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县人民政府同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6名交通协管员,现拟采取向社会购买劳动服务方式,由榕江县下岗失业人员劳务管理服务中心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及程序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法进行。
二、招聘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热爱社会、遵纪守法、作风正派、无严重违法和犯罪记录、身体健康、能胜任用人单位工作。
2、年龄在18-35周岁(1998年12月1日以前出生)。
3、学历要求: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
三、具体以下条件的,可以优先考虑
1、掌握一定电脑操作技术的。
2、持有C1以上驾驶证的。
3、复退军人。
4、警校毕业生。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
1、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2、报名时间:从公告之日起,三日内报名结束,即从2016年12月1日至12月3日(3天)。
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30分。
3、报名地点:榕江县下岗失业人员劳务管理服务中心(老粮食局四楼)。
4、报名费:每人100元。
五、报名人员需提供以下材料
1、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2张、像片1寸3张。
2、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二份。
3、退役军人提供退伍证原件及复印件二份。
4、驾驶证原件及复印件二份。
5、个人简历。
六、笔试
笔试成绩占60% 考试内容以道路交通安全法、公共基础知识和时事政治,实行闭卷考试。
1、笔试时间:2016年12月10日上午9:00至11:30。
2、笔试地点:见准考证。
七、面试,
面试成绩40%,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分人数的3:1考比例确定面试人选。
1、面试时间:2016年12月12日上午9:00起。
2、面试地点:县交警大队五楼会议室。
八、体检
以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人员进入体检环节。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等有关规定执行,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的,按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进入体检,体检工作由派遣中心统一指定医疗机构进行。
九、政审
体检合格的进入政审,政审不合格的,按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体检政审人员。
十、工资待遇及岗位安排
1、工资待遇2000元(含五险),合同实行一年一签制。
2、岗位安排(见附表)。
咨洵电活:
榕江县下岗失业人员劳务管理服务中心:0855-6661879
榕江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0855-6623481
附件:附件1--榕江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2016年购买社会服务岗位一览表.xls
附件2--榕江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2016年购买社会服务报名登记表.doc
榕江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2016年购买社会服务岗位一览表 | |||||||||
单位 | 岗位名称 | 职位 | 招聘 | 招聘岗位简介 | 学历 | 专业 | 户籍及相关要求 | 性别 | 备注 |
榕江县交警大队 | 指挥中心 | 01 | 6 | 从事信息采集录入 | 高中以上 | 不限 | 榕江县户籍 | 女性2名男性4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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榕江县交警大队 | 车管所 | 02 | 2 | 从事车辆管理 | 高中以上 | 不限 | 榕江县户籍 | 男性2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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榕江县交警大队 | 农村片区中队 | 03 | 4 | 从事交通安全管理 | 高中以上 | 不限 | 从乡镇户籍所在地招聘 | 男性 | 平永、定威、乐里、崇义各招1名。 |
榕江县交警大队 | 秩序中队 | 04 | 1 | 从事交通安全管理 | 高中以上 | 不限 | 榕江县户籍 | 男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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榕江县交警大队 | 事故中队 | 05 | 1 | 从事交通事故管理 | 高中以上 | 不限 | 榕江县户籍 | 男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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榕江县交警大队 | 城关中队 | 06 | 2 | 从事交通安全管理 | 高中以上 | 不限 | 榕江县户籍 | 男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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