资格条件者,取消其进入下一招聘环节的资格。
  七、体检
  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按规定时间进行,并出具体检结论,其他体检结论、鉴定一律不予认可。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等有关规定执行。对主检医生认为需要做进一步检查方能出判断的,由公开招聘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后可进行复查。
  参加各岗位招聘体检的考生按照拟聘用人数1:1的比例,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若同一岗位末位考生总成绩出现并列的,以笔试成绩高的确定为体检对象。
  体检时,需当场确认的体检项目由现场工作人员、体检医生和体检考生本人当场签字确认;体检考生对需当场确认的体检项目要求复查的,采取当场提出申请、当场复查的方式进行。体检结束后,考生对体检结果有疑义的,在国家体检标准规定允许复检的项目内,考生应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3日内提出书面复检申请,经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同意后组织复检。超过3日提交的复检申请不予受理,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体检和复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人员名单、时间由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另行通知。
  八、考察
  体检合格的考生确定为考察对象。
  考察内容主要包括考生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学习或工作表现、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
  考察时还须进一步核实考生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和是否属简章规定的不得报考人员,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
  考察不合格的,由公开招聘领导小组研究确定后,取消进入下一招聘环节资格。
  九、公示及办理聘用手续
  (一)公示
  经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政审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由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公示期间查实有严重问题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二)办理聘用手续
  按照省、市关于事业单位新增人员公开招聘暂行办法的规定,对公示期满没有问题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拟聘人员,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
  本次公开招聘的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到用人单位报到。未按规定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十、工作要求
  (一)招聘中,因应聘人员自动放弃或体检、政审、公示结果不合格等原因产生招聘岗位空缺的一律不予递补。
  (二)招聘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以及社会各界监督,工作人员和考生要严格遵守有关规定和要求,如有违反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三)本次招聘工作相关通知、公告、信息等将在“贵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贵阳市生态文明建设委员会官网”上发布,请考生注意及时查看。
  (四)本次招聘工作未尽事宜,由公开招聘领导小组研究确定。
  贵阳市生态文明建设委员会2015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电话:0851-85981712、0851-85982316
  监督电话:0851-87988513

 

贵阳阿哈湖国家湿地公园管理处2015年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

招聘单位单位
性质
招聘
总人数
岗位代码岗    位要  求单位地址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岗位
类别
岗位名称岗位职
能简介
分类招聘人数学历专业其它招聘
条  件
 贵阳阿哈湖国家湿地公园管理处全额事业 01B专业技术人员从事湿地野生动植物研究工作1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野生动植物保护与利用 贵阳市南明区小车河路85162178
江莲英
02B专业技术人员从事公园生态旅游工作1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旅游管理具有二年及以上相关工作经历
03B专业技术人员从事经营管理工作2本科及以上工商管理具有学士及以上学位,具有二年及以上相关工作经历
04B专业技术人员从事宣传教育工作1本科及以上新闻学具有学士及以上学位,具有普通话二级甲等及以上证书
05B专业技术人员导游讲解2大专及以上旅游管理、英语相关专业具有二年及以上相关工作经历,具有普通话二级乙等及以上证书,身高1.6米及以上。
岗位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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