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清镇市社会保险事业局研究,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招聘公益性岗位社区劳动保障协理员1名,具体招聘事宜如下:
一、成立清镇市社会保险事业局社区劳动保障协理员招聘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 许国祥(市社保局局长)
副组长: 刘洪刚(市社保局副局长)
吕刚(市社保局副局长)
涂红(市社保局副局长)
成 员: 欧清洋(市社保局办公室主任)
孙忠芳(市社保局办公室工作人员)
二、招聘岗位及人数
公益性岗位社区劳动保障协理员1名。
三、招聘条件
清镇市范围内的就业困难对象中符合下列条件的人员:
1、持有清镇市户籍,身体健康,男女不限,年龄18周岁至42周岁。
2、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坚持四项基本原则,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热衷于社会保障事业。
3、高中(含中专)以上文化程度,熟悉计算机操作。 四、报名时间及地点:
2016年9月18日市人力资源市场招聘会现场报名。
五、报名要求:
报名人员须持户口簿、身份证、学历证明、《就业失业登记证》等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各3份、一寸免冠照片3张。
六、资格审查
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报名人员资格审查工作。
七、录用程序
(一)测试(2016年9月22日)符合应聘条件的人员参加市人力资源市场组织的计算机测试。
(二)面试((2016年9月23日)面试时间:经计算机测试合格后的应聘人员参加市社会保险事业局组织的面试。
八、工资待遇
月工资1920元,按照相关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缴纳社会保险(社会保险个人应缴部分自行承担)。
联 系 人: 欧清洋
咨询电话:8277409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