遵义市新蒲新区2016年面向区外公开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3名
2016-10-13 16:10:19   来源:   评论:0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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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遵义市新蒲新区2016年面向区外公开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3名

根据工作需要,我区拟面向区外择优公开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选调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和德才兼备的原则,在新蒲新区党工委领导下,由新区2016年公开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导小组组织实施。为确保公开选调工作顺利进行,现将公开选调工作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选调计划及职位

本次共计划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3名,详细职位见《遵义新蒲新区2016年面向区外公开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职位表》(附件1)。

二、选调的对象、范围和条件
    (一)选调对象及范围
     1.新蒲新区外在职在编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公职人员(不包括差额拨款、自收自支事业单位人员和工勤人员)。
     2.具有全日制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和职位要求的任职资格,年龄在40周岁及以下(1976年10月13日后出生),身体健康。

3.具有财政全额拨款事业编制人员身份,公务员自愿放弃公务员身份到事业单位的也可报考。

4.截止报名时,仍为在编、在职(岗)的机关、事业单位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二)选调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品行端正、遵纪守法、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爱岗敬业,清正廉洁;

2.具有2年及以上工作经历(不含试用期),工作经历时间计算的截止时间为2016年10月1日;
     3.历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合格)及以上等次(试用期除外);

4.具有公开选调职位所要求的工作能力和任职经历;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6.未受到过党纪、政纪处分;
    (三)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选调:

1.尚在试用期内的;

2.按照有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3.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4.所在单位不同意参加公开选调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选调方式和程序

选调工作采取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方式,按照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审核、考试、考察、公示、调动等程序进行。

(一)公开报名。

1.时间:从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6年10月28日(9:00-17:00)。

2.地点:遵义市新蒲新区社会事业发展处(新蒲新区播州大道清水路开投大厦一楼1-38室)。

3.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4.报名要求:报考者只能选择一个职位进行报名,因错报、误报和瞒报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报考者本人负责。委托他人报名的,视同报考者本人报名。

5.报名具体步骤:(1)报考者下载并如实填写《遵义市新蒲新区2016年面向区外公开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推荐表》(附件2,以下简称《报名表》)一式三份,经具有干部管理权限的单位审查同意推荐报考后,在报名期间提交到新蒲新区社会事业发展处;(2)报考者报名时需提供以下材料: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本人近期1寸正面免冠彩色照片3张、近3年年度考核表复印件;选调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报名的,还须提供本人亲笔签名的委托书。  

(二)资格审查。现场对报考者进行资格审查。对不符合条件或填报信息不完整、提供证明材料不全的,向报考者一次性告知。资格审查贯穿整个选调过程,任一环节一旦发现资格不符者立即取消资格。

(三)面试。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面试时考生须持身份证(或户口薄)和《准考证》方能进入考场。

(四)成绩计算。面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五)考察。在考试结束后15个工作日内完成。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到低按考察人数与选调职位计划数比例2:1确定考察人选。

   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报考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工作实绩、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群众公认度、与公开选调职位的适应程度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重点考察道德品质、工作能力和工作实绩。

    考察工作由2人以上组成考察组,采取广泛听取意见、查阅干部档案、核实身份证明材料等方式进行,做到全面、客观、公正,客观真实地反映考察对象的实际情况。

   (六)确定选调人员。选调单位综合报考者考察情况,按照人岗相适的原则和职位需求,择优确定拟选调人员。

   (七)公示及办理调动。对拟选调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选调的人员,按照有关规定办理工作调手续。

四、报考人员注意事项

(一)报考者须留下有效联系方式,并及时了解选调工作的进程和有关事项的公告,保持报名时登记的联系方式畅通。不按时参加者,视为自动放弃;若因报考者不及时上网查询信息或联系电话不畅通而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本人自负。  

(二)为维护选调工作的严肃性,在整个选调工作中弄虚作假,一经查出,取消考录资格。

(三)如选调人员有其他不符合选调条件情况的,以及约定时间内不按时办理调动手续的,取消选调资格。

五、纪律要求

本次公开选调工作将严格执行有关政策规定,自觉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和社会监督。有关单位、考生及工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干部人事纪律,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对违反有关规定和纪律的行为,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本次公开选调未尽事宜,由新区选调、招考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851-28919852(新蒲新区社会事业发展处)

监督电话:0851-28655667(新蒲新区纪工委监察局)

 

附件:

1.遵义新蒲新区2016年面向区外公开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职位表

 2.遵义市新蒲新区2016年面向区外公开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推荐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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