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仁武陵山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公开招聘万山区人民检察院编制外聘用人员工作实施方案
铜仁武陵山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受万山区人民检察院委托,为其招聘6名编制外聘用人员。被录用人员不纳入机构编制部门管理范围,不具备公务员(事业人员)身份,属劳务派遣合同工。有意者请仔细阅读以下实施方案,来电咨询并报名竞聘。
附:公开招聘万山区人民检察院编制外聘用人员工作实施方案
铜仁武陵山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
2016年10月26日
公开招聘万山区人民检察院
编制外聘用人员工作实施方案
本公司受万山区人民检察院委托,拟为其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制外人员。为确保招聘工作顺利完成,特制定本方案。
一、聘用人员属性
聘用人员不具有检察人员和司法警察身份,不纳入国家机构编制部门管理范围,属劳务合同用工,按劳务合同方式管理。
二、招聘原则
按照“德才兼备”用人标准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公开招聘,择优聘用。
三、招聘计划
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6名,其中,女生2名,男生4名。
四、组织机构
为切实加强对招聘工作的领导,本次招聘该院成立了公开招聘聘用人员领导小组,负责招聘工作的组织和协调。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该院政工科),招聘工作结束,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自行解散。
五、报名条件
(一)报名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身体健康,吃苦耐劳,热爱工作,具有全面履行岗位职责的能力。
2.具有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
3.户籍不限。
4.年龄30周岁以下(1986年1月1日以后出生),年龄以有效居民身份证并与户口簿相吻合为准。
5.男性身高165CM以上,女性身高155CM以上。
6.本人无任何违法犯罪记录及不良行为。
7.法律专业、复退士兵、会驾驶、计算机操作熟练人员(打字、排版、编辑等计算机操作基本技能)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受过治安、刑事处罚,被劳动教养、少年管教的。
2.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被立案调查的。
3.受党纪、政纪处分或曾被开除公职、辞退的。
4.道德败坏,有不良行为受过公安机关处理的。
5.直系血亲、配偶或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被判处死刑、正在服刑或参与“法轮功”等邪教组织活动的。
6.因违反规定,被其他用工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
7.其他不适合在检察机关工作情形的。
六、招聘程序和工作方法
此次招聘工作采取笔试、面试与考察相结合的办法进行,实行公开报名条件、公开招聘程序、公开招聘结果“三公开”。按照发布招聘公告、报名及资格审查、笔试、面试(含体能测试)、考察政审、体检、公示等程序进行。
(一)发布招聘公告。2016年10月26日至10月31日,由本公司在铜仁网和万山区雁归工程专题网上发布招聘公告。
(二)报名面试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6年11月1日至2日(每天9:30至17:30)。
2.报名地点:铜仁武陵山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铜仁市八里岗西外环路10号,市人社局职工楼四层)。
3.报名方式及资格审查: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每位应聘人员应交纳报名费100元。报名填写《万山区人民检察院2016年公开招聘聘用人员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报名时需携带本人居民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复、退军人需持《复员证》、《退伍证》)及有关证件原件和复印件,同时交近期同底2寸彩色照片2张。资格审查与报名同步进行,主要审查报考应聘者是否符合本方案规定的招聘资格条件。
报考人员须本人亲自到场报名并如实提交本人有关信息和材料,不得委托他人代为报名,《报名表》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
(三)笔试
1.笔试时间:2016年11月4日15:00至16:30;2016年11月3日下午到我公司领取《笔试准考证》。笔试方式为闭卷考试、全程手答(不进行电脑操作)。统一命题、制卷、阅卷。
2.考试内容:基础文化、常用法律法规知识、时事政治等,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报考人员必须同时持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附本人照片的户籍证明)和《笔试准考证》方能进入考场参加笔试。笔试地点见《笔试准考证》。
(四)面试
1.按1:2比例确定面试对象,取笔试成绩的前4名女生、前8名男生进行面试,体能测试不计入总分,只作参考。
2.面试(体能测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面试内容主要包括文字表达能力、语言表达能力、沟通协调能力、处理实际问题能力等。
(五)考察政审
1.考察政审时间:待定。
2.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的比例计算报考人员总成绩(笔试、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数等额确定考察和政审对象。若应聘人员总成绩出现并列的,则按相关择优条件确定考察政审对象。考察政审工作由本公司组织实施。除考察报考规定的相关条件外,重点考察应聘人员本人及直系血亲、配偶或对其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的政治立场、道德品质、遵纪守法等现实表现情况。考察政审不合格不予聘用。
考察政审合格人数达不到招聘计划数的,按照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
(六)体检
考察政审合格人员,按招聘人数1︰1列为体检对象。体检合格人数达不到招聘计划数的,再按照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
体检除报考规定的身体条件外,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体检确定为不合格:
残疾,纹身,吸毒、传染病,身体裸露部分有明显疤痕。
体检时采用当场复查的方式,对事后报考人员提出的复查申请不予受理。复查结果由本公司工作人员、复查医生和应聘人员本人当场签字后确认,应聘人员拒签的,视为放弃体检资格。体检工作在本公司指定的县级及以上医院进行。
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体检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七)公示、聘用
1.经笔试、面试、考察政审、体检合格的人员,由本公司进行为期3天的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2.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试用手续。对有问题并查证属实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八)上岗培训。对拟招聘人选进行上岗基本素质能力培训(培训时间另行通知)。
七、聘用后管理及待遇
1.新聘用人员试用期1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由区检察院出具相关手续,再签订聘用协议。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2.被聘用人员一律实行合同制管理,合同期为1年,实行一年一签,以后根据工作需要确定聘用年限。
3.被聘用人员在规定时间到用人单位报到,拒不报到的,取消本次聘用资格;被聘用人员在聘用期间不履行合同或违反用人单位管理规定的,予以解聘。
(四)待遇
经考核合格工资待遇1600元(含试用期)。按规定应由用人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金、失业保险金、医疗保险金、工伤保险金,由单位统一缴纳。个人缴纳部分由本人承担(该“四金”由检察院财务统一按月从每个被聘用人员的1600元工资中扣除,统一缴纳)。
八、纪律与监督
本招聘工作接受各界监督,严格遵守有关规定、纪律和制度。
咨询电话:0856-3521152,13885688587(院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0856-8131101、15985667275(铜仁武陵山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
举报电话:15286411158(万山区人民检察院纪检组)。
九、招聘领导小组有权视具体情况对相关时间进行调整,未尽事宜,由招聘领导小组研究确定。
附:铜仁市万山区人民检察院公开招聘聘用人员领导小组
铜仁武陵山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