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盘县人民政府2016年第9次县长办公会议纪要》及《盘县人民政府2016年第19次常务会议纪要》精神,同意盘县水投公司及全资子公司盘县水投惠农公司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经公司会议研究决定采取分批招聘,第一批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6人(其中,水投公司10人,水投惠农公司6人)。为确保招聘工作的顺利完成,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招聘原则
坚持按需设岗、按岗招聘、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范围
本次招聘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三、招聘对象及人数
招聘对象:必须是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年龄18-35周岁;
盘县水投公司招聘10人,其中,水利水电工程专业3人,电气工程及自动化专业1人,土木工程专业2人,给排水科学与工程专业1人,财务管理、财政学、会计学、审计学、经济学、金融学专业1人,公共事业管理、人力资源管理、秘书学、汉语言文学专业2人(详情见附件1)。
盘县水投惠农公司招聘6人,其中,林学专业1人,植物保护专业1人,行政管理、秘书学专业2人,园艺专业1人,财务管理、财政学、会计学、审计学、经济学、金融学专业1人。(详情见附件2)
四、招聘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作风正派,有事业心,服从组织分配;
2、工作认真、踏实、勤奋敬业,有吃苦耐劳的精神;
3、身体健康,能承担本岗位劳动强度;
4、具有国家承认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具备招聘岗位所规定的相应专业条件;
5、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1年11月1日以后出生--1998年11月1日以前出生)。
五、以下人员不得报名
1、受刑事处分并在服刑期间的;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受过劳动教养的人员;
2、曾被原单位开除或辞退人员;
3、受到过党纪、政纪处分尚未解除处分人员;
4、在各单位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试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5、不符合招聘职位条件的人员。
六、领导小组
成立盘县水投公司2016年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如下:
组 长:段世发(县水投公司董事长)
副组长:袁 峰(县水投公司副董事长、总经理)
王兴明(县水投公司总工程师)
成 员:朱隆江(县水投惠农公司经理)赵许永(县水投公司人力资源科科长)
王学明(县水投公司财务科科长)
吕文春(县水投公司综合办主任)
金良友(县水投公司综合办副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公司人力资源科,由赵许永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吕文春、金良友两位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李彦梅、吴蕊英、王梅香、杨海燕、肖礼等5名同志负责处理办公室日常事务工作。
七、报聘程序
1、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2、报名时间:2016年12月5日起至2016年12月9日下午5:30截止。(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地点:贵州省六盘水市盘县红果电信大楼8楼。联系电话:0858-3636318。
3.报名要求
(1)完整填写《盘县水投公司2016年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3)或《盘县水投惠农公司2016年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4)原件。每位考生限报1个岗位,报名人员应确保所留联系电话准确、畅通。因个人原因造成无法联系影响考试的,由其本人承担责任;
(2)本人近期一寸红底彩色免冠照片4张(照片背面注明报考职位和姓名);
(3)毕业证书、身份证原件及其复印件各1份;
(4)经资格审查合格后,报名人数与职位招聘人数达不到3:1的,按3:1比例依次削减职位招聘人数,并于报名截止时间次日在相关网站公布。
八、组织考试
1、笔试
笔试为闭卷考试,职位名称为专业技术人员的,考试科目为《专业知识》;职位名称为管理人员的,考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笔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笔试考试不指定参考用书。《笔试准考证》领取时间2016年12月15日至16 日,笔试时间:2016年12月17日上午,笔试地点及笔试要求详情见《笔试准考证》。未参加笔试考试或虽参加笔试考试但未取得有效成绩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2、面试
(1)面试实行百分制。
(2)面试对象为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面试人数与职位招聘人数3:1的比例依次确定;同一岗位报考人员笔试成绩名次末位并列的同时确定为面试对象。
(3)报名时报考人数与职位招聘人数达到3:1及以上的,但因笔试出现缺考、违纪、弃权等原因致使进入面试人员达不到3:1比例的考生;或面试当日实际参加面试人数与职位招聘人数未达到3:1比例的,参加面试人员面试成绩须达到本考场面试平均成绩,方能进入下一环节。
(4)《面试准考证》领取时间另行通知。
3. 总成绩计算
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总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
十、组织体检
1、考试结束后,根据职位招聘人数按总成绩由高到低1:1等额确定体检对象,体检统一由招聘领导小组组织在县级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考生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空缺职位按总成绩从高到低顺序递补(未参加面试的人员不能递补),递补人员名单在递补体检时间前2日进行公示。
2、体检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执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号)以及我省有关规定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时间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另行通知。
十一、考察政审
公司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组成考察组,对考生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进行考察。考察工作由公司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统一实施。在考察政审中发现下列情况之一的考生,考察政审不合格,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取消该考生进入下一环节资格,该职位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递补。
1、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的人员。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受过劳动教养的人员。
3、被开除公职或被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
4、任职(工作)或服役期间发生重大责任事件,曾因贪污、行贿受贿、泄露国家机密等原因受到过党纪、政纪处分人员。
十二、公示和录用
1、经笔试、面试、体检、政审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由公司在有关媒体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2、公示期间有举报并经查实有严重问题影响录用的,取消聘用资格;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3、公示期满无异议者,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汇总报公司董事会研究,并签订《劳动合同》。
十三、待遇
根据《盘县县属国有投融资企业管理办法(试行)》(盘党办发〔2016〕74号)制定公司《薪酬管理制度》,实际薪酬待遇按公司薪酬管理制度执行;经笔试、面试、体检、考察政审合格、签订《劳动合同》后按相关规定缴纳“五险一金”。
十四、纪律监督
1、本次公开招聘工作要严格按照本《实施方案》规定和要求执行。
2、涉及与本人有应回避的亲属关系或者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主动申请回避。
3、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和应聘人员,视情节轻重,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为了维护招聘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客观性,凡发现并经查实考生在报名、考试、体检等过程中有弄虚作假行为,取消其聘用资格,并按有关规定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4、本次公开招聘工作要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主动接受社会各界及有关部门的监督。
十四、未尽事宜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咨询电话:0858-3636318
附件:1.盘县水投公司2016年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
2.盘县水投惠农公司2016年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