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遵义医学院招聘工作人员方案(83人,4月8-15日报名)
遵义医学院坐落在历史文化名城——遵义市,是贵州省属重点建设高校。学校创建于1947年,是中国共产党创办的第一所本科医学院校。1969年为支援“三线”建设,原大连医学院举校南迁,更名为遵义医学院。
学校由校本部和珠海校区组成,占地面积3300余亩,有全日制在校生18000余人(包括全日制研究生1500余人)。下设30个教学院(部、系)。学校本科教育涵盖6个学科门类,学校从1955年开始招收研究生,是全国高校首批硕士学位授权单位。经过近七十年的艰苦创业,学校有了长足的发展,已成为多专业、多学科协调发展的高等医科院校。按照贵州省高等教育规划,我校正向以医科为主的大学发展,未来几年内,我校将适当增加招生计划,扩大招生规模。现有的师资和管理人员数量不能满足学校各项工作的需要,为解决人力资源不足的问题,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贵州省事业单位新增人员公开招聘暂行办法》(黔人发〔2006〕4号)和《贵州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操作办法》(黔人社厅发〔2013〕10号)精神,结合学校实际,制定2016年公开招聘方案,现予以公布。具体内容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德才兼备、任人唯贤;
(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
(三)按需设岗、按岗招聘。
二、招聘对象及人数
根据工作需要,我校2016年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83名(具体招聘岗位及要求详见附件)。通过我校公开招聘符合方案要求的拟录用人员,均按照要求办理贵州省事业单位编制。
三、招聘条件
报名参加我校2016年公开招聘的人员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
(二)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品行端正、人格健全;
(三)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四)具有胜任应聘职位需要的有关专业知识和工作能力;
(五)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
(六)身体健康,符合应聘职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七)符合应聘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和条件。
四、招聘程序
本次公开招聘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所有考生均需登录遵义医学院首页通知栏“遵义医学院公开招聘系统”(网址:http://120.24.174.151:8080/zyzp/)进行网上报名、资格审查、报名费缴纳以及准考证打印,并在规定时间内到校本部作笔试、资格复审和面试。
(一)报名
1.每位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职位进行报名。
2.报名方式和时间:
所有职位考生报名均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进行,程序如下:
报考人员可在2016年4月8日9:00至2016年4月15日10:00期间,登录遵义医学院首页通知栏“遵义医学院公开招聘系统”进行注册报名,请仔细阅读报名须知,按照要求填写《遵义医学院公开招聘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1寸正面证件照片(jpg格式,2M以下)。
3.报名原则上要求本人亲自报名和填写相关信息,信息填写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如因特殊情况请他人代为填写报名信息的,视为报考人员本人填写,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相关责任。
4.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如在招聘过程中发现有违纪违规、材料不齐、提供虚假信息或报考人员条件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等情况的,随时取消应聘资格。
(二)网上资格审查
招聘单位对报考人员提交的报名表在两个工作日内进行网上资格审查,经资格审查合格的予以确认,对审查不合格的说明理由。报考人员可于2016年4月8日至2016年4月15日登录“遵义医学院公开招聘系统”查询是否通过报名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者立即可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缴费,并且不得再报考其他职位。
(三)网上缴费
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可在2016年4月8日10:00至2016年4月15日14:00期间登录“遵义医学院公开招聘系统”进行网上报名确认并缴纳100元报名费(不主动索取收据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收据凭据),缴费时间于2016年4月15日14:00准时截止。报考人员成功缴费后,系统状态会显示“已缴费,报名成功”,未按期确认缴费者以及缴费未成功者均视为自动放弃考试,缴费成功者视为报名成功。
(四)网上打印准考证
报考人员报名确认并缴费成功后,请于2016年4月20日8:00至2016年4月23日8:00,登录“遵义医学院公开招聘系统”下载并打印准考证以及报名表。
(五)报考特别提示
1.报考人员必须认真阅读本方案中所规定的招聘条件,以及《遵义医学院2016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要求一览表》(附件)中的各项要求,确定自己是否符合招聘条件,再进行填报。错报、误报或瞒报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负责,并随时取消报考资格。
2.报考人员在网上报名、资格审查、准考证打印时如遇问题,特别是报考人员缴费后系统仍显示“请缴费”状态时,请及时与遵义医学院人事处联系,咨询电话:0851-28609555。
3.报名成功人员名单将在贵州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遵义医学院校园网以及遵义医学院人事处网站上公布。
(六)笔试
1.考试在省教育厅的指导监督下,由遵义医学院组织实施。
(1)岗位类别为Ⅰ类的职位,网上资格审查合格人数与本岗位计划招聘人数的比例未达到3:1比例的,经请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同意后,该岗位招聘计划减少或取消;岗位类别为Ⅱ类的职位,按实际报名并审查合格人数开考。
(2)笔试总分为100分,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其中考试类别为A类的职位,考试科目为《医学专业知识》(其中英语占30%,医学基础知识占70%);考试类别为B类的职位,考试科目为《综合知识》(其中英语占20%,公共基础知识占80%);考试类别为C类的职位,考试科目为《专业英语》。
笔试为闭卷考试,不指定参考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3)笔试时间及地点安排:
时间:2016年4月23日上午09:30—12:00
地点:贵州省遵义市新蒲新区学府西路遵义医学院(详见准考证)。
2.考生必须同时持有效身份证明和准考证方能参加笔试。
3.未完成笔试科目或未取得有效成绩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笔试成绩将在贵州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遵义医学院校园网以及遵义医学院人事处网站上公布。
(七)现场资格复审
笔试结束后,根据应聘人员的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按单个岗位计划招聘数与该岗位参加资格复审人员数1:3的比例确定参加资格复审人员;单个岗位计划招聘数与该岗位参加资格复审人员数达不到1:3比例的,按实际取得笔试有效成绩人数,确定为参加资格复审人员;同一岗位笔试成绩末位并列的,同时确定为参加资格复审人员。
资格复审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如在招聘过程中发现有违纪违规、材料不齐、提供虚假信息或者报考人员条件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或未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的应聘人员,取消其面试资格,并在资格复审期内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请考生关注资格复审相关公告并保持电话畅通,如因考生未阅读公告或错填联系电话、关闭电话、更改电话号码等导致无法联系未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资格复审名单、时间以及地点和笔试成绩一起在贵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遵义医学院校园网以及遵义医学院人事处网站上公布。
现场资格复审需提供以下材料(原件以及复印件):
1.准考证和系统下载打印的报名表。
2.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附本人照片的户籍、身份证明;
3.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国外高校毕业生提交经国家教育部认可院校的毕业证书或学历证明,应届毕业生提交《毕业生就业推荐表》(但在办理聘用审批手续时,必须按要求提供相应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否则视为不合格,不再办理聘用手续);
4.具有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者提交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和聘任证书;
5.应聘岗位所需的相关材料(如英语等级证书、党员证明、执业医师资格证书、心理咨询师证书、国家裁判资格证书、体育专项证明等);
6.在职人员还需提交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其中,中小学及幼儿教师须经当地县级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医疗卫生系统在职在编人员须经当地县级以上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同意)。
(八)面试
1.现场资格复审通过人员才能参加面试,面试主要内容为考生的专业知识水平、综合分析能力、实际应变能力、举止仪表及对报考职位的适应性等,面试总分100分,占总成绩的60%。面试未取得有效成绩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参加面试的报考人员,面试成绩须达到70分以上,才能进入下一环节。
2.面试时间和面试地点另行通知
3.总成绩计算及公布
(1)面试结束后,同一职位报考人员总成绩末位并列的,面试成绩高的进入下一环节。
(2)笔试、面试和总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笔试、面试以及总成绩将在贵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遵义医学院校园网以及遵义医学院人事处网站上公布。
(九)体检
面试结束后即进入体检环节。
面试结束后,根据报考人员总成绩由高到低按单个职位计划招聘人数与该职位参加体检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空缺岗位不予递补。同一职位总成绩出现末位并列的,以面试成绩高的列为体检对象。
体检在县级及以上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自理,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十)考察
体检合格的报考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报考人员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并对考察对象的报考资格进行复审。
在考察中发现下列情形之一者,报省人社厅审定后,取消其进入下一环节的资格,空缺岗位不予递补:
1.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的人员;
2.定向到具体行业或单位的应届毕业生;
3.在读的大中专及以上毕业生(除2016年应届毕业生以外);
4.现役军人;
5.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受过劳动教养的人员;
6.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7.曾因贪污、行贿受贿、泄露国家机密等原因受到过党纪、政纪处分或近三年在机关、事业单位年度考核中曾被确定为“不称职”、“不合格”的人员;
8.截止2016年7月31日未能提交招聘岗位所需资格条件的相关证明材料的人员;
9.不符合招聘岗位所需资格或条件的人员;
10.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聘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11.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人员。
(十一)公示招聘结果
经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合格的报考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将在贵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遵义医学院校园网以及遵义医学院人事处网站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七天。
在公示期间,经查实有严重问题影响聘用的,取消其聘用资格。暂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拟聘用人员公示后不再进行递补工作。
(十二)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审批及聘用手续。
被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到招聘单位报到,否则视为自动放弃。
五、纪律说明
(一)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工作在省教育厅以及遵义医学院党委的统一领导下,成立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
(二)遵义医学院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公开招聘工作,加强对公开招聘工作的监督;报考人员和相关工作人员应自觉遵守回避制度,确保招聘工作公正、公平。如出现违纪违规情况,一经发现,将严肃处理。
(三)监督举报电话
学校人事处电话:0851-28609555
学校纪委电话:0851-28643388
六、未尽事宜由遵义医学院商请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研究确定。
本方案由遵义医学院、省教育厅负责解释。
附件:遵义医学院2016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要求一览表
遵义医学院2016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要求一览表 | ||||||||||
序号 | 部门 | 教研室/科室 | 职位代码 | 岗位类别 | 岗位名称 | 学历学位要求 | 专业要求 | 其他条件要求 | 招聘人数 | 考试类别 |
1 | 公共卫生学院 | 预防医学实验室 | A01 | Ⅰ | 实验技术人员 | 本科学历学士学位及以上 | 食品质量与安全 |
| 1 | B |
2 | 医学与生物学中心 | 电镜室 | B01 | Ⅱ | 教师 | 研究生学历硕士学位及以上 | 病理学与病理生理学 | CET-4成绩425分以上 | 1 | A |
微生物资源及药物开发特色重点实验室 | B02 | Ⅱ | 实验技术人员 | 研究生学历硕士学位及以上 | 药物微生物学 | CET-4成绩425分以上 | 1 | B | ||
微生物资源及药物开发特色重点实验室 | A02 | Ⅰ | 实验技术人员 | 本科学历学士学位及以上 | 生物信息学 | CET-4成绩425分以上 | 1 | B | ||
分析测试中心 | B03 | Ⅱ | 实验技术人员 | 研究生学历硕士学位及以上 | 分析化学 | CET-4成绩425分以上 | 2 | B | ||
神经疾病研究平台 | A03 | Ⅰ | 实验技术人员 | 本科学历学士学位及以上 | 临床医学类、生物科学 | CET-4成绩425分以上 | 1 | B | ||
特色肿瘤防治重点实验室 | B04 | Ⅱ | 实验技术人员 | 研究生学历硕士学位及以上 | 生物化学与分子生物学 | CET-4成绩425分以上 | 1 | A | ||
口腔疾病特色重点实验室 | B05 | Ⅱ | 实验技术人员 | 研究生学历硕士学位及以上 | 生物化学与分子生物学 | CET-4成绩425分以上 | 1 | A | ||
口腔疾病特色重点实验室 | B06 | Ⅱ | 实验技术人员 | 研究生学历硕士学位及以上 | 材料学 | CET-4成绩425分以上 | 1 | B | ||
3 | 管理学院 | 卫生管理学教研室 | B07 | Ⅱ | 教师 | 研究生学历硕士学位及以上 | 社会医学与卫生事业管理、健康管理学 |
| 1 | B |
卫生管理学教研室 | B08 | Ⅱ | 教师 | 研究生学历硕士学位及以上 | 社会学、公共管理、行政管理、社区管理 |
| 1 | B | ||
心理健康教育教研室 | B09 | Ⅱ | 教师 | 研究生学历硕士学位及以上 | 应用心理学、基础心理学、发展与教育心理学 |
| 1 | B | ||
医学心理学教研室 | B10 | Ⅱ | 教师 | 研究生学历硕士学位及以上 | 精神病与精神卫生学 |
| 1 | A | ||
卫生经济学教研室 | B11 | Ⅱ | 教师 | 研究生学历硕士学位及以上 | 卫生法学、经济法学、民商法学 |
| 1 | B | ||
4 | 外国语学院 | 翻译教研室 | B12 | Ⅱ | 教师 | 研究生学历硕士学位及以上 | 英语语言文学、外国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翻译方向)、翻译理论与实践、译介学、汉英对比翻译 | 通过专业英语八级 | 2 | C |
英语语言文学教研室 | B13 | Ⅱ | 教师 | 研究生学历硕士学位及以上 | 英语语言文学、外国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 | 通过专业英语八级 | 2 | C | ||
综合英语教研室 | B14 | Ⅱ | 教师 | 研究生学历硕士学位及以上 | 应用语言学与对外英语教学 | 通过专业英语八级 | 1 | C | ||
商务英语教研室 | B15 | Ⅱ | 教师 | 研究生学历硕士学位及以上 | 国际商务管理、商务英语、商务外语研究、国际贸易学 | 通过专业英语八级(国际贸易学专业要求CET-6成绩425分以上) | 2 | C | ||
5 | 体育学院 |
| B16 | Ⅱ | 教师 | 研究生学历硕士学位及以上 | 康复医学与理疗学、运动医学 |
| 1 | A |
6 | 实验动物中心 | 实验动物中心 | A04 | Ⅰ | 实验技术人员 | 大专及以上学历 | 饲料与动物营养、特种动物养殖、动物防疫与检疫、动物医学、实验动物养殖、动物科学与技术、实验动物技术 | 从事犬科动物饲养 | 1 | B |
B17 | Ⅱ | 专业技术人员 | 研究生学历硕士学位及以上 | 动物学、动物遗传育种与繁殖、基础医学、兽医学、生物化学与分子生物学 |
| 1 | B | |||
7 | 对外合作与交流处(贵州东盟医学教育学院、国际教育学院) | 对外汉语教研室 | B18 | Ⅱ | 教师 | 研究生学历硕士学位及以上 | 汉语国际教育 | 有东盟国家汉语教师志愿者经历(具国家汉办证书) | 2 | B |
教务管理科 | B19 | Ⅱ | 教师 | 研究生学历硕士学位及以上 | 管理学类、医学类 | 本科为临床医学专业 | 1 | B | ||
留学生科 | A05 | Ⅰ | 管理 | 本科学历学士学位及以上 | 英语教育、泰语、老挝语、越南语、马来语 | 有东盟国家汉语教师志愿者经历(具国家汉办证书) | 1 | B | ||
7 | 成人继续教育学院 | 教务科 | B20 | Ⅱ | 管理 | 研究生学历硕士学位及以上 | 医学类 |
| 1 | A |
招生科 | A06 | Ⅰ | 管理 | 研究生学历硕士学位及以上 | 公共管理、工商管理、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 |
| 1 | B | ||
8 | 学生工作部 | 学生工作部 | A07 | Ⅰ | 辅导员 | 研究生学历硕士学位及以上 | 法学、马克思主义理论、教育学、法律、文艺学、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政治学、心理学、行政管理、社会医学与卫生事业管理 | 中共党员 | 2 | B |
9 | 科研处 | 计划科 | B21 | Ⅱ | 管理 | 研究生学历硕士学位及以上 | 理学、医学 |
| 1 | B |
人文社会科学科 | A08 | Ⅰ | 管理 | 研究生学历硕士学位及以上 | 法学 |
| 1 | B | ||
10 | 基础医学院 | 机能学实验室 | A09 | Ⅰ | 实验技术人员 | 本科学历学士学位及以上 | 临床医学类 |
| 1 | A |
微免实验室 | B22 | Ⅱ | 实验技术人员 | 研究生学历硕士学位及以上 | 微生物学、病原生物学 |
| 1 | A | ||
组织胚胎学教研室 | B23 | Ⅱ | 教师 | 研究生学历硕士学位及以上 | 人体解剖与组织胚胎学 |
| 1 | A | ||
物理学教研室 | A10 | Ⅰ | 实验技术人员 | 本科学历学士学位及以上 | 应用物理学 |
| 1 | B | ||
医学遗传学教研室 | B24 | Ⅱ | 教师 | 研究生学历硕士学位及以上 | 生物化学与分子生物学 |
| 1 | A | ||
免疫学教研室 | B25 | Ⅱ | 教师 | 研究生学历硕士学位及以上 | 免疫学 |
| 2 | A | ||
人体解剖学教研室 | B26 | Ⅱ | 教师 | 研究生学历硕士学位及以上 | 人体解剖与组织胚胎学 |
| 1 | A | ||
11 | 教务处 | 办公室 | B27 | Ⅱ | 管理 | 研究生学历硕士学位及以上 | 医学类 |
| 1 | A |
12 | 教研教学质量控制中心 | 办公室 | B28 | Ⅱ | 管理 | 研究生学历硕士学位及以上 | 医学类 |
| 1 | A |
13 | 实验教学管理中心 | 实验教学管理科 | B29 | Ⅱ | 管理 | 研究生学历硕士学位及以上 | 医学类 |
| 1 | A |
14 | 医学信息工程系 | 数学与计算机基础教研室 | B30 | Ⅱ | 教师 | 研究生学历硕士学位及以上 | 基础数学、计算数学、概率论与数理统计、应用数学、运筹学与控制论 |
| 1 | B |
软件工程教研室 | B31 | Ⅱ | 教师 | 研究生学历硕士学位及以上 | 计算机系统结构、计算机软件与理论、计算机应用技术 |
| 1 | B | ||
卫生信息工程教研室 | B32 | Ⅱ | 教师 | 研究生学历硕士学位及以上 | 生物医学工程、精密仪器及机械、测试计量技术及仪器 |
| 1 | B | ||
通讯与信息教研室 | B33 | Ⅱ | 教师 | 研究生学历硕士学位及以上 | 信息与通信工程、通信与信息系统、信号与信息处理 |
| 1 | B | ||
健康大数据工程研究中心 | B34 | Ⅱ | 教师 | 研究生学历硕士学位及以上 | 计算机系统结构、计算机软件与理论、计算机应用技术、生物医学工程、软件工程 |
| 1 | B | ||
15 | 后勤管理处 | 预防保健科 | A11 | Ⅰ | 医师 | 本科学历学士学位及以上 | 临床医学 | 需有执业医师资格证 | 1 | A |
A12 | Ⅰ | 专业技术人员 | 本科学历学士学位及以上 | 食品质量与安全 |
| 1 | B | |||
综合科 | A13 | Ⅰ | 专业技术人员 | 本科学历学士学位及以上 | 风景园林、园林 |
| 1 | B | ||
16 | 图书馆 | 信息部(查新) | B35 | Ⅱ | 专业技术人员 | 研究生学历硕士学位及以上 | 医学类 |
| 2 | A |
文献检索教研室 | B36 | Ⅱ | 教师 | 研究生学历硕士学位及以上 | 图书情报 |
| 1 | B | ||
技术部 | A14 | Ⅰ | 专业技术人员 | 本科学历学士学位及以上 | 计算机、信息与计算科学、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信息工程 |
| 1 | B | ||
17 | 档案馆 | 档案馆 | A15 | Ⅰ | 管理 | 本科学历学士学位及以上 | 图书情报与档案管理、行政管理、公共事业管理、计算机 |
| 1 | B |
18 | 纪委监察室 | 案件检查室 | A16 | Ⅰ | 管理 | 研究生学历硕士学位及以上 | 刑法学、宪法学与行政法学、民商法学、经济法学、诉讼法学 | 中共党员 | 1 | B |
19 | 人事处 | 人力资源管理科 | A17 | Ⅰ | 管理 | 研究生学历硕士学位及以上 | 法学理论 |
| 1 | B |
20 | 组织部 | 干部科 | A18 | Ⅰ | 管理 | 研究生学历硕士学位及以上 | 法学、图书情报与档案管理、公共管理、政治学、马克思主义理论 | 中共党员 | 1 | B |
21 | 基础药理省部共建教育部重点实验室 | 基础药理省部共建教育部重点实验室 | A19 | Ⅰ | 管理 | 研究生学历硕士学位及以上 | 汉语言文字学、新闻学 |
| 1 | B |
基础药理省部共建教育部重点实验室 | B37 | Ⅱ | 实验技术人员 | 研究生学历硕士学位及以上 | 药理学 |
| 1 | B | ||
基础药理省部共建教育部重点实验室 | B38 | Ⅱ | 研究员 | 研究生学历硕士学位及以上 | 药理学 |
| 2 | B | ||
22 | 珠海校区 | 心理咨询中心 | B39 | Ⅱ | 教师 | 研究生学历硕士学位及以上 | 心理学 |
| 1 | B |
护理学系 | B40 | Ⅱ | 教师 | 研究生学历硕士学位及以上 | 护理学 |
| 1 | B | ||
体育教研室 | B41 | Ⅱ | 教师 | 研究生学历硕士学位及以上 | 体育教学、体育教育训练学 |
| 1 | B | ||
预防医学教研室 | B42 | Ⅱ | 教师 | 研究生学历硕士学位及以上 | 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 |
| 1 | B | ||
人体解剖学与 | B43 | Ⅱ | 教师 | 研究生学历硕士学位及以上 | 人体解剖与组织胚胎学 |
| 1 | A | ||
数理与计算机教研室 | B44 | Ⅱ | 教师 | 研究生学历硕士学位及以上 | 物理学、工程力学 |
| 1 | B | ||
23 | 珠海校区 | 生物医学(药)研发中心 | B45 | Ⅱ | 实验技术人员 | 研究生学历硕士学位及以上 | 药物分析学 |
| 1 | B |
党政办 | A20 | Ⅰ | 管理 | 研究生学历硕士学位及以上 | 中国语言文学 | 中共党员 | 1 | B | ||
组织人事办公室 | A21 | Ⅰ | 管理 | 研究生学历硕士学位及以上 | 管理学、经济学 | 中共党员 | 1 | B | ||
教学管理办公室 | B46 | Ⅱ | 管理 | 研究生学历硕士学位及以上 | 医学类 |
| 1 | A | ||
研究生与科研部 | B47 | Ⅱ | 管理 | 研究生学历硕士学位及以上 | 医学、生物学、药学 |
| 1 | B | ||
辅导员 | A22 | Ⅰ | 辅导员 | 研究生学历硕士学位及以上 | 管理学、教育学、医学、法学 | 中共党员 | 5 | B | ||
监察室 | A23 | Ⅰ | 管理 | 研究生学历硕士学位及以上 | 管理学、法学 | 中共党员 | 1 | B | ||
合计 | 83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