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贵定县人民检察院拟招聘四名派遣制从事速录员工作,相关用人要求如下:
一、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具有为人民服务的思想,遵纪守法,崇尚法律职业,工作踏实,吃苦耐劳,积极主动,有较强的责任心和服务意识,顾全大局,服从安排,诚实守信。
3、有较好的文字表达能力,条理清晰,逻辑性强。
4、具备娴熟的计算机操作能力,熟练使用OFFICE等办公软件,中文录入每分钟不低于60字。
5、年龄20周岁以上(1996年9月以前出生)、30周岁以下(1986年9月以后出生)。
6、男性,身体健康、五官端正,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身高在1.65米及以上,符合招聘体检要求。
7、具有大专以上学历(法律专业优先)。
二、以下人员不得报考
1、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受过劳动教养或少年管教,或正在被立案审查的。
3、曾被开除公职或被辞退未满5年的。
4、不诚实守信,道德败坏,有流氓、偷窃等不良行为的,曾因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受过行政拘留处罚的。
5、曾因贪污、行贿受贿、泄露国家机密等原因受到过党纪、政纪处分或近三年机关、事业单位年度考核曾被确定为不称职(不合格)的。
6、不符合招考所需资格条件的。
7、直系亲属曾被刑事处罚过的。
8、其他不适合在人民检察院工作情形的。
三、招考程序和方法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起止时间:2016年9月29日至2016年10月15日,上午9∶00至11∶30,下午13∶00至16∶30(节假日、双休日不报名)。
2、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应聘者需在报名规定时间内携带个人简历、学历证书、身份证及户口本原件和复印件、近期免冠证件照片2张到报名地点报名。
报名地点:黔南人力资源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州委坡脚原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二楼)
3、报名联系人:丁翔、苏爰羱
咨询电话:0854-8245198
(二)考试
招考方式:上机测试和面试。上机测试即计算机听打测试、中文录入,每分钟录入达到60字且正确率在80﹪以上。
(三)体检
考试合格后按成绩得分从高分到低分顺序进入体检。
(四)考察政审
考察政审工作由贵定县人民检察院政工科组织进行。体检合格考生确定为考察政审对象。考察政审内容主要包括考生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进一步核实报名信息是否真实、准确。
四、录用
经上机测试、面试、体检、考察政审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合格的聘用人员与黔南人力资源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签订劳动合同,期限为一年(其中试用期一个月),试用期未能胜任本职工作者,不予聘用。
报考者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证件审核、技能测试、体检、报到或体检不合格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将按照技能测试成绩分数高低依次进行递补。
五、待遇
1、对新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工资,试用期为1个月,试用期工资标准为1000元/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后,工资标准为2600元/月(包含社会保险单位及个人缴纳部分)。
2、其他待遇按照贵定县人民检察院的相关规定执行。
六、本招聘简章由贵定县人民检察院最终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