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财政部、人事部、中央编办关于实施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的通知》(教师〔2006〕2号)和《教育部办公厅 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6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有关实施工作的通知》(教师厅〔2016〕5号)及《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贵州省2016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黔教师发〔2016〕107号)精神,为做好观山湖区2016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招聘工作,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招聘计划及岗位
本次共计划招聘国家“特岗计划”教师20名。具体招聘情况详见《观山湖区2016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招聘岗位一览表及相关专业目录》(附件1)。
二、招聘对象及报考资格条件
(一)招聘对象
1、高等师范院校和其他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往届本科毕业生。
2、具有相应学科和相应层次教师资格证(即报考小学岗位须取得小学及以上与报考学科一致的教师资格;报考初中岗位须取得初中及以上与报考学科一致的教师资格。下同)。
(二)报考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具有为人民服务的思想,遵纪守法,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
3.符合报考职位规定的招聘条件(所学专业须与报考学科一致)。
4.年龄均要求在30岁以下(1986年5月1日后出生)。
5.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三)以下人员不得报考
1. 2013年度以来曾被贵州省内各级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招录的公务员(工作人员)。
2.在编教师(含2013、2014、2015年的特设岗位教师)不能报考。
3.其他事业单位新招聘在试用期内以及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最低服务年限要求的人员。
4.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受过劳动教养的。
5.曾被开除公职或在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事业单位被辞退未满5年的。
6.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行为且仍在不得报考期限内的。
7.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8.不符合招录对象、报考条件或职位所需资格条件的。
9.任职(工作)或服役期间发生重大责任事件;曾因贪污、行贿受贿、泄露国家机密等原因受到过党纪、政纪处分或近三年在年度考核中曾被确定为不称职(不合格)的。
10.有法律、法规等规定不得录用的。
三、招聘原则
(一)教师招聘坚持“公开、公平、自愿、择优”和“三定”(定县、定校、定岗)的原则。
(二)特岗招聘的教师安排在区以下(不含县城所在地及城关镇)农村中小学校 (含村小、教学点)。
四、招聘程序
“国家级”特设岗位教师招聘按照公布招聘岗位、报名、资格审查、考试、录取、签订合同、培训等程序进行。
招聘分为两个阶段。
第一阶段招聘符合报考条件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毕业生(报考学科须与所学专业一致)。第二阶段招聘其他符合条件的人员。第一阶段招聘结束后,公布第二阶段招聘岗位,进入第二阶段招聘。
招聘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第一阶段的考试免笔试,只设面试;第二阶段的考试设笔试和面试。笔试由省统一组织。笔试的考务、阅卷、成绩统计,以及面试、体检和录取等工作由区教育局负责组织。
(一)第一阶段招聘(免笔试人员的招聘)
1.报名
“网上注册报名”时间:2016年5月5-10日。
第一阶段报名采用网上注册报名的方式进行。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在阶段报名时间内登录“贵州教育网”(www.gzsedu.cn)报名。报名成功后,打印《特岗教师报名表》。同时,在贵州教育网“特岗教师招聘”页面有关栏目下载、打印《贵州省2016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招聘报名表》(见附表2)并填写。有关资讯可关注贵州教育网微信号gzsedu。
2.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以“现场审核确认”方式进行。
“现场审核确认”时间:2016年5月11-12日。
“现场审核确认”地点:观山湖区会展城小学(观山湖区会展城A区会展南路,会展4号路旁,乘坐231、230、60、48、58路公交车在国际会议中心东站下车后步行500米)。
符合本阶段报名条件的人员,完成“网上注册报名”后,在“现场审核确认”时间内,携以下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由报名点留存)到指定地点资格审查。
(1)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临时身份证)或户籍所在地公安部门出具的户籍证明。
(2)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需携带学生证、毕业证(往届)、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应届)、普通话证原件与复印件、教师资格证(鉴于我省每年教师资格认定工作要在当年7月中旬才结束,考生(应、往届)可提供中国教师资格网下载打印的教师资格申报表、教师资格全国统考合格证书(非师范专业)、普通话二乙及以上等级证书。2016年9月1日前需取得教师证,否则取消录用资格)。
(3)如考生为国有企业工作人员需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县级及以下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工作人员需提供同级主管部门和人社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
(4)填写好的《贵州省2016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招聘报名表》和本人近期同底1寸免冠照片3张。
(5)“网上注册报名”成功后打印出的《特岗教师报名表》。
报考者经资格审查合格后,进入面试程序并对资格审查合格者建立报考档案。
3.面试及体检
面试具体办法(时间、地点和评分标准)另行通知。面试总分为100分,60分为最低合格分数线。
按招聘岗位,在面试成绩合格者中按照1:2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员。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4.录取、签约
面试及体检均合格者方可进入录取程序。录取原则按照填报志愿及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被录取者须在规定时间内与我区签订聘任合同。
根据省市有关要求,符合免笔试条件的本科毕业生在报考区(市、县)落选的,根据各地录取后的岗位缺额情况,由市教育局根据其填报的第二志愿在本地区所辖“特岗计划”区(市、县)内及时进行调剂。根据各市(州)调剂后的岗位缺额情况,在省的协调下,各市(州)可对符合国家“特岗计划”招聘条件的落选考生,根据其调剂志愿进行跨市(州)调剂。
应届毕业生截止2016年9月1日到时仍未取得毕业证的或教师资格证的,其签订的聘任合同自然解除。
5.上报和公布第一阶段招聘录取签约名单
5月23日前须完成第一阶段招聘的录取签约工作。5月27日将第一阶段录取签约名单和第二阶段招聘岗位数在贵州教育网公布。
(二)第二阶段招聘
1.报名
“网上注册报名”时间:2016年5月28-30日。方式同第一阶段招聘一致。
2.资格初审
“现场审核确认”时间:2016年5月31-6月1日。
“现场审核确认”地点:观山湖区会展城小学(观山湖区会展城A区会展南路,会展4号路旁,乘坐231、230、60、48、58路公交车在国际会议中心东站下车后步行500米)。
符合本阶段报名条件的人员,完成“网上注册报名”后,在“现场审核确认”时间内,携以下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由报名点留存)到指定地点资格初审。
报名须提交的材料:
(1)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临时身份证)或户籍所在地公安部门出具的户籍证明。
(2)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需携带学生证、毕业证(往届)、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应届)、普通话证原件与复印件、教师资格证(鉴于我省每年教师资格认定工作要在当年7月中旬才结束,考生(应、往届)可提供中国教师资格网下载打印的教师资格申报表、教师资格全国统考合格证书(非师范专业)、普通话二乙及以上等级证书。2016年9月1日前需取得教师证,否则取消录用资格)。
(3)如考生为国有企业工作人员需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县级及以下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工作人员需提供同级主管部门和人社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
(4)填写好的《贵州省2016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招聘报名表》和本人近期同底1寸免冠照片3张。
(5)“网上注册报名”成功后打印出的《特岗教师报名表》。
报考者资格审查合格后,取得考试资格。同时建立报考档案(录用后,此档案将进入“特岗计划”教师个人档案),6月6日后,在贵州教育网公示初审合格人员名单及考务安排。
3.获取准考证和查询考务安排
6月13日后,资格初审合格人员可在“贵州教育网”查询具体考务安排,并在“贵州教育网”下载、打印准考证。
4.考试分笔试和面试。笔试和面试总分均以100分计,并按笔试成绩占80%、面试成绩占20%计算考试总成绩;考试总成绩按100分计算,即“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80%+面试成绩×20%”。
(1)笔试
笔试内容:笔试试题不分初中和小学,按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地理、音乐、美术、体育、政史类、生化类命题。报考政治、历史、思品、心理健康、特殊教育学科的考生考政史类试题;报考生物、化学、科学、劳动技术、综合实践学科的考生考生化类试题;报考信息技术、通用技术的考生考数学试题;报考舞蹈学科的考生考音乐试题。每套题总分100分,其中专业知识70分,教师综合素质30分。专业知识含高中(中师)至大学阶段专业基础知识,以大学阶段知识为主。教师综合素质包括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修养基本要求,教育学和教育心理学基础知识、2015年9月至2016年5月的国内时事政治。
笔试时间:6月18日上午9:00-11:30。
笔试地点:全市设10个考点,报考者必须同时持准考证、身份证到指定考点进行考试参加考试(具体地点另行安排)。
笔试成绩与面试人员名单公布:笔试成绩由区教育局统计汇总,并按类别,以招聘数的1:2比例,分报考学科、学段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员。
考生可凭准考证号和身份证号于6月27日后在“贵州教育网”查询笔试成绩及面试人员名单。
凡未被确定为面试人员的报考人员,应随时关注网上有关面试人员的增补信息,以便及时递补面试。
(2)面试
面试具体办法(时间、地点和评分标准)另行通知。未进入面试名单的人员按规定程序候补。
5.体检
参加体检人员根据招聘岗位计划,分报考学段、学科、学校,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以招聘数的1:1.5比例确定。
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6.录取、签约
录取须在面试和体检均合格的人员中,按招聘岗位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报考者被录取后须与我区签订聘任合同书。凡未签约的,视为放弃录取资格。应届毕业生截止2016年9月1日仍未取得毕业证的或仍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其签订的聘任合同自然解除。
7.公布录取签约人员名单
7月18日在贵州教育网对第一阶段和第二阶段汇总审核后的录取签约人员名单进行公示。
五、岗前培训和报到
已签订聘任合同书的人员,须于秋季开学前参加由省统一组织、市教育局集体实施的岗前培训。具体培训时间由市教育局确定。培训合格后,由市教育局发给《2016年特岗教师报到证》,被录取人员须持《2016年特岗教师报到证》,在规定时间内报到,逾期不到者视为自动放弃并将依据聘用合同追究其有关责任。
六、有关要求
(一)为确保完成今年的招聘任务,招聘过程中,如有签约后不到岗的,须按本招聘办法及时补录。
(二)报考人员必须对提供的证件、证明材料及个人有关信息的真实性负责。招聘过程中,如发现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招聘单位可以取消其报考资格、直至解除合同。
1.有犯罪前科、被司法机关确定为犯罪嫌疑人或有其他严重违法违纪行为的。
2.伪造有关证件、证明材料或有其他弄虚作假行为的。
3.有其他不符合报考条件的。
(三)特设岗位教师招聘的各项信息将及时公布在贵州教育网及观山湖区人民政府网,报考者应随时关注网上相关信息,同时须保持通讯畅通。
(四)有关咨询电话
观山湖区教育局人事科:0851-84119009
七、监督投诉
市教育局和区教育局纪检监察部门负责对招聘工作进行全程监督。应聘者如发现招聘过程中有违规违纪现象,可向省教育厅、市教育局和区教育局纪检监察部门投诉。
省教育厅纪检监察室投诉电话:0851-85282945。
贵阳市第三纪检监察工作组投诉电话:0851-86981332。
观山湖区教育局监察室投诉电话:0851-84119016。
八、其他事项
1、本次特岗教师招聘不指定考试用书,不举办任何培训班。
2、在本次特岗教师招聘各环节中,国家相关部门出台新规定时,按新规定执行。
3、本《实施细则》解释权属观山湖区特岗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本次招聘工作未尽事宜,由观山湖区特岗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研究确定。
附表:1.观山湖区2016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招聘岗位一览表及相关专业目录. (点击下载)
2.贵州省2016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招聘报名表. (点击下载)
观山湖区教育局
2016年5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