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选调职位和职数
新蒲新区社会事业发展处财务工作人员1名。
二、选调条件和资格
1.思想政治素质好、品行端正、遵纪守法、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爱岗敬业,清正廉洁;
2.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年龄40周岁以下(1976年5月16日后出生),身体健康。
3.须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具有两年以上财务岗位工作经历(工作经历时间计算的截止时间为2016年5月1日)。
4.近三年年度考核为称职(合格)以上,具有财政全额拨款事业编制人员身份,公务员自愿放弃公务员身份到事业单位的也可报考;
5.差额拨款、自收自支事业单位人员和工勤人员不得报考;
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选调:
⑴曾受过党纪或政纪警告及以上处分的;
⑵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⑶有违法、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为国家干部的其他情形。
三、选调程序及办法
(一)公开报名。
时 间:2016年5月16日-22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6:30)。
地 点:遵义市新蒲新区社会事业发展处(遵义市第十五中学往遵义方向沿326国道500米)。
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报名要求:报名者须持学历证书、身份证(或户口薄)和相关证书(以上证件均需查验原件并提供复印件一份),提供本人所在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参加选调的证明材料及本人近期1寸正面免冠彩色照片3张。网上下载并认真规范填写《遵义市新蒲新区公开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后用A4纸打印。
联系人:唐 琳 苟文朋 联系电话:0851-28655831
(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符合报考条件人员发放《准考证》。
(三)面试。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面试时考生须持身份证(或户口薄)和《准考证》方能进入考场。
(四)考察。到考察对象所在单位进行考察,同时复查其报考资格,对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选调资格。
(五)体检。体检不合格者,由本人书面申请可复查1次。复检不合格者,取消选调资格,按考试综合成绩由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拟选调人员名单。
(六)办理调动手续。
四、报考人员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要确保电话通讯畅通,以便联系。
2.在选调工作中,选调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出的各项事宜通知,超出办理时限和不按规定办理的报考人员,视为自动放弃。
咨询电话:0851-28655831 (新蒲新区社会事业发展处)
监督电话:0851-28655667 (新蒲新区纪工委<<>监察局>) <<><<><><<><>
五、以上未尽事宜,由新区选调、招考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附件:遵义市新蒲新区面向区外公开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
新蒲新区2016年公开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6年5月9日
新蒲新区2016年面向区外公开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
姓 名 |
| 性 别 |
| 民 族 |
| 照 片 | |||
出生年月 |
| 政治面貌 |
| 工作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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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日制教育 学历学位 |
| 毕业院校及专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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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职教育 学历学位 |
| 毕业院校及专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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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单位 及职务 |
| 身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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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考职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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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何专业 资格证书 |
| 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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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 人 工 作 简 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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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 庭 成 员 情 况 | 称谓 | 姓名 | 现工作单位 | 职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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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三年 考核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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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成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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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信息确认 | 以上填写信息均为本人真实情况,若有虚假、遗漏、错误,责任自负。 签名: 年 月 日 | ||||||||
所在单位 审查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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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主管部门 审查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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