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经县委县政府同意,拟在全县范围内招聘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大队协管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岗位及职数
本次花江镇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大队在全县范围内公开选聘临聘协管人员35人(男30人,女5人)。招聘对象为具有符合招聘条件的县域户籍人员。
二、选聘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的男女青年。
2.年龄:18-35周岁(1981年10月1日至1997年10月1日时间内出生);选聘人数:35名;性别:男性30人,身高160cm以上;女性5人,身高155cm以上。特别优秀的,年龄可适当放宽。
3.学历:初中以上文化程度。
4.身体健康,需通过指定体检合格。
5.退伍军人、警校毕业生和大专及以上学历者优先录用。
6.曾受过刑事、治安等行政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招考(聘)主管机关认定有作弊行为以及法律规定不得应聘的其他情形人员,不能应聘。
三、报名及公选程序
1.报名时间:2016年4月1日至4月7日
2.报名方式:报名者须持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书、其它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有退伍证、驾驶证的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填写报名表,交近期免冠照片2张(1寸)。
3.资格审查:报名截止后,由花江镇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大队临聘领导小组进行资格审查。发现不符合条件的,立即取消资格。
4.领取面试准考证时间:待定
5.面试地点:待定
6.体检、政审和聘用。
面试合格的男性前30名,女性前5名进入体检,体检按照公务员体检标准执行,体检结束后将体检结果交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大队办公室。因体检不合格者出现的缺额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体检、政审、公示,合格者予以签订聘用合同。
四、待遇
参照县公安特巡警队有关待遇执行。
未尽事宜由花江镇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大队临聘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联系人:成绍龙
联系电话:37710057;187227126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