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江口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8名交通协管员(外勤)。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条件:
1、有江口县常住户口,且能自行解决食宿;年龄在25至35周岁,大专以上文化,身体健康,身高1米65以上,政治上拥护中国共产党,自觉服从工作安排,热爱道路交通管理工作,思想品德良好,无违法犯罪记录。
2、熟练电脑应用、有一定文字写作水平、具有照相或摄像技术基础以及持有机动车驾驶证者优先录用。
3、需符合社保部门规定的公益性岗位条件。
二、报名手续:有意者请携带本人申请、个人简历、身份证、学历证明、相关证书、无违法犯罪证明、无重大疾病或影响正常履职身体条件证明、免冠1寸照片2张到交警大队综合办公室报名(梵净山大道磨湾出口旁)。
三、工资待遇:录用后,试用期为三个月。试用期每月基本工资1200元。试用期满胜任者,签订劳动合同,月基本工资1600元(含社会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等)。
四、报名时间:自公布之日起接受报名,报名截止日期2016年9月30日止(拟按3:1择优录用)。
联系电话:6620249、6623795
联系人:雷警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