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立足我市大力推进农村电子商务发展的要求,强化电子商务人才队伍建设需要,拟面向社会公开引进电子商务方面的专业技术人才,为确保引进工作的顺利进行,结合实际,制定本公告。
一、引进计划
本次引进电子商务方面编制外专业人才3名,具体详见《清镇市商务局(电商办)公开引进电子商务专业人才需求情况表》(附件1)。
二、工作原则
此次人才引进工作严格遵循以下原则:
(一)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
(二)坚持任人唯贤、德才兼备,注重工作实绩的原则;
(三)坚持监督约束与激励保障并重的原则;
(四)坚持“双向选择”的原则。
三、引进对象
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具有在大数据、电商企业或在政府从事电商等工作2年及以上经历的人员。
四、引进条件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并符合以下条件者均可报名: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规章;
2.具有良好的品德和职业道德,愿意履行劳动合同约定的岗位职责与义务,服从统一调配;
3.具有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身体条件;
4.年龄在18周岁以上(1998年5月9日及以前出生)、45周岁以下(1970年5月9日以后出生)。
以下人员不得报名: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或者因违规违纪被解除劳动合同、聘用合同和聘任合同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4)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5)签订劳动合同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6)涉嫌犯罪或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人员。
五、引进程序
引进工作按照发布引进公告、报名及资格审核、甄选及面试、实习测试、考核考察、体检、公示、审批、签订劳动合同的程序进行。
(一)发布引进公告
引进公告在“清镇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发布。
(二)报名及资格审核
1.报名时间:2016年5月9日上午9:00至5月12日下午17:00。
2.报名方式:现场报名,不设网上报名。
3.报名地点:清镇市人力资源市场(清镇市百花路147号)。
4.报名方式及所需材料:
(1)凡符合报名条件者,自公告发布之日起,在清镇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下载并填写《清镇市商务局(电商办)引进电子商务人才报名表》1份(详见附件2)。
(2)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和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本人近期免冠一寸蓝底照片2张,个人详细简历1份及个人工作业绩(成绩)证明。
(3)本次报名不收取报名费。
(三)甄选及面试
1.甄选:清镇市商务局(电商办)根据岗位要求及报名人员相关信息进行初步筛选,选择适合我市电子商务产业发展要求的优秀人才,将筛选出的优秀人才简历提交清镇市商务局(电商办)引进电子商务专业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商讨,提出若干进入面试人员名单。
2.面试
(1)清镇市商务局(电商办)电子商务专业人才引进面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前3天时间电话通知进入面试人员,详细告知其面试时间、地点、面试时需要准备的资料等。
(2)方式及内容:非结构化和无领导小组讨论相结合的方式,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人岗相适能力,包括专业水平和专业工作经历。
(3)面试时间:每人30分钟。
(4)面试结果:由面试小组统计面试成绩,并在清镇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进行公示。
(四)实习测试
经公示无异议,根据面试成绩由高到低,并按与职位引进计划数不低于1:1,不高于2:1比例确定人选进入实习测试环节。
实习测试时间为1-3个星期,实习期间由单位发放基本生活费。
(五)考核考察
参加实习测试的人员全部进入考察环节。考察实行量化考核,分两部分:一是实习测试时工作完成情况量化考核;二是清镇市商务局(电商办)民主考察测评。考察成绩按百分制计算,工作完成情况的量化占总成绩的60%,民主考察测评占总成绩的40%。考核考察工作由清镇市商务局(电商办)引进电子商务专业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实施,根据工作需要和职位要求设计量化考察标准,制定考察方案。
1.工作完成情况量化考核。经面试后进入实习测试的人员,报到时分别领取工作任务,并在规定时限内完成,由所在工作组按照量化评分表给予量化评分,满分为100分,占考核考察总成绩的60%。
2.民主考察测评。由进入实习测试人员所在的单位干部职工以及相关服务人员对其在实习测试期间的工作情况进行民主考察测评,满分为100分,所有测评人员对其测评的平均分为该实习测试人员分数,占考核考察总成绩的40%。
考察考核结束,由清镇市商务局(电商办)引进电子商务专业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统计出总成绩,在清镇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进行公示。
(六)体检
经公示无异议,清镇市商务局(电商办)按照与职位引进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员,由市商务局(电商办)按照相关规定,组织实施体检工作。
体检在具有资质的综合性医院统一进行,其他体检结论、鉴定一律不予认可。体检标准参照有关规定执行。
体检和复检费由考生自理。未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人员,取消拟引进资格,空缺职位经清镇市商务局(电商办)引进电子商务专业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后予以递补。
体检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七)公示
体检结束后,根据体检结果研究提出拟引进人员名单,在清镇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
(八)审批
公示期满后,在公示期间无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引进的,由商务局(电商办)研究提出拟引进人员名单。
(九)签订劳动合同
清镇市商务局(电商办)和拟引进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并依据劳动合同对所引进人员进行管理。
六、工资福利待遇
此次引进人员为清镇市商务局(电商办)编外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年薪15—20万元(含基本工资、考核工资、加班工资、奖金补贴及个人应缴纳的五险一金部分),最终年薪以劳动合同签订为准。
七、合同及期限
按照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期限为1年,劳动合同期满自行终止。合同文本应具备职位及其职责要求,工资、福利、保险待遇,违约责任等条款。
八、纪律监督
(一)本次电子商务人才引进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监督。引进工作坚持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政策规定、条件标准、工作程序严格把关,严守引进纪律,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良现象。
(二)引进考试各个环节必须由纪检监察人员对全过程进行监督检查。
(三)工作人员和报名人员要严格遵守有关规章制度,如有违反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将按照有关文件规定处理。
九、其他
未尽事宜由清镇市商务局(电商办)引进电子商务专业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咨询电话:0851-82514938 清镇市商务局
监督电话:0851-82514938 中共清镇纪委派驻市商务局监察室
附件:1.清镇市商务局(电商办)公开引进电子商务专业人才需求情况表
清镇市商务局(电商办)引进电子商务专业 人才
工作领导小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