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中国人民解放军文职人员条例》以及相关政策规定的权力和义务。因工作需要,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一批。为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及程序
招聘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公开报考条件、公开面试结果、公开笔试结果的制度。按照制定招聘计划、发布招聘公告、报名、资格审查、面试、聘用审批的程序进行。
二、招聘职位
具体招聘职位详见(附件1)《绥阳县公安消防大队招聘职位表》。
三、招聘对象和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品行,具有为人民服务的思想,遵纪守法。
(三)具有初中以上文化程度,年龄18--30周岁,身高160CM以上,无纹身,无其它传染性疾病,限男性。
四、以下人员不得报考
1.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3.曾因贪污、行贿受贿、泄露国家机密等原因受到过党纪、政纪处分的;
4.受最低服务年限或合同限制不能解除与现单位聘用关系的人员;
5.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人员。
五、报名方式及地点:
报名时间:2016年10月10日至2016年10月20日。
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原则须本人亲自前往报名,特殊情况可由他人代为报名。
报名地点:绥阳县消防大队中队部
六、报名方法及注意事项:
1.报名前请认真填写《绥阳县消防大队招聘报名表》,并在报名前提交报名表。
2.报名时需持本人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近期1寸正面免冠红底彩照3张。
3.委托他人报名,视同报考人员本人填写,出现报名信息错误或在考试时提交的证件不一致而影响聘用的,责任自负。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
七、面试
在接到绥阳县公安消防大队面试通知后,请务必于通知时间前往面试地点。面试人员须持第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到面试地点进行面试,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九、笔试
培训过后大队还将进行考试,只有当笔试成绩合格后才能正式入职。
十、其他注意事项
1.聘用人员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工资为1500元。但对于工作认真负责,取得当地消防大队领导认同的可随时转正,转正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并缴纳5险。
2.本《招聘简章》解释权属绥阳县公安消防大队。
3.本次招聘工作未尽事宜,由绥阳县公安消防大队另行通知。
联系人:张桂铭,联系电话:18385029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