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实施人才强区战略,着力解决人才匮乏问题,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人事部令第6号、《关于印发<贵州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操作办法(试行)>的通知》(黔人社厅发〔2013〕10号)的相关规定,经铜仁市万山区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并报铜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引进)高层次及紧缺急需专业技术人才98名,为确保此项工作顺利完成,制定本简章。
一、公开招聘(引进)原则
(一)坚持德才兼备原则;
(二)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原则;
(三)坚持按需招聘原则。
二、公开招聘(引进)计划及职位
本次计划公开招聘(引进)高层次及紧缺急需人才98名(其中,综合类职位19名,教育类职位79名),具体招聘(引进)单位、职位详见《铜仁市万山区参加第四届中国贵州人才博览会公开招聘(引进)高层次及紧缺急需人才职位表》(以下简称“职位表”)。
三、公开招聘(引进)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引进)对象
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应往届毕业生,2016年应届毕业生不含定向到具体行业或单位的定向生或委培生。
(二)招聘(引进)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3.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4.年龄在18周岁以上(1998年3月26日及以前出生)、35周岁以下(1981年3月26日及以后出生);具有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的,年龄放宽到40周岁(1976年3月26日及以后出生);
5.具有报考职位所需的资格条件。
(三)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
1.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3.受立案调查、侦查尚未结案的;
4.曾被开除公职或在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事业单位被辞退未满5年的;
5.定向到具体行业或单位的应届毕业生和截止2016年3月26日仍在岗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人员;
6.不符合公开招聘(引进)有关条件要求的;
7.聘用后的职位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8.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情形的。
四、公开招聘(引进)程序
本次公开招聘(引进)高层次及紧缺急需人才工作由铜仁市万山区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组织,按照招聘(引进)职位类别划分,分别由铜仁市万山区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铜仁市万山区教育局具体实施。公开招聘(引进)工作按报名、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察、公示、审批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发布信息
本次公开招聘(引进)工作相关信息均在“万山网”公示,网址:http://www.wsxw.gov.cn/
(二)报名
1.综合类职位:报名由铜仁市万山区人才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时间、地点如下:
(1)报名时间:2016年3月26日。
(2)报名地点:第四届中国贵州人才博览会铜仁展区万山区招聘点(贵阳国际会议展览中心).
2.教育类职位:报名由铜仁市万山区教育局负责,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时间、地点如下:
(1)报名时间:2016年3月26日。
(2)报名地点:贵州师范大学宝山校区。
3.报名所需材料:所有应聘人员须提供毕业证、学位证(2016年应届毕业生提供就业推荐表)、有效居民身份证(含有效临时居民身份证)、招聘职位所需其他资格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填写1份《铜仁市万山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引进)高层次及紧缺急需人才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一寸近期同底免冠彩色照片4张。
4.报名要求:⑴每名考生限报一个职位。⑵考生须认真填写“报名表”,确保报名信息真实、准确,因报名信息填写不真实、不完整或错误的,责任自负;委托他人报名的,若报名信息出现前述情况,视为考生本人填写。⑶考生须确保所留联系电话准确、畅通,因所留电话不准确或不畅通导致无法联系的,视为自动放弃。
(三)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与报名同步进行。由招聘工作组审查报名人员报名材料的真实性及是否具备报名资格条件,审查人员签字确认结果,通过资格审查合格的考生方能进入考试环节。招聘职位招聘计划数与资格审查合格人数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3,如达不到1:3比例的,由招聘工作组研究确定是否开考;高层次人才职位不受此比例限制。
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过程,在任何环节,如发现考生资格不符,即取消应聘资格。
(四)考试
考试方式为结构化面试和专家评议(评审)。
1.应聘要求为“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学历及以上学历学位”的职位,考试方式为面试,面试成绩采取百分制计算,按四舍五入方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有效数字。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考生,取消进入下一环节的资格。
2.应聘要求为“全日制普通高校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的职位,考试方式为专家评议(评审)。评议(评审)合格的,确定为签订就业协议人员。
面试、专家评议(评审)的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五)签订就业意向协议
面试和专家评议(评审)结束后,应聘要求为“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学历及以上学历学位”职位的考生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招聘职位计划数与应聘考生数1:1的比例确定签订就业协议人员(末位并列者一并列入)。应聘要求为“全日制普通高校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的考生评议(评审)合格的,确定为签订就业协议人员。
确定为签订就业意向协议的人员,系应届毕业生的,分别与铜仁市万山区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铜仁市万山区教育局及毕业院校签订《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三方协议)》(由应聘人员本人提供);系往届毕业生的,分别与铜仁市万山区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铜仁市万山区教育局签订《聘用意向协议书》。
(六)体检
体检工作由铜仁市万山区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组织,按职位类别分别由铜仁市万山区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铜仁市万山区教育局具体实施,从签定就业意向协议人员中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参照贵州省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标准及程序进行,体检医院指定区(县)及以上综合性医院,体检在规定时间内进行并作出体检结论,其他结论、鉴定一律不予认可。体检时间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七)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列入考察对象,考察工作由铜仁市万山区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组织,分别由铜仁市万山区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铜仁市万山区教育局组成考察小组开展考察工作,通过查阅档案资料、走访、座谈等方式,深入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
在考察中发现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取消聘用资格:
1.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的;
2.有本《简章》规定不得报名情形之一的;
3.报名时提供虚假证明或材料的;
4.不符合招聘(引进)职位所需其他资格条件的;
5.截止2016年7月31日,未取得招聘职位所需学历、学位证书,未取得对口专业高中教师资格证或考试合格证明的;
6.不能提供其他所需考察依据的;
7.聘用后的职位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8.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
9.其他经铜仁市万山区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不能聘用的。
(八)办理聘用手续
1.经考察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进行公示,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由聘用单位填报《事业单位聘用人员审批表》(一式四份)并附相关材料,分别经主管局和铜仁市万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合格,报铜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后,按相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2.在公开招聘(引进)工作中,因应聘人员自动放弃体检、考察,或体检、考察、公示结果不合格等原因造成招聘(引进)职位空缺的,该职位不作顺延递补。
五、待遇
(一)按铜仁市万山区事业单位现行工资标准执行。
(二)根据《中共铜仁市万山区委、铜仁市万山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铜仁市万山区引进人才暂行办法>的通知》(万委〔2012〕9号)规定精神,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后,系紧缺急需专业的国家“985、211”院校全日制本科毕业生的,享受2万元安家补助费;系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的,享受5万元安家补助费,并自引进之日起每月发放生活补助500元,连续发放5年。
六、后续管理
(一)公开招聘(引进)的高层次及紧缺急需人才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的相关规定和《铜仁市万山区引进人才管理暂行办法(试行)》进行管理。
(二)公开招聘(引进)的高层次及紧缺急需人才须与聘用单位签订聘用合同,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聘用单位解除其聘用关系。
七、工作要求
(一)公开招聘(引进)工作严格遵循民主、公开、竞争、择优原则,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及社会各界的监督。从事招聘(引进)考试、考察的工作人员与报考者有回避关系的,应当实行公务回避。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违纪违规行为。如有违纪情况发生,对考生取消聘用资格,对违纪的相关人员给予纪律处分。
(二)本《简章》由铜仁市万山区人才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铜仁市万山区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
咨询电话:0856-3521200(铜仁市万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856-3523212(铜仁市万山区教育局)
监督电话:0856-3521007(铜仁市万山区纪委、监察局)
综合类:附件1.xls
教育类:附件2.xls
铜仁市万山区人才工作领导小组
2016年3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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