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贵州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操作办法(试行)》以及《遵义市事业单位公开考试招聘新增人员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经凤冈县人民政府同意,并报遵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凤冈县城乡规划管理站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人员1名。为确保招聘工作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本简章。
一、公开招聘原则及程序
招聘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审查、面试、体检、政审、公示、聘用审批的程序进行。
二、公开招聘的职位、人数、对象及要求
凤冈县城乡规划管理站计划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1名,招聘对象为2015年及以前毕业的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应往届毕业生,具有硕士学位及以上,专业为城市规划与设计、土木工程、结构工程。
三、公开招聘的条件
(一)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户籍不限;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品行,具有为人民服务的思想,遵纪守法;
4、年龄在18周岁以上(1997年10月11日及以前出生)、35周岁以下(1979年 10月12日及以后出生);
5、身体条件符合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要求,具体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规定执行;
6、具备拟报考职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以下人员不得报考
1、2012年度以来曾被贵州省内各级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招录的公务员;
2、截止2015年 10月11日“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服务期未满一届(三年)的;
3、在读的全日制非2015届毕业生;
4、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5、曾被开除公职或在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事业单位被辞退未满5年的;
6、曾因贪污、行贿受贿、泄露国家机密等原因受到过党纪、政纪处分的;
7、违反国家计划生育政策规定超生子女的;
8、在各级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行为且仍在不得报考期限内的;
9、不符合招聘对象、报考条件或职位所需资格条件的;
10、报名时不能提供职位要求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等原件的;
11、新招录(聘)到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仍在试用期以内的;
12、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人员的。
四、现场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现场报名
报名工作由凤冈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招考办)负责组织,资格审查由招考单位的主管部门负责。
1.报名时间:
2015年11月11 日-11月12 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
2.报名地点:
凤冈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五楼)。
3.报名要求
每位报考人员根据所报职位要求,填写《报名表》。
4.报名时需提供以下资料:
(1)交近期同底正面免冠一寸彩色照片3张;
(2)毕业证、学位证等相关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1份;
(3)有效居民身份证等相关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报考人员须仔细阅读《报名表》,如实提交本人有关信息和材料。《报名表》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委托他人报名,若报名信息出现上述情况,视同报考人员本人填写,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责任。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报考须提供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不提供证明以无业人员身份报考的视为提供虚假信息,查实后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报考人员报名时提交的有关证件与面试时使用的证件必须一致。考生报名以后应随时保持所留通讯工具的畅通,确保招聘单位能够及时进行联系通知相关事项,如因电话关机或停机等导致招聘单位无法联系,责任由考生自负。
(二)资格审查
报名时当场对报考人员是否符合报考职位所需资格条件进行审查,由资格审查的负责人员在《报名表》上签署意见,资格审查合格人员方能进入下一环节。
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的始终,请考生务必按照招聘简章及职位要求进行报考,在招聘各个环节如发现考生不符合简章规定的资格条件或证书证件等弄虚作假,随时取消其应聘资格,其责任由考生自负。
五、面试
本次招聘由于针对的是高层次人才,根据《贵州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操作办法(试行)》(黔人社厅发〔2013〕10号)的相关规定,本次公开招聘考试只采取面试形式进行。
(一)面试时间、地点
2015年11月13日上午9:00开始,考生需提前半小时到达指定地点。
面试地点见《准考证》。面试时须同时持有效《居民身份证》和面试准考证参加面试。
(二)面试方式及内容
面试采取现场答辩方式进行。
现场答辩由县事业单位招聘领导小组负责组织相关人员和专家组成考官组,考官具体在纪检监察部门和人社部门的监督下临时抽签产生。评分标准按百分制记分,面试成绩计算结果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面试成绩当场告知考生,并在面试后2个工作日内将面试成绩和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在凤冈县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公布。
面试内容: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综合素质,包括思想政治素质、专业知识水平、应变能力、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组织协调能力、服务意识、举止仪表等。
实际参加面试的考生人数超过招聘职位计划数已经形成竞争的,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与招聘职位计划数等额确定进入下一环节人选;实际参加面试的考生人数与招聘职位计划数仅为1:1比例的,考生的面试成绩必须达到75分及以上,否则不能进入下一环节。
根据职位招考计划数按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等额确定体检对象。若同一职位面试成绩名次出现末位并列的,则再次进行面试,成绩高者进入体检。
六、体检
体检由招考办负责组织,在县级以上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和本省公务员有关的体检规定执行。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空缺职位不予递补;体检以后考生主动放弃的空缺职位不予递补。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七、考察(政审)
考察(政审)工作由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具体负责实施。考察(政审)内容主要包括报考者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方面的情况。考察(政审)时还须进一步核实报考者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考察(政审)合格人员为拟聘用人员。考察(政审)不合格出现的空缺职位不予递补。
八、公示
经面试、体检、考察(政审)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由招考办在凤冈县政府网站上进行为期七天的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间有异议的且查实有严重问题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进行递补工作。
九、聘用及有关政策、待遇
1、对拟聘人员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由招聘单位的主管部门按规定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上报遵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后,办理聘用手续,按照职位签订聘用合同。
2、被聘用的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到用人单位报到。拒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3、聘用人员纳入事业单位正式编制管理,享受国家对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规定的工资福利待遇。
十、监督检查
招聘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进行,坚持公开报考条件、公开考试程序、公开考试结果,接受同级人大、政协、纪检监察部门及新闻单位和社会的监督。严格遵守保密规定和回避制度。
对违反聘用规定和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批评教育或纪律处分;对违反聘用规定和纪律的报考者,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批评教育、取消考试资格、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等处理,其中有考场舞弊行为或提供报考虚假材料的报考人员,一年内不得报名参加我县事业单位招考。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十一、本《招考简章》由凤冈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考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领导小组研究确定;如出现重大争议事项,送请市招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裁决。
咨询电话:0851—25220388(人事部门)
监督电话:0851--25221942(纪检部门)
凤冈县招考办
2015年1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