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更好地服务沿河经济社会发展,根据县委常委会议纪要(十二届[2015]11号)及相关文件会议精神,决定由县公安局牵头,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协警81名(男),主要从事治安巡逻工作。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1、特巡警大队协警50名。
2、官舟特巡中队协警15名。
3、洪渡特巡警中队协警7名。
经体能测试、面试、体检、政审合格后,由县公安局统一分配。
二、招聘条件
(一)报考条件
1、年龄在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
2、身体健康,体貌端庄,无明显缺陷;身高165厘米以上,体重为标准体重上下浮动15% (标准体重=<身高(厘米)-105>公斤);矫正视力4.8以上。
3、具有高中及以上学历(退伍军人不限学历)。
4、具有沿河户籍,热爱特巡警工作,具有正义感,敢于同不法行为作斗争,现实表现良好,自觉遵守法律法规,无违法犯罪记录以及其他不适合担任治安协勤工作的情形。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报考
1、本人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因违法受过行政处罚的和正在接受司法调查的,有流氓、偷盗、吸毒等不良行为的。
2、未能与原单位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
3、患有疾病以及传染性病的。
4、以及其他因素不宜报考的。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公告发布时间8天,即2016年9月13日至20日,集中报名时间3天即9月18日至20日。
2、报名地点
(1)报考特巡警大队协警的在县公安局特巡警大队办公室设在交警大队与森林派出所之间特巡大队基地;
(2)报考官舟特巡中队协警的在县公安局官舟派出所或特巡警大队基地报名;
(3)报考洪渡特巡警中队协警的在县公安局洪渡派出所或特巡警大队基地报名。
3、报名资料
(1)户口簿、身份证。
(2)毕业证、退伍证。
(3)本人近期免冠1寸正面证件照片3张。
(4)辖区派出所出具的现实表现证明。
4、初审:由报名的单位初审合格者,指导考生填写《沿河县公安局面向社会统一招聘协警报名登记表》、认真填写《沿河县公安局面向社会统一招聘协警报名登记册》。
报名结束后,官舟和洪渡派出所负责人于9月22以前将《报名登记表》和《沿河县公安局面向社会统一招聘协警报名登记册》,送特巡警大队办公室,由特巡警大队统一收集审查后,交县公安局协警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政工室)
报名并通过资格审核后,全体报考人员参加县公安局特巡警大队统一组织的体能测试、面试和体检。
(二)体能测试。
体能测试合格的参加面试,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
1、测试项目:1000米跑、俯卧撑和立定跳远。
2、测试标准:参照《公安民警体育锻炼达标标准》执行。
3、测试时间:2016年9月26日上午9:00开始。
4、地点:原沿河民族中学(现四中)篮球场
(三)面试
体能测试成绩合格的,进入面试。面试成绩为100分,由面试组现场打分,取平均值作为其面试成绩。面试时间:2016年9月27日上午9:00开始。
面试地点:沿河县公安局8楼会议室。
(四)体检
面试合格后,按体能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的比例计算考生总结成绩,根据总结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确定聘用名额,进入体检(体检费用自理),最后一名出现并列的,以体能成绩高者确定为体检。同等条件下,退役军人和有写作、摄影等特长的优先。
体检时间:2016年9月28日上午8:00开始
体检地点:红十字医院。
(五)考察和政审。
考察和政审按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考核和政审工作暂行规定》组织实施。招聘领导小组对体检合格人员,按照属地原则,指定入围者户籍所在地派出所负责综合考察和政审。接受考察和政审任务的部门于9月30日前完成考察和政审工作,并向招聘办公室提交考察和政审结论及相关材料。
招聘程序进行结束后,对体能测试、面试、体检和政审合格人员进行公示:沿河公安信息网“政工监督”栏。
(六)聘用审批。
经体能测试、面试、体检、考察和政审合格的人员,即为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3天。
公示期满无异议并适合从事协勤工作的,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安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按照规定办理初聘手续,经培训试用期3个月合格的,完善聘用手续,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七)工资待遇
工资标准为每人每月1800元。按国家规定缴纳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和医疗保险。
特巡警大队协警报名咨询电话:15185960262(向云)
15338640222(费星)
官舟特巡警中队协警报名咨询电话:13885624395(胡 超)
洪渡特巡警中队协警报名咨询电话:13595648362(汤小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