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院开展工作需要,现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9人。为做好本次招聘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组织领导
成立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院长为组长,院班子成员,全面负责招聘工作的指导和监督工作。
二、招聘原则
此次招聘工作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按照“公开、公正、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岗位公开、择优录用的用人机制。
三、招聘岗位
序号 | 岗位 代码 | 岗位类型 | 岗位简介 | 需求人数 | 学历 | 专业 | 其他条件 |
1 | 2016001 | 专业技术 | 临床医生 | 7 | 全日制本科及以上 | 临床医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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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2016002 | 专业技术 | 临床医生 | 7 | 全日制本科及以上 | 中医学、中西医临床医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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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2016003 | 专业技术 | 临床护理 | 5 | 全日制大专及以上 | 护理、护理学 | 具有护士执业证书 |
四、招聘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热爱医务工作;
2.身体健康,年龄在18周岁及以上(1998年9月1日及以前出生)以上,35周岁及以下(1981年9月1日及以后出生);
3.临床医生岗位有执业医师资格证可放宽到大专、年龄放宽到40周岁;
五、招聘程序
此次招聘按照发布招聘信息、报名、资格审查、笔试及面试、体检、公示、试用、正式录用等程序进行。信息将在医院内部OA系统、剑河县人民政府网、贵州163招聘网发布,张贴招聘公告。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6年9月21日—9月28日
上午8:00—11:30下午14:30—17:30
2.报名地点:剑河县民族中医院办公室。
3.报名要求:报名人员需提供以下材料:
①大专及以上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②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有效《临时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③考生根据所报考职位,按要求填写《报名登记表》(附件)一份(登记表须按要求填写真实清楚,如填写错误或虚假信息,责任自负),交近期同底免冠一寸照片1张和报名考务费100元。
(二)报名资格审查
负责报名的工作人员根据考生填写的个人信息,对照本简章规定的报名条件和报名所需的资格条件(其专业条件,以毕业证书明确其在校学习的专业为准)进行资格审查,经核准符合招聘职位所需资格条件的,同意报名。在招聘过程中的任何一个环节发现信息作假者取消其报名、考试录用等资格。
六、考核及录用管理
(一)考核
1.考核包括:理论考试及面试,其中笔试(专业理论考试)及面试成绩各占60%、40%,笔试、面试成绩和综合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2.笔试由剑河县民族中医院办公室具体组织实施。笔试时间为2016年10月15日(星期六)上午9:00—11:00;考试地点:剑河县民族中医院电教室。
3.考生持本人身份证入场考试;
4.本次招聘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笔试和面试分值各为100分,按招聘计划数由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5.考试综合(笔试*60%+面试*40%)成绩需达50分及以上才能进入下一环节。
(二)录用及管理
1.考试结束后,按笔试、面试成绩的比例计算考生的综合成绩,根据各招聘岗位计划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考生考试综合成绩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体检对象,经体检合格后进入科室试用,试用期为1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给予聘用;
2.聘用后按照本院聘用职工管理办法进行管理。
七、未尽事宜由剑河县民族中医院办公室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