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贵州省委、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大力推动医疗卫生事业发展的意见》(黔党发〔2015〕18号)和中共黔西南州委、黔西南州人民政府《关于大力推动医疗卫生事业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州党发〔2015〕11号)及州人社局、州卫生计生委《关于2015年黔西南州引进基层医疗卫生人才工作的通知》(州人社通〔2015〕122号)文件精神,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引进基层医疗卫生人才60名,为确保引进工作顺利实施,特制定本方案。
一、引进工作程序
引进工作按照发布引进公告、报名、现场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审批等程序进行。
二、引进单位及岗位
引进岗位详见《2015年晴隆县引进基层医疗卫生人员职位计划一览表》(附件1)。
三、引进对象及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
(二)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为人民服务的精神;
(三)具有国家承认且符合引进岗位学历要求的应往届大专及以上毕业生;
(四)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且符合《贵州省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有关规定;
(五)年龄在18周岁以上(1997年12月31日以前出生),35周岁以下(1980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
(六)在贵州服务的 “四项目”人员(即“一村一名大学生工程”大学生、“到村任职大学生”、“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西部计划志愿者”);
(七)具备引进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详见《2015年晴隆县引进基层医疗卫生人员职位计划一览表》)。
(八)以下人员不得引进:
1.定向到具体行业或单位的毕业生;
2.曾受过党政纪处分、刑事处罚,有违纪违法行为或违纪违法正在接受立案调查的人员;
3.曾被公安机关处罚的或在校学习期间有违法违纪行为,被院校给予处分的毕业生;
4.曾被开除公职或被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
5.不符合招聘岗位所需资格条件的人员;
6.违反国家计划生育政策法规的人员;
7.黔西南州内在职在编的机关和事业单位人员;
8.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报名、资格审查
(一)报名方式、时间、地点
报名采用现场报名和网络报名的方式,资格审查统一采取现场资格审查的方式进行;每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职位。
现场报名时间:2015年12月28日—12月31日
上午:8:30—11:30
下午:14:30—17:00
报名地点:晴隆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网络报名时间:2015年12月28日上午:8:30—12月31日下午17:00;
网络报名人员资格审查时间为2015年12月28日上午8:30—12月31日下午17:00;
网络报名指定邮箱:qlyjwj2015@126.com
(二)报名要求
1.本次引进中面试开考比例为1:1,报名资格审查合格人数必须达到面试开考比例方可面试,达不到面试开考比例的取消该引进岗位或按报名资格审查合格人数比例核减引进岗位数。
2.按照公布的引进条件和要求,现场报名人员须持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书(同时提供中国高等教学学生信息网上打印带二维码的学历查询结果单)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一寸同底近期免冠照片5张及引进职位要求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
3. 2015年参加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或医师执业资格考试合格但未取得护士资格证书或医师资格证书的人员,以护士执业注册联网管理信息系统或国家医学考试服务平台查询结果为审查依据。
4.黔西南州外的在职在编人员须提供所在单位行政主管部门及组织人社部门关于同意报考的证明材料原件1份。
5.报考人员须认真阅读本实施方案和《2015年晴隆县引进基层医疗卫生人才报名表》(附件2,以下简称《报名表》)。按要求填写《报名表》,并提交本人报名所需的资料。《报名表》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由他人代报的,若报名信息出现上述情况,视同报考人员本人填写,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责任。
单位出具的书面证明材料,除加盖单位公章外,须由经办人员签字。报名时间截止后,报考人员不得再补交任何同报名等有关的材料,引进单位也不得再收取补交的相关证明材料。
(三)资格审查
现场报名人员采取现场资格审查的方式进行,必须在报名时提供引进职位所需的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网络报名人员必须在网络报名资格审查规定的时间内(即2015年12月28日上午:8:30—12月31日下午17:00)提供引进职位所需的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未进行(或未按规定时间进行)资格审查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报名资格,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报名资格审查由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负责。按照本方案有关规定,对报考人员是否符合引进岗位所需资格条件进行认真的资格审查,经审查符合引进岗位资格条件的报考人员,由审核人员在《报名表》和其他报名资料复印件上分别签署审核意见并签名和加盖单位公章。经审查不符合报名条件的,不予报名。报名结束后,报名登记册需经资格审查单位的主管部门负责人审核签字后一同上报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
资格审查贯穿于整个引进工作过程,凡有不符合引进条件,弄虚作假、违规违纪违法行为的考生,一经查实,取消进入下一引进环节资格或聘用资格。
五、面试
面试时间、面试准考证发放及面试方案另行公布。
六、体检
参加体检的人员,根据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顺序按招聘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如遇同一岗位进入体检人员末位考生面试成绩并列的,同时进入体检。
体检标准参照《贵州省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对体检结果有疑义的,可在体检结果告知本人后的三天内提出复检申请,超过时限的复检申请不予受理。
在规定的时间内自动放弃体检(含不按时参加体检)的人员,体检结果均按不合格处理,不递补人员体检;体检合格人数达不到引进岗位计划数的不递补人员体检。
体检(复检)工作由县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实施,统一在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复检)所需费用由考生自理。
七、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列入考察对象。考察工作由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组织实施,县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考察工作的安排部署、检查和指导(具体考察办法另行制定)。
考察工作坚持全面、客观、公正的原则,考察的内容主要包括“德、能、勤、绩、廉”等方面,重点考察其现实综合表现。
在考察中发现有下列情况之一者,考察结果为不合格,经县招聘领导小组审定后,取消考生的拟聘用资格:
(一)不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的;
(二)没有考察依据(毕业生学籍档案、个人人事档案)或报名时提供虚假证明和材料的;
(三)违反国家计划生育政策法规的;
(四)有不符合报考条件或不得报考情形的;
(五)不符合国家机关公职人员计划生育相关政策法规的;
(六)黔西南州内在职在编的机关和事业单位人员;
(七)其它经县招聘领导小组研究确定不能聘用的其它情况的。
凡不按时参加考察的视为自动放弃考察资格,考察结果按不合格处理,不递补人员考察。考察合格人数达不到引进岗位数的不进行递补。
八、公示和聘用审批
对面试、体检、考察等重要内容和程序,按照有关规定在晴隆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gzql.gov.cn/)上进行公示。
考察结束后,对确定的拟聘用人员黔西南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www.qxnrsj.gov.cn/)上进行公示,公示结果不影响其聘用的,报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备案后,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行文聘用;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又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新聘用人员须与聘用单位签订聘用合同,不愿签订聘用合同或在规定时间不按时到用人单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新聘用人员实行一年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被聘用人员在晴隆县最低服务年限五年(含试用期),期间不予办理调出县外手续。
聘用人员工资福利待遇按有关规定执行。
九、纪律要求
引进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进行。坚持公开报考条件、公开考试程序、公开考试结果的“三公开”制度,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和社会各界监督。实行回避制度,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以权谋私等违法违纪行为。如有违纪情况发生,考生违反引进规定和纪律的,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批评教育、取消考试资格、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资格等处理。其中有考场舞弊行为或提供虚假报考材料的,取消聘用资格,对违纪的相关人员给予纪律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015年晴隆县引进基层医疗卫生人才简章》,由县招聘领导小组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县招聘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声明:本次引进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班,不指定任何参考书籍。
咨询电话:0859—7613485
0859—7865829
附件:1.《2015年晴隆县引进基层医疗卫生人才职位计划一览表》
晴隆县事业单位公开工作人员领导小组
2015年1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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