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镇市2016年公开招聘临聘辅警120名
2016-09-20 16:58:50   来源:   评论:0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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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适应清镇市社会治安工作需要,强化社会稳定和治安防范力量,经清镇市人民政府批准,受清镇市公安局的委托,清镇市人力资源市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临聘辅警人员。为确保本次招聘工作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清镇市2016年公开招聘临聘辅警简章》(以下简称简章)。
一、工作原则及程序

招聘工作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的方法进行。

招聘工作在清镇市2016年公开招聘临聘辅警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由清镇市2016年公开招聘临聘辅警工作人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市招聘工作办公室”)组织实施。

二、招聘计划及岗位 

本次共计划招聘临聘辅警120名。具体招聘情况详见《清镇市2016年公开招聘临聘辅警职位一览表》(附件一)。

三、招聘对象及报考资格条件

(一)招聘对象

国家承认学历的高中及以上文化程度(含中专、中技、中师)应、往届毕业生。

(二)报考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具有为人民服务的思想,遵纪守法,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

3.具备报考岗位所需的相关学历要求和相应资格条件(详见《招聘一览表》)。

4.男性,年龄在18周岁以上(1998年9月26日及以前出生),30周岁以下(1985年9月26日以后出生)。在清镇机关事业单位工作1年及以上的临聘人员放宽到35周岁以下(1980年9月26日以后出生)。

5.身体健康,体形端正,面部无明显特征、缺陷,无残疾,无口吃,无重听,无纹身,无重度平跖足,裸眼视力均在4.8以上,身高不低于1.65米;

6.有部队特种兵经历的笔试加分10分(须提供武装部或民政局盖章的特种兵登记表);公安院校(含部队院校)毕业、部队退伍军人笔试加5分(公安院校(含部队院校)毕业的须提供相应的毕业证书原件、部队退伍军人须提供退伍证原件;在清镇机关事业单位工作满1年的临聘人员加5分(须提供服务单位主管部门的证明原件,加盖公章且主要领导签字认可),多一年加1分,该项累计加分不超过10分。考生有多项加分条件的,以最高加分项目计入笔试成绩,不再重复累计加分。

7.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三)以下人员不得报考

1. 列入2016年征兵服役的人员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受过劳动教养的。

3.曾被开除公职或在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事业单位被辞退未满5年的。

4.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行为且仍在不得报考期限内的。

5.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6.不符合招录对象、报考条件或职位所需资格条件的。

7.任职(工作)或服役期间发生重大责任事件;曾因贪污、行贿受贿、泄露国家机密等原因受到过党纪、政纪处分的。

    四、岗位职责和报酬

   (一)岗位职责

    临聘辅警的主要工作职责为:辅助公安机关维护社会稳定,治安巡逻防范等工作

    (二)报酬

临聘辅警工资待遇由基本工资、绩效工资、加班工资及工龄工资构成,每月约为4100—4600(含个人应缴纳的五险一金)元。工龄工资按临聘辅警工作满一年,经考核合格的,按2 0元/年计算。年终目标考核奖根据考核情况发放。临聘辅警试用期2个月,签订劳动合同,期限为2年(含试用期),合同期满后经考核称职者可续签合同,续签次数视实际情况而定。

    五、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6年9月26日至9月29日(上午9:00至下午17:00)。

    2.报名地点:清镇市人力资源市场(清镇市百花路147号,旅游学校旁)。

    3.报名要求:

    (1)报考人员必须携带以下材料报考,资料应真实、准确,如有弄虚作假行为,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录用资格。

    ①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②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③近期同底1寸免冠彩色照片3张;

④填写《2016年公开招聘临聘辅警报名登记表》;

⑤作为加分依据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2)报考人员填写报名登记表,须按要求填写清楚。信息填写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由他人代为报名的,若报名信息出现上述情况,视同本人填写,由本人承担责任。

    (3)报考人员须认真阅读简章,按照简章和规定的条件及要求报名,并提供与之相符且真实有效的报名材料。如提供材料与报考岗位所需条件和要求不符或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试、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考生本人承担。

    (4)报名不收取报名费。

5)报名人员应确保所留联系电话准确、畅通,因所留电话不准确或因考生原因造成无法联系影响考试的,由考生本人承担责任。

6)加分就高不就低,加分项目不得累计加分。考生须在报名阶段提供相关的加分依据,超过报名时限的不再受理。

    (二)资格审查

    1.资格审查在清镇市2016年公开招聘临聘辅警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统一组织下实施。根据报考人员填写的信息,对照《招聘简章》和招聘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进行资格审查,并予以确认。经资格审查合格的人员,将在清镇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进行三天公示。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不符合资格条件者,取消其进入下一环节的资格。

2.招聘岗位计划与报名人数达到1:3的比例方能开考,达不到此比例的岗位,其招聘计划予以减少或取消。招聘计划数减少的,报考该岗位的考生所报考的岗位不再进行调整。招聘计划取消的,报考该岗位的考生于2016年9月30日下午16:00改报完毕,逾期不再受理。

报名结束后,减少或取消岗位计划的情况将在“清镇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公布。

3.资格审查合格人员现场发放体能测试入场证。

   (三)体能测评

    资格审查合格的考生参加体能测评。

    体能测评项目为:男子1000米跑,合格标准为4分25秒以内(含4分25秒)。

    体能测评当场当次进行,考生签字确认,对事后考生提出的复试申请不予受理。在体能测评中,考生对本人或他人体能测评成绩有异议或有举报的,须在测评过程中向在场的纪检监察人员当场提出,对事后考生提出异议或举报问题的申请不予受理。

体能测评合格的,进入下一环节资格;体能测评不合格的,取消其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体能测评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体能测评合格人员发放准考证(发放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四)笔试

     体能测评合格人员进入笔试。

    1.笔试时间及地点:见准考证。

    2.笔试内容:基础知识、公安工作业务知识。笔试为闭卷考试,考试不指定参考书。

    3.笔试要求:考生必须同时持有效居民身份证(含临时身份证)和准考证原件才能进入考场参加考试。

    4.公布成绩:笔试成绩在清镇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公布。

   (五)面试

    根据报考人数和笔试成绩高低,按照1:3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

如遇进入面试人员末位考生考试成绩并列的(按照“四舍五入法”,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计算),同时参加面试。

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六)总成绩计算

    考生的总成绩按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计算(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计算)。

    (七)体检

    参加体检的考生按拟聘用人数1∶1的比例,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确定。若同一职位末位考生总成绩出现并列的,则以笔试成绩高者确定为体检对象。体检不合格者不列为考核对象,造成的职位空缺根据总分依次进行递补。

    体检在市临聘辅警招聘工作办公室统一组织下,在指定的综合性医院进行并出具体检结论,其他体检结论、鉴定一律不予认可。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等有关规定执行。对主检医生认为需要做进一步检查方能出结论的,由市临聘辅警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后可进行复查,以复查结果为准,复检只进行一次。

    体检及复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

   (八)政审

在政审中发现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取消聘用资格;

①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的;

②有犯罪前科或严重的违法违纪行为,或被司法机关确定为犯罪嫌疑人的;

③有政治、经济和其他问题的;

④发现有其它较严重疾病的;

⑤不符合报考所需资格条件或提供报考所需报名材料弄虚作假的;

⑥经市临聘辅警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不能聘用的其它情况。

政审不合格出现岗位空缺,是否进行递补由市公开招聘临聘辅警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九)公示与签订劳动合同

经体能测评、笔试、面试、体检、政审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面向社会公示5天,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无异议的人员,由清镇市公安局与其签订劳动合同,聘期二年,试用期二个月。试用期经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聘用期满后,经考核合格及工作需要可续签,考核不合格者予以解聘。

    五、工作要求及注意事项

    (一)本《招聘简章》解释权属市临聘辅警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未经允许严禁转载。

    咨询电话:0851-82514194(清镇市公安局政工室)。

    (二)纪律监督:招聘工作主动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监督。工作人员和考生要严格遵守有关的规章制度,如有违反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将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监督电话:0851-82526677/82514367(清镇市公安局纪检监察室)

(三)考生查询《招聘简章》请登录“清镇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在招聘过程中,市临聘辅警招聘工作办公室发布的各项招聘信息(如考生成绩、面试时间等内容)都将在“清镇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进行公布,请考生密切注意。有关网站公布的招聘信息,因考生未阅而引起的后果由考生自负。

   (四)凡是进入面试的考生,将作为递补和下一年临聘辅警招聘的聘用备用人选,若需递补或下一年有招聘需求的,将在此次备用人选中进行二次开发。

   (五)本次招聘工作未尽事宜,由市临聘辅警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

附件:1.清镇市2016年公开招聘临聘辅警职位一览表

      2.清镇市2016年公开招聘临聘辅警报名表

      3.考试诚信承诺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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