织金县少普乡2016年简化程序公开招聘交通协管员公告
为进一步规范少普乡辖区内交通管理秩序,经乡党委研究,决定在全县范围内公开招聘交通协管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计划公开招聘交通协管员8名(限男性)。
二、报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品行,遵纪守法,爱岗敬业;
2、织金县常住户籍的公民;
3、具有初中及以上文化程度;
4、年龄在18周岁以上(1998年4月6日及以前出生)、45周岁及以下(1971年4月6日及以后出生);
5、身高1.60米以上,五官端正,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同等条件下退伍军人(须持退伍证)、警校毕业生及有相关工作经历者优先聘用;
7、同等条件下居住地在少普乡的人员优先聘用。
(二)以下人员不得报考
1、已安置到公益性岗位或者协管员岗位的(与用人单位建立了劳动关系的人员,若报考必须解除当前的劳动关系并出具相关证明);
2、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
3、受到党政纪处分未解除的;
4、曾被开除公职以及被辞退的;
5、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受过劳动教养的;
6、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
7、有吸毒史的;
8、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
三、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任人唯贤的原则。
四、招聘工作程序
(一)发布公告
4月6日在织金党建论坛、少普乡发布招聘公告。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
2016年4月6日—12日 上午:09:00—下午18:00
2、报名方式及地点
报名方式:本人亲自到指定地点报名。
报名地点:少普乡组织办(乡人民政府二楼办公室)。
联 系 人:黄吉海:18212766265
办公室:0857—7755003
3、报名须持有的证明材料:
(1)初中以上(含初中)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2)有效的《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3)本人近期1寸彩色免冠照1张;
(4)户籍地派出所出具无违法违纪证明;
(5)已婚人员必须持有计生部门出具的无违反计划生育证明。
经资格初审合格后,填写《少普乡人民政府2016年简化程序公开招聘交通协管员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
4、资格初审
由乡党委政府成立的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根据考生填写的个人信息,对照本《公告》规定的报名条件进行资格审查,经初审合格后参加面试。资格审查贯穿于整个招聘工作始终,如发现考生不符合招聘条件的,一经查实,予以取消应聘资格,责任由考生自行承担。
5、面试
由乡党委政府成立的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组织面试,面试主要了解考生的综合素质情况。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6、资格复审
面试结束后进行资格复审,主要审查应聘者是否符合报考条件,了解其各个方面的现实表现等,确保全面、客观、公正,若发现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取消拟聘用资格,根据面试成绩排名依次递补。
7、公示
面试、资格复审工作完成后,将招聘结果在织金党建论坛、少普乡政府公开栏公示3天,设立监督举报电话(0857—7755003),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公示期间,收到举报的,一经查实,一律取消聘用资格,根据面试成绩排名依次递补。
8、聘用
少普乡交通协管员属临时性岗位,经面试、资格复审合格且公示无异议的人员,作为拟聘用人员,由少普乡人民政府根据《劳动合同法》在30个工作日内与拟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合同实行一年一签,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满且考核合格后正式聘用,每月工资人民币3000元(含失业保险、养老保险等,其中基本工资2000元,绩效考核工资1000元,绩效考核工资每月根据工作任务的完成情况发放)。
五、组织领导
经乡党委研究,成立少普乡2016年简化程序公开招聘交通协管员工作领导小组,其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袁 靓(党委书记)
副组长:陈维平(党委副书记、乡长)
张 勇(党委副书记)
成 员:邓光远(党委委员、纪委书记)
黄德军(党委委员、政法委书记)
刘玉霞(党委委员、组织委员)
高 鹏(科技副乡长)
周 红(财政分局局长)
蔡丽君(党政办负责人)
黄吉海(代组织员)
安 吕(纪委办工作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组织办,由黄德军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协调办公。
六、未尽事宜由少普乡简化程序公开招聘交通协管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2016年4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