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里县2016年公开遴选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2016-03-09 17:25:54   来源:   评论:0 点击:

本次4个单位共计划遴选20名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1 报名时间:2016年3月16日至2016年3月18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2 报名地点:龙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六楼会议室

为进一步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建立和完善人才流动的良性机制,优化人才资源配置,按照《龙里县党政群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调配管理暂行规定》的要求,经研究,决定开展公开遴选工作。为确保遴选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本简章。

一、工作原则

遴选工作坚持德才兼备的选人标准,按照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组织领导

此次遴选在龙里县机关事业单位公开遴选工作领导小组的指导下,具体由各遴选单位成立公开遴选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实施。其中:报名和资格审查由龙里县机关事业单位公开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抽调相关人员统一组织,面试、测评、考察及公示由各遴选单位工作领导小组具体组织实施。

三、遴选单位及人数

本次4个单位共计划遴选20名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四、遴选范围
  此次公开遴选面向全县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的除教育和卫计系统外的干部进行遴选。  

五、资格条件

(一)政治素质好,坚决拥护和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二)勤奋敬业,德才兼备,严于律己,公道正派,甘于奉献,品行端正,熟悉和热爱所遴选的职位;

(三)具体遴选年龄详见《龙里县2016年公开遴选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职位表》;

(四)具体工作年限详见《龙里县2016年公开遴选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职位表》,且参加工作以来年度考核均应为称职(合格)及以上等次;

(五)具有大学专科及以上文化程度,其中:龙里县人力资源和保障局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工作人员职位须具有全日制普通高校大学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

(六)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七)符合公开遴选职位表所要求的其它资格条件。

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一)机关、事业单位新招录(聘)的试用期内人员;

(二)受党纪、政纪处分期间或影响期限未满的;

(三)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涉嫌违法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四)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五)不符合遴选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六、遴选程序

遴选工作按照发布信息、报名、资格审查、面试、测评、考察、公示和办理调动手续的程序进行。

(一)发布信息

在龙里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longli.gov.cn/)上公开发布遴选相关信息。

(二)报名

报名统一由龙里县机关事业单位公开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

1.报名时间:2016年3月16日至2016年3月18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2.报名地点:龙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六楼会议室

3.报名须提交以下材料:

(1)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件、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及其他资格证书、参加工作文件、任职文件等相关材料原件或复印件(复印件须经所在单位核对无误,注明与原件核对无异并加盖单位公章);

(2)近期同底免冠一寸彩色(红底)照片3张;

(3)按干部管理权限出具的年度考核情况证明;

(4)报考职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材料。

报考人员须如实填写《报名信息表》并经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须所在单位和主管部门主要领导签字并加盖公章),每人限报1个职位。

(三)资格审查

龙里县机关事业单位公开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人员将对报名人员的资格条件、相关材料进行审查。资格审查贯穿整个遴选工作过程,如报考者隐瞒信息或提供虚假信息通过资格审查的,一经查实,取消报考者遴选资格。

(四)遴选方式

本次遴选采取先面试,再进行测评和考察的方式进行。面试、测评、考察和综合成绩均实行百分制,面试占综合成绩的40%,测评占综合成绩的40%,考察占综合成绩的20%。面试、测评和考察由各遴选单位公开遴选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实施。测评和考察时,各遴选单位公开遴选工作领导小组须成立考察组到遴选人员所在单位进行测评和考察,其中:借用时间超过6个月(含6个月)的人员在现借用单位进行测评和考察。

1.面试

面试主要测试参加遴选人员综合素质和业务理论水平、沟通协调能力等,面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面试成绩 四舍五入后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

面试时间、地点、面试准考证领取时间另行通知。报考人员须同时持有效《居民身份证》和《面试准考证》方能进入考场参加面试。

2.测评和考察

测评和考察对象按遴选职位计划数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到低1:2以内比例确定,面试成绩达不到60分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考察主要对遴选对象的德、能、勤、绩、廉等情况及其政治业务素质与公开遴选职位的适应程度进行全面考察,重点考察德的情况、工作实绩和群众公认程度。经考察不合格的人员(考察评分低于70分),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五)确定遴选名单

各遴选单位公开遴选工作领导小组根据考察情况研究确定遴选人员名单,按干部管理权限报组织人社部门同意后在龙里县人民政府网及拟遴选人员所在单位、主管部门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六)办理调动手续

经研究确定并经公示无异议的遴选人员实行3个月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按遴选岗位办理调动手续,拟调人员考核不合格或不服从岗位安排的取消遴选资格,退回原单位工作。

七、有关纪律要求

遴选工作严格按照政策规定的条件标准和工作程序进行,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良行为,并主动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及社会各界监督。对违反遴选工作纪律的遴选人员、工作人员和其他相关人员,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追究责任。

本简章未尽事宜由龙里县机关事业单位公开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研究决定。

咨询电话:县纪委 08545675085

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08545632135

县总工会 08545632237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854-5631967


  监督电话:08545635135或5632121

 

附件:1. 龙里县2016年公开遴选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职位表

附件:2. 龙里县2016年公开遴选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信息表

 

 

龙里县机关事业单位公开遴选

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6年3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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