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优化我市干部队伍,形成优秀人才良性互动的选人用人机制,经研究,都匀市2016年行政、事业单位面向都匀市乡镇、办事处公开遴选工作人员15名。为确保此次遴选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本简章。
一、遴选职位和数量
遴选职位见附件1《都匀市2016年行政及事业单位面向都匀市基层公开遴选工作人员职位表》。
二、遴选对象和条件
(一)遴选对象
报考此次遴选职位的人员必须是:都匀市乡镇、办事处,行政、事业单位财政全额拨款的在编在岗正式干部,且符合所报考职位的其他遴选条件及要求。
(二)遴选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政治坚定,在思想上、政治上和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一致;
2、年龄在50周岁以下(1966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3年以上在都匀市乡镇、办事处工作经历,计算截止时间为2016年5月24日,近两年的年度考核等次均为称职、合格及以上;
3、报考行政单位遴选职位的考生必须是具有都匀市公务员身份的都匀市乡镇、办事处工作人员,报考事业单位遴选职位的考生必须是都匀市乡镇、办事处行政、事业人员,工勤除外;
4、遴选对象身份要符合遴选单位的单位性质。遴选对象身份与报考单位性质不符的只能顺向报考;
5、具有正常履行工作职责的身体条件;
6、具有遴选职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和其他要求。
(三)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遴选:
1、都匀市乡镇、办事处副科级及以上领导职务人员(实职);市教育、卫生系统人员;
2、2014年度以来都匀市招录的乡镇公务员、选调生(以招录年度计算,如2014年报考公务员、选调生,2015年办理录用手续的,招录年度为2014年);
3、受到过党纪、政纪处分或2013年以来在机关、事业单位年度考核中曾被确定为不称职、不合格的人员;
4、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立案、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5、遴选后的职位即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
6、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遴选程序
遴选工作按照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办理调动手续的程序进行。此次遴选工作由都匀市公开遴选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市遴选办公室”)统一组织实施。所有公告均在“都匀人民政府”网(http://www.duyun.gov.cn)发布。
四、现场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方式
报名实行现场报名,报考人员每人只能报考1个职位。报名费每
人100元,报考人员经资格审查通过后缴纳报名费,未缴费者视为自
动放弃。
(二)报名
1、报名时间:2016年5月23日至2016年5月24日(工作时间)。
2、报名地点:各遴选单位(见附件1)。
(三)报名要求
报名时,考生根据所报职位要求提交以下材料:
1、《都匀市2016年行政及事业单位面向都匀市基层公开遴选工作人员报名信息表》(附件2,以下简称《报名表》)1式2份及电子版;
2、本人近期同底正面免冠一寸彩色照片4张;
3、本人毕业证书、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4、本人所在单位的编制本及近两年年度考核表复印件各1份,并在复印件上注明“此件与原件相符”加盖所在单位公章;
5、报考行政单位遴选职位人员须提供本人《公务员登记表》复印件1件,注明“此件与原件相符”加盖所在单位公章;
6、报考遴选事业单位职位人员须提供本人《聘用人员审批表》(或《录用人员审批表》、分配文件)复印件1份,并在复印件上注明“此件与原件相符”加盖所在单位公章;
7、报考遴选职位所需要提供的其他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
在现场报名的同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审查结果由审查人员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资格审查不合格的人员不得报考。
报考人员须认真阅读《遴选简章》,如实并完整填写和提交本人相关信息和材料。委托他人报名,视同报考人员本人填写,凡出现填报报名信息错误或在笔试、面试时提交的证件与报名时的不一致而影响考试和遴选的,责任自负。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遴选资格。
报名及资格审查工作结束后,计划遴选人数与报名人数达不到1:3比例的职位,该职位是否予以调整或取消由都匀市公开遴选工作人员领导小组研究决定。职位遴选计划调整的,报考该职位的考生所报职位不再进行调整。职位遴选计划取消的,由报考该职位的考生本人申请,由市遴选办予以改报其他职位,无适合改报职位的,给予退返报名费。
资格审查贯穿整个遴选工作过程,如报考者隐瞒信息或提供虚假信息通过资格审查的,一经查实,取消报考者遴选资格。
资格审查及改报时间:2016年5月23日至5月25日。
五、考试
1、笔试
笔试科目名称:《综合知识与能力测试》(总分150分)。笔试采取闭卷考试形式,考试不指定参考用书。
笔试时间:2016年5月28日。
笔试准考证领取时间:2016年5月27日
报考人员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到遴选单位领取笔试准考证。笔试地点见笔试准考证。
报考人员需同时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和笔试准考证参加笔试。
笔试成绩公布后,由市遴选办确定“最低笔试合格分数线”,并在网上进行公示。
2、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各职位遴选计划数1:3以内(含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同一职位的报考人员笔试成绩出现末位并列的,同时进入面试。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
领取面试准考证、面试时间和地点由遴选单位另行通知。
3、总成绩计算及其他事宜
考生总成绩按笔试成绩百分制折算后占40%、面试成绩占60%计算。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考试总成绩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报考人员须参加完本职位类别规定所有科目及项目的考试,如未参加其中任一个科目或项目考试的,视为自动放弃报考资格。
六、体检
体检必须在市遴选办指定的市或市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并在规定时间内由体检医院出具体检结论。其他结论、鉴定一律不予认可。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有关规定执行。对主检医生认为需要做进一步检查的,由市遴选领导小组研究确定后进行进一步检查,并对特殊情况进行研究处理。体检结束后,考生对体检结果有疑义的,考生应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7日内书面提出复检申请,经市遴选办同意后组织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体检根据职位遴选计划数按总成绩由高到低等额确定体检对象;同一职位考生总成绩名次出现末位并列的,面试成绩高的考生进入体检环节。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七、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阶段,考察工作由遴选单位负责组织实施,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报考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方面,按照到报考人员所在单位进行个别谈话并征求意见、审查个人档案、了解廉洁自律的情况,最后撰写考察材料等程序进行。考察时还须进一步核实考生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
八、公示
根据报考人员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本职位计划遴选人数1:1的比例,确定拟遴选人员,并在“都匀人民政府”网(http://www.duyun.gov.cn)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
九、办理调动
经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拟遴选人员确定为遴选对象,由遴选单位按照调动的规定程序,报相关部门办理调动手续。办理调动手续时间于公示期满后2周内完成,如逾期未办理完相关调动手续,取消其遴选资格,该遴选职位予以取消。
十、工作要求及纪律
遴选工作严格遵守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政策规定、条件标准和工作程序,严格把关,严守纪律,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良现象,并主动接受纪检监察、有关部门及社会公众监督。对违反工作纪律的参考人员、工作人员和其他相关人员,按照相关规定严格追究责任。
请报考人员密切关注“都匀人民政府”网(http://www.duyun.gov.cn)发布的相关考试信息,并保持手机畅通,如因报考人员个人原因造成联系电话无法接通的,视为自动放弃遴选资格。
本次遴选工作未尽事宜由都匀市公开遴选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研究后确定。
监督电话(工作时间):0854-8236833(都匀市第三纪工委监察分局)
政策咨询电话(工作时间): 0854-8223164(都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考试录用培训科)
附件:1、都匀市2016年机关及事业单位面向都匀市基层公开遴选工作人员职位表.xls
2、都匀市2016年行政及事业单位面向都匀市基层公开遴选工作人员报名信息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