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遵义市人民政府关于市直机关事业单位新增工勤人员实行劳动合同制管理的意见》(遵府发〔2015〕19号)文件精神,结合支队工作实际,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劳动合同制工勤人员30名。为确保招聘工作顺利完成,特制定本简章。
一、工作原则及程序
招聘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和德才兼备的原则,按照发布简章、报名、人才测评、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审批的程序进行。
二、招聘人数:30名
三、报考条件
(一)符合下列条件的人员可以报考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坚持四项基本原则,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爱岗敬业,具有为人民服务的思想和吃苦耐劳精神。
2.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3.年龄在18周岁以上(1998年5月10日及以前出生)、40周岁以下(1975年5月10日及以后出生), 以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为准。
4.具有中专及以上学历,土建类、法学类专业(具有规划管理、规划执法工作经历及退伍军人,学历可放宽到高中且不限专业)。
5.户籍要求:遵义市户籍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被治安拘留的,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少年收容教育、强制隔离戒毒、收容教育。
2.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3.道德败坏,有流氓、盗窃等不良行为的。
4.现役军人、在读的全日制非2016届毕业生。
5.曾被开除公职或被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事业单位辞退未满5年的。
6.报名时除2016年应届毕业生外,不能提供职位要求的毕业证书及相关证书、证明等原件的(应届毕业生须在2016年9月30日前提供学历证书等);
7.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劳动合同制工勤人员其他情形的。
四、报名及加分
(一)报名
采取现场报名和现场资格审核相结合的报名方式。
1.报名时间:2016年5 月10日至11日(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00)
2.报名地点:遵义市人力资源开发服务中心二楼(遵义市红花岗区银河路625号)
联系电话:400-0851-361,23163887,23163866
3.报名所需提供资料:本人身份证、毕业证、退伍证及相关证件原件(留存复印件)、近期蓝底免冠1寸照片电子档(jpg格式,文件大小20kB以内,以考生姓名+身份证号命名),另需填写《遵义市城乡规划稽查执法支队2016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劳动合同制工勤人员报名表》(附件1)和《遵义市城乡规划稽查执法支队2016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劳动合同制工勤人员加分申请表》(附件2)报名。同时,还需交纳100元人才测评费用。
4.资格审查和准考证发放:资格审查贯穿考试招聘的各个环节,如发现考生不符合简章规定的资格条件或证书证件等资料弄虚作假,随时取消其考试、应聘资格,责任由考生自负。
考生凭有效《居民身份证》和缴费收据,于2016年5 月16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前在遵义市人力资源市场二楼领取准考证(此证为人才测评和面试共用,请妥善保管)。逾期未领取的视为自动放弃。
(二)加分政策
报考者具备下列加分条件的,可以获得加分。
1.有6个月以上规划管理、规划执法工作经历的加1分。
2.退伍军人加1分,在部队服役期间立三等功的加2分,立二等功及以上的加5分。该类型加分不累计,按符合条件的最高分值计入该类型加分。
(三)加分确认
具备以上两种加分类型的,可累计加分,所加分值计入人才测评总成绩。加分审查工作由遵义市城乡规划稽查执法支队负责。符合上述加分条件的报考人员,可在网上打印统一格式的《遵义市城乡规划稽查执法支队2016年公开招聘劳动合同制工勤人员加分申请表》(附件2)填写并在报名期间进行加分审查。提交《加分申请表》的同时须提供相关证书和证明材料的原件、复印件各1份。
截至报名结束时未提交加分申请表的报考者,视为自动放弃加分。经审核符合加分条件的,于人才测评前统一在 “遵义人社”微信公众号、遵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站向社会公示;公示结果无异议的,予以加分确认。
五、考试程序、时间及内容
考试分人才测评和面试两部分,人才测评、面试成绩和综合成绩均采用百分制计算,按“四舍五入法”保留两位小数。综合成绩计算公式为:
综合成绩=(人才测评成绩+加分成绩)×40%+面试成绩×60%。
(一)人才测评内容为:人际沟通、合作导向、分析思维、心理素质、时事政治及城乡规划相关法律法规。
人才测评具体时间和地点见准考证。
人才测评结束2个工作日后,报考者可在“遵义人社”微信公众号上查询人才测评成绩及是否进入下一环节。
(二)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成绩当场告知考生。
参加面试人员,从参加人才测评并取得有效成绩的报考者中,根据人才测评成绩(含加分)从高到低的顺序,按报考岗位招聘人数2倍内确定;若某岗位进入面试的末位人员的笔试成绩出现并列的,同时进入面试。
面试时间:2016年5 月 24 日(星期二 )上午8:30开始,面试考生需在8:00前到达指定地点,请考生务必保持通讯畅通。
面试地点:遵义市城乡规划稽查执法支队(新蒲新区播州大道遵义市城乡规划展览馆)
面试结束2个工作日后,在“遵义人社”微信公众号、遵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公布进入下一环节人员名单。
六、体检
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从参加完人才测评和面试的报考者中按招聘人数等额确定进入体检环节人员。综合成绩名次末位并列的,人才测评成绩(含加分)高者进入体检。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及《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执行〉(试行)的通知》规定执行,国家和省有其他特殊规定的从其规定。初次体检不合格的人员,本人在被告知体检不合格结果的3日内提出书面申请,经招聘领导小组同意后可以复检一次。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空缺名额不再递补。体检时间、地点由本次招聘领导小组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
七、考察
考察工作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实施。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报考者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方面的情况,同时复查其报考资格。考察组要据实写出考察材料,在考察中发现有不符合招聘资格条件的,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取消聘用资格。
八、公示
经人才测评、面试、体检、考察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招聘人员,在“遵义人社”微信公众号、遵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和遵义市人力资源开发服务中心网站上进行为期5天的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间查实有严重问题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九、聘用人员管理及待遇
对拟聘人员公示的结果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和签订劳动合同。聘用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到聘用单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聘用单位按照《遵义市人民政府关于市直机关事业单位新增工勤人员实行劳动合同制管理的意见》(遵府发〔2015〕19号)、《关于贯彻落实遵府发〔2015〕19号文件精神有关问题的通知》(遵市人社通〔2016〕6号)文件精神和签订的劳动合同对聘用人员进行管理和确定待遇。
十、纪律监督
招聘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进行,坚持公开报考条件、公开考试程序、公开考试结果,接受市人大、政协、纪检监察部门及新闻单位和社会的监督。严格遵守保密规定和回避制度。
对违反聘用规定和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批评教育或纪律处分;对违反聘用规定和纪律的报考者,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批评教育、取消考试资格、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等处理,其中有考场舞弊行为或提供报考虚假材料的报考人员,两年内不得报名参加相关招考。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十一、本《招聘简章》由遵义市城乡规划稽查执法支队劳动合同制工勤人员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招聘领导小组研究确定。
咨询电话:0851—27692371 (市稽查执法支队人教科)
监督电话:0851—28981620(市纪委第四纪工委)
400-0851-361(市人力资源开发服务中心)
附件1:遵义市城乡规划稽查执法支队2016年公开招聘劳动合同制工勤人员报名表
附件2:遵义市城乡规划稽查执法支队2016年公开招聘劳动合同制工勤人员加分申请表
遵义市城乡规划稽查执法支队
劳动合同制工勤人员招聘工作领导小组
2016年5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