汇川区对外宣传中心2016年公开招聘播音员简章
汇川区对外宣传中心根据工作需要,经区政府同意并报遵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电视新闻播音员1名。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贵州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操作办法(试行)》以及《遵义市事业单位公开考试招聘新增人员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发布简章如下:
一、招聘职位及职数
公开招聘电视新闻播音员1名(专业技术人员)。
二、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对象
招聘对象为2016年及以前毕业的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的应往届毕业生,播音主持、播音与主持艺术、表演,中国语言文学类、新闻传播学类专业,普通话水平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以国家语委颁发的等级证书为依据)。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品行,具有为人民服务的思想,遵纪守法;
4.年龄在18周岁以上(1998年4月13日及以前出生),30周岁及以下(1985年4月14日及以后出生)。
5.身体条件符合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要求,具体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和《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号)规定执行;
以下人员不得报考:
1.截止2016年4月13日服务未满一届(三年)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人员;
2.曾因贪污、行贿受贿、泄露国家机密等原因受过党纪、政纪处分的。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4.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或被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
5.违反计划生育法律和政策的。
6.近三年中有年度考核称职(合格)以下等次的在职人员(试用期不定等次除外)。
7.新招录(聘)到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仍在试用期以内的。
8.法律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新增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招聘方法和程序
(一)方法
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公开报名、考试、严格考察、择优聘用的方式进行。
(二)招聘程序
1.发布公告
在遵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汇川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发布招聘简章。
2.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6年4月13日-14日(早上9:00—11:30,下午13:30—17:00)。
(2)报名地点:汇川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务员管理股(汇川大道汇川区第二行政办公中心汇川城投大楼二楼)。
(3)报名方式: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可本人或委托他人在报名时间内到现场报名。
报考人员如因学历、专业、年龄及其它应备条件等不符合《招聘简章》资格条件,在招聘各环节审查时均直接取消其进入下一环节或聘用资格;《报名表》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委托他人报名,若报名信息出现上述情况,视同报考人员本人填写,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责任。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4)报考者须提供材料
①《汇川区公开招聘事业单位人员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1份;
②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③毕业证原件和复印件,同时需提供《教育部学历电子注册备案表》(应届毕业生可持就业推荐表报考,但须书面承诺能够在2016年7月31日前毕业证书等原件);
④普通话等级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⑤本人近期正面相同免冠1寸彩色相片3张;
⑥机关事业单位在职人员报考须持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不提供证明以无业人员身份报考的视为提供虚假信息,查实后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5)报名资格审查
报名资格审查工作由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负责,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对照《招聘简章》和职位所需的资格条件对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材料进行资格审查。审查的内容包括毕业证书、普通话等级证书和有效居民身份证。
资格审查合格的,由资格审查人员签署意见。因资格审查不严导致不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进入考试环节的,该报考人员成绩作无效处理。资格审查合格后交纳考务费100元。
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的始终,在招聘各个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简章规定的资格条件或证书证件等弄虚作假,随时取消其应聘资格,其责任由考生自负。
3.面试
(1)面试
由于此次公开招聘针对的是特殊行业的急需紧缺人才,根据《贵州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操作办法(试行)》(黔人社厅发〔2013〕10号)的相关规定,本次公开招聘考试只采取面试形式进行,面试采取现场试播和播音视频效果(须由考生提前录制3分钟以内的会议播报视频并刻录成光盘,考试现场播放)相结合的方式。重点考察考生的形象气质、普通话音准、播音效果等综合能力。
面试总分为100分。此次公开招聘考生必须同时持有效居民身份证和准考证才能进入考场参加考试。
面试时间:2016年4月16日上午9:00。
面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考生须于面试日上午8:30前到候考室集中,迟到20分钟以上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面试结束后,按照计划招聘人数和考生面试成绩在80分及以上人员中从高到低1:1比例确定进入体检环节人选(若进入体检环节人员面试成绩并列,则对成绩并列者进行重新面试评分)。
(2)成绩公布
应试人员成绩于面试后2个工作日内在汇川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进行公布。
4.体检
(1)由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招聘计划数和考试成绩由高到低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合格者确定为考察对象,考生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空缺职位不予递补。
(2)体检由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组织,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和《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号)规定执行。
(3)体检时间由领导小组办公室另行通知。
5.考察
考察工作由区公开招聘事业单位人员领导小组统一部署,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具体负责实施。考察应当组成考察组,考察组由两人以上组成。考察组应当广泛听取意见,做到全面、客观、公正,并据实写出考察材料。
考察内容主要包括考生政治思想素质、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情况。考察时还须进一步核实考生是否符合招聘职位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
在考察中发现不符合招聘资格条件的,考察不合格。
6.公示
根据报考人员的考试、体检及考察结果,由区公开招聘事业单位人员领导小组研究确定拟聘人员,并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公示7个工作日。对拟聘人员在公示期间有异议的, 由领导小组办公室按规定进行调查。
公示期间查实有严重问题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7.办理聘用手续
(1)对拟聘人员公示期满无问题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报遵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同意后,按相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新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内或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者,按照有关规定解除聘用合同。
(2)聘用的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到用人单位报到,逾期不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其聘用资格。
四、纪律
招聘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进行,坚持公开报考条件、公开考试程序、公开考试结果“三公开”制度,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在公开招聘工作中,如有徇私舞弊、弄虚作假、泄露机密等行为,一经发现,从重查处。
咨询电话:0851-28651559(区人社局)
监督电话:0851-28397767(区纪委、监察局)
汇川区公开招聘事业单位人员领导小组
2016年4月7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