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调整优化警力布局,增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执法队力量,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管控力度,切实解决我县辖区道路交通管理工作基础薄弱的问题,经县委、县人民政府研究同意,镇远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交通协警30名,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和岗位
镇远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交通协警30名,其中男性24名、 女性6名。
二、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对象
1、本县户籍的具有国家承认的应、往届高中、中专(中技)及以上学历人员。
2、年龄要求:年龄为18周岁以上(1998年8月1日以前出生),30周岁以下(1986年8月1日以后出生)。
(二)招聘条件
1、政治可靠,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较强的社会责任感,热爱公安事业。自愿从事公安交通管理协警工作,具有忠诚、奉献、吃苦耐劳精神,服从组织分配。
2、身体健康,五官端正,男性身高在1.70米以上,女性身高在1.60米以上,裸眼视力要求在4.8以上(含4.8),无口吃、无重听、无纹身、无其他传染性疾病,无精神性遗传病史。
3、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4、退伍军人(初中及以上学历)、警校毕业生、持有驾驶证(C1及以上)的人员在同等条件下可优先聘用。
(三)以下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受过劳动教养的人员;
2、曾被开除公职或被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
3、在各级公务员招考或事业单位招考(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试纪律行为的人员;
4、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人员;
5、不符合招聘职位要求的相关条件的人员;
6、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其它人员。
三、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统一面试、体能测试、笔试、体检、政审、公示等程序进行。本次招聘符合报名条件的应聘人员全部进入面试环节;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1:2的比例确定进入体能测试人员名单;体能测试成绩达到及格线的进入笔试环节。综合成绩=面试成绩×40%+体能成绩×30%+笔试成绩×30%,根据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照1:1的比例进入体检。体检合格人员进入政审环节,政审合格的,经公示后予以聘用。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6年8月1日至2016年8月3日(上午8:30分至12:00分;下午14:00分至17:00分)。
2、报名地点:镇远县公安局特巡警大队办公室。联系人:杨成,电话:0855-5715098。
3、报名人员需提供以下材料:
①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②户口薄及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有效《临时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③复退军人出具《退伍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持有驾驶证的需携带驾驶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④填写《报名登记表》,交近期蓝底免冠一寸照片5张。
(二)面试:
1、面试时间:2016年8月5日上午9:00分。
面试地点:镇远县公安局四楼会议室 。
(三)体能测试:
1、测试时间:2016年8月10日上午9:00分。
2、测试地点:镇远县文德中学操场。
3、体能测试项目及成绩:10米×4往返跑、男子俯卧撑/女子仰卧起坐(1分钟)、男子1000米/女子800米跑、立定跳远;体能测试结束后将按照《镇远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招聘协勤体能测试实施办法及评分标准》评定出体能成绩。体能测试所有项目均当场当次进行,对事后考生提出的复试申请不予受理。
(四)笔试
笔试为闭卷考试并统一考试内容,考试内容为综合知识。笔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笔试工作由镇远县公安局组织实施,接受县监察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指导和监督。
笔试准考证领取时间:2016年8月10日;地点:体能测试场地(文德中学操场)。
笔试时间:2016年8月11日上午 9:00—11:30 。
笔试地点:文德中学。
笔试考生须同时持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有效《临时居民身份证》)方能进入考场参加考试。
(五)体检
本次体检根据招录计划数按总成绩由高到低等额确定体检对象;考生放弃体检资格或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空缺职位不予递补。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体检标准按《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号)和《关于公安机关网络安全与执法等职位录用体检视力项目适用标准的复函》(国公综函〔2014〕24号)的有关规定执行。
体检时间由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另行通知。
(六)考察、政审
主要考察应聘人员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等情况。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七)公示
经面试、体能测试、笔试、体检、考察政审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招聘对象,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八)聘用及管理
公示期满无异议后,按照招聘计划确定招聘对象,并报县人社局备案。新招聘协警由镇远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统一管理,需统一开展岗前培训,学习公安机关纪律和各项规章制度,相关法律法规,努力掌握本职岗位上的必备知识。令行禁止,认真履行职责。招聘人员实行劳动合同制管理,试用期为一个月,试用期满后正式签定《劳动合同》,合同期限为一年一签。此次招聘的协警月基本工资同镇远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原协勤工资待遇相同,一并纳入县财政开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