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顺县行政服务中心公开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员公告
因工作需要,长顺县行政服务中心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员,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 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人数
招聘5人。
三、工作岗位
招聘人员录用后安排到长顺县国家税务局工作。
四、 招聘对象及报考条件
(一)总体要求
遵纪守法,身体健康,仪表端庄,品行端正,遵守职业道德,无不良纪录。具有较好的语言表达能力和沟通能力。
(二)户籍要求
所有应聘人员不限制户籍条件。
(三)年龄条件
年龄30周岁以下(1986年11月1日以后出生)。
(四)学历及专业要求
普通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经济学类、会计、审计、税收、财务管理、统计学专业;熟悉计算机操作。
(五)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在校就读未取得毕业证的高校学生。
2.应聘者在报名后、聘用之前已成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参照单位工作人员)或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予聘用。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在校期间受到留校查看处分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4.在各级公务员招考或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宜录用人员。
五、招聘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
1.报名时间:2016年10月22日—10月31日(工作日:上午9点到12点,下午3点至6点)。
2.报名地点:长顺县国家税务局人事教育科401室(长顺县生态体育公园旁)。
3.资格审查:请符合招聘条件人员携带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其复印件和近期正面免冠1寸照片2张及相关资格证书复印件到报名地点进行资格审查,并现场填报《长顺县行政服务中心公开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
(二)考试方式
1.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考试实行层层淘汰制,其中第一轮笔试后根据成绩从高到低排名,按照1:1.5的比例进入面试。笔试内容为会计基础知识、税收基础知识。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
2.笔试时间:2016年11月3日(星期四)上午9点至11点。
3.笔试地点:长顺县国家税务局办公大楼五楼会议室。
3.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六、聘用
经笔试、面试程序后,根据招聘名额,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等额确定聘用对象,体检合格后予以试用,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满并考核合格后,与长顺县行政服务中心签订劳动合同。
七、待遇标准
(一)试用期内工资2000元/月。
(二)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签订劳动合同的,月基本工资和绩效3500元(含单位和个人应缴纳的社会保险及公积金),享受国家法定节假日。
八、其他事项
(一)应聘者应对填报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如与事实不符,我中心有权取消其考试和录用资格。
(二)报名及考试相关事宜请与公布的联系人和联系电话联系,请提防受骗。
(三)我中心有权根据岗位需求变化及报名情况等因素,调整、取消或终止部分岗位的招聘工作,并对本次招聘享有最终解释权。
咨询电话:长顺县国税局人教科座机:0854—6826102;手机:13985076937、13765441275
监督电话:长顺县国税局监察室座机:0854—6821015;
长顺县行政服务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